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58(1/3)

    我初中时候的那一张毕业照,还被我好好的珍藏在家里,等后来我和谢梓榆成家了之后,她把两张照片放在一起对比,才发现在我的那张照片上面,有一小块地方已经被磨得似乎有些不清楚了,那一小块地方,就是她站立的地方,每当我想念的时候,总是会拿着我右手的食指指腹,轻轻的摩擦,好多年过去了,我不知道摩擦了几十万几百万次,才会导致那一小块地方几乎是已经泛白的了。谢梓榆于是开始笑我,“看吧,我就说你那个时候就是喜欢我的,虽然你不说,还总是一副很冷淡的表情,搞得像是我自作多情一般,可是我就是有那样一种直觉,觉得你不像是真正的你,真正的你,一定是喜欢我的,虽然我也想不出来你这样绕着弯子拒绝我的理由到底是什么。”说完,朝着我摆出胜利的笑容。

    我没有说话,只是微笑着回应她,等到她自己把笑容冷却下来,觉得这个事情似乎结束了,没有逗笑我,也没有勾起我对过去的回忆,于是准备洗洗睡了的时候,我轻轻的抱住了她,很认真的吻她,之后,我告诉了她,这些年来,从我们初次相遇之后的这些年来,每一天,每一个星期,每一个月,每一天我想念她时候的不同境地和不同的心情。

    但是我只是想让她知道而已,因为她一直对于这件事情耿耿于怀,觉得她一直以来都只喜欢了我一个人,而觉得我去喜欢了很多人,比如初中时候的王欣怡,好吧,我承认她说起来的时候我还有几分钟没有想起来这个人是谁,还有高中时候的艾洁,关于艾洁,以后再说吧。

    但是我想着她今天肯定会觉得她自己终于扳回了一局,会开心的大笑,可是,没有想到,更多的感情,不是胜利之后的喜悦,而是深深的感动,感动到了哪种程度呢?大概那个时候是晚上九点多钟吧,她便开始抱着我一直哭一直哭,眼泪被我擦干了又开始哭,晚上睡觉时还在抱着我一直哭······第二天早上,居然鬼使神差的没有赖床,比我早起半小时,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替我做早餐,真的,这是结婚整整半年来她第一次为我做早餐,之前不相信她妈妈,也就是我现在的岳母,说谢梓榆一旦不用去上学或者上班的日子里面,总是可以睡到中午才起床,天塌下来也不会动,这么久,她真的是第一次对我这么好。

    但是我哪里舍得让她忙里忙外的呢,这个时候,她也已经是有了两个月身孕的妈妈了,我于是严厉的训斥她,告诉她别这么幸苦,本来以为她会发火,因为都说一孕傻三年,每一次我这样别样的关心她的方式,她总是看不懂,非得等我说一句“这不是为了你好嘛。”或者是“我这不是因为爱你,因为关心你嘛。”之后,才会勉强的接受我的好意。可是那天,她还是笑笑,自己说了一句,“我知道你都是为了我好。”说完,给我一个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熊抱······好吧,总结经验,千万不能够让女人感到感动,女人一感动,后果很严重。

    还有一点,我们两个的毕业照都是不像之前那样完整或者洁净如新了,我的瑕疵就是那块泛白的地方,而谢梓榆,真的就是一言难尽了,我在她的那张毕业照上面,扮演了各种各样千奇百怪的动物,猪,狗,还有像是僵尸一般的脸,好吧,谢梓榆这种表示爱意和想念的方法,我还是要多多领悟一下,才能完全领悟的到其中的精髓之处。

    在我们那次初中的毕业照之后,学校很是宽容的让我们每个高三的班级在自己的班级内开了一个小型的离别会,老张把自己所有压箱底的宝贝全部拿出来,只为了能够使我们玩的开心。

    不管在这三年之间同学们之间,或者是同学们和老师之间,有过什么样的摩擦或者什么样的隔阂,这一切,仿佛都在离别面前变得微不足道,我们总是这样,在拥有的时候尽情挥霍,想着来日方长,可是谁也想不到,来日就是明日,曾经做过的令自己后悔的事情,只会在离别的那一时刻变得更加更加遗憾,成为无法风轻云淡离开的一道屏障。

    我和谢梓榆是一起唱了歌的,是老狼在1994年专辑里面的一首,叫做《同桌的你》,那时候那首歌在我们那个年代里面还没有完全的风靡一时,但是等到我们已然长大,生活的环境里面只有格子间,没有课桌和同桌的时候,才红遍了大江南北,每个人都可以哼上几句。

    与歌词里面不同,会娶多愁善感的你的那个人,只会是我,而不会是别人;也不像歌词里面一样,不会有任何人来安慰你,因为我不会让你哭;与歌词里面相同的是,你的长发盘起之后,你穿上嫁衣之后,红毯对面微笑着的你的那个人,一定会是我,我会从爱了你前半生的那个男人的手里面接过你,保证着往后余生,你是我的公主,我愿意为你保驾护航。

    今日的离别只是暂别,往后的每一次重逢,都会是距离我们牵手共度余生的基石,来日方长,我却希望时光飞逝······

    关于李一年(8)

    【别等不该等的人,别伤不该伤的心,我们真的要过了很久好久,才能够明白,自己真正怀念的到底是怎样的人,是怎样的事。——余秋雨】

    毕业的那天晚上,我们都还是