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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什么意思?”夏翌愣道。

    “他在叫爹爹。”梅枕雪笑道。

    南文卿闻言,高兴极了,立马将孩子抱了起来,“我看着孩子不错,是个当皇帝的料。”

    “梅姑娘同意了吗?你就想抱过来抚养?”夏翌调侃道。

    看见南文卿笑得一脸幸福,心里忽然不爽。

    会叫爹爹就是当皇帝的料?我还会呢!

    梅枕雪欠了欠身,叹道:“我想了许久。本来我也是希望孩子过一个平凡快乐的一生,不过他生在皇家,或许这就是他的宿命吧......我与端王,不能得善果,希望陛下与丞相,可以成为一对神仙眷侣。”

    这话,是同意了。

    “多谢梅姑娘。”南文卿心中感动,朝她点了点头,“阿惜长大了,一定会是个好皇帝。”

    城楼上晚风吹过,徐徐柔风,斯文地扫过鬓角。

    融融晴日,欢声笑语;一家和睦,万姓如此。

    拥得闲闲太平之居。

    这不正是他心中所期盼的吗?

    夏翌看着眼前的一切,心中荡开了_抹温暖的甜。

    “阿翌。”南文卿看向他。

    “臣在。”夏翌也看着他。

    这是你我的盛世。

    第87章 完结?致可爱的你们

    “谢谢你们明目张胆的偏爱。”

    从哪里开始说起呢?

    有时候半夜睡不着,就喜欢翻看你们的评论、吐槽,会觉得很开心。细细想来,这期间来来往往,时光荏苒,无论是来过的还是刚来的,或是一直在的......我真的觉得能遇见你们每一个人都是一件很幸福很幸福的事情。

    记得自己第一次写小说,是六年级刚毕业(文笔不堪回首),断断续续的从来没有写完过一本,也没什么人看,很自卑很自卑。直到这一本书,我收到了第一个读者的鼓励,居然觉得这件事变得有意义了起来,为了将脑海里他们的故事展现出来,为了让更多的人看到他们,为了不让你们失望。

    当然我知道自己是个菜鸡文手(自我认识非常清醒),写的故事并没有多么惊天动地,只希望能够在让大家看到故事本身之余,留下一些值得思考的东西,就如爱与责任,善与恶......顺便传播一些诗词啊,分享考点啊之类的,因为读者大多是中学生,希望能有所裨益。

    哈哈,说起来,那一句“剑底拈花盛琥珀,一笑醉杀满堂风”还是我蹲厕所的时候灵光乍现想出来的,我啃瑟了许久。

    对于一个作者来说,支撑她一直写下去的动力,我想,就是你们。

    之前看到过一个博主发的说说,觉得特别好:“你喜欢一个明星,博主,画手,作者,都要说出来。不要觉得对方关注者多,不差你一句彩虹屁。差的,就差你这句。你这一句吹下去,心灰意冷的作者就会有动力继续写,被骂哭的明星就会多一个笑容,久不更新的博主也会被鼓舞。不要默默喜欢,因为讨厌他们的人不会默默讨厌。”

    真的是这样的。

    我常常对你们说不要担心,放开了写,因为你们写的内容,无论是挑毛病还是彩虹屁,或者是心得啊感慨啊,虽然你们有吐槽自己写得不好,但我却觉得每一个字都很好,最好最好。

    如果你已经看到了这里,我想说,我真的很感动,也真的真的觉得很幸福,就那种......被看到的感觉,晓得伐。

    起初为了让自己的书被更多人看到,其实我一直是在别的地方接单子赚钱,来发红包,这边一直是净亏损,我问自己值不值。

    但每每看到你们在,就觉得心被填满了。

    就像是照进生命里的一束束光,真的。

    谢谢你们明目张胆的的偏爱。

    来自永远永远爱你们的小鱼。

    愿你们每一个人都有一个灿烂的前程,愿你们被世界温柔以待,愿你们活出自己想要的样子。最后推一推新书《国服第一奶爸》,希望下一个征程,依旧有你们。

    我可爱的你们,江湖再见!

    第88章 一世微光(南晚乔X沈谦)上

    王城北坡有个葱郁的小树林,位置偏僻,却也清净,小殿下总是喜欢到这里来散心,只带沈谦一个人。毕竟沈谦算是他这几年里,唯一的玩伴。

    南晚乔的生母是个不受宠的妃子,若不是在自己八岁那年,于冷宫门口偶遇这个从未谋面的父皇,他可能这辈子都不会被人记起。

    可一个不受宠的妃子,生了一个不受宠的皇子,纵然被皇帝接回来,也不过是添了个二皇子的名头,没有人会真把他当回事儿。

    再大一点,便被封了个贤王,安置在宫外。

    贤王?阿,闲王还差不多。

    连朝中大臣,也没几个看得上他的。

    毕竟所有人,都只会赶着趟去巴结那个神采奕奕,风光无限,才华倾世的太子殿下。

    那个时候南晚乔便懂得,只有拥有权力,他才配受人尊重,才配活着。

    “主人,天色不早了,该回宫了。”南晚乔正想得出神,身后忽然传来了一个低沉的声音。

    南晚乔转身,看向那个比自己稍稍高出了那么半个头的人,不满道:“沈谦,本王想什么时候回去,便什么时候回去,你只用听从本王的决定照做就好,明白吗?”

    “属下明白。”沈谦连忙跪下,恭敬道。

    或许是从小被瞧不起而造成的心理缺陷吧?南晚乔的控制欲很强,看着眼前这个对他唯命是从的暗卫,十分满意。

    玩心大起,他也没有让沈谦起身,自己转身便走了,沈谦也是很听话,没有得到命令,一动也没有动。看着二皇子蹦蹦跳跳离去的背影,嘴角不禁勾起一抹笑意。

    他的这个小主子向来脾气不好,看起来人畜无害,实则手段狠辣,尤其是对待下属,疑心病又重,阴晴不定,还容不得别人忤逆他。

    似乎是个糟糕透了的人。

    但不知道为什么,沈谦却偏偏被这样的人吸引了。

    或许是他身上那股子不认命的倔强吧?

    或许是发脾气时的任性可爱,亦或许是那张瓷娃娃般可爱的脸。

    黄昏的余晖洒在林子里,照在南晚乔的身上,徒添了几分温柔。

    看着那个小孩儿渐渐远去的身影,他摩挲着手中的长剑,忽然陷入了回忆之中。

    如今这世道,但凡权贵,必然会在府中豢养暗卫,彼此之间都是心知肚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当今的二皇子,贤王南晚乔也不例外。

    暗卫无数,沈谦便是其中之一。

    他对自己的身世一无所知,只听说自己的养母是二皇子手下十分得力的暗卫。他是被养母在雪夜里,从路边捡回去的孤儿,幼时生了一场大病,便什么都记不得了。

    不过什么身世,真相,这一切于他而言并没有多重要。

    暗卫的生命中本该只有血腥和死亡,但是他运气比较好,没有参与激烈的角逐击杀,适者生存的淘汰;也没有被派去执行刀尖上舔血的任务。

    他就生活在二皇子府邸中,以暗卫的身份,陪伴在二皇子身侧,陪同他读书,习武。

    只听说等自己再大点,要去执行什么任务。

    “你就是沈谦?”那年他初次见到二皇子,身前的人问他。

    他悄悄抬起头打量着那个小少年,一袭锦衣,和自己同龄,不过十岁左右,却自是一身贵气,眉目如画。

    他跪在二殿下的身前,只觉得自己渺小得像一粒灰尘。

    他还记得养母死前说过:“一定要用性命守护二殿下。”

    这是他一生的使命,也是他存在的意义。

    “是,主人。”那是他第一次将他的命,和另一个人紧紧地拴在了一起。

    霜林被月色笼罩了一层薄薄的纱,南晚乔靠在一棵树旁,懊恼地抬头望天。

    早知如此就不该一个人跑掉。

    不小心踩空滑到了这个莫名其妙的地方,还摔伤了腿,也不知道会不会被人找到。

    估计沈谦早就走了吧?

    跟着自己这个二皇子,是挺遭罪的,傻子才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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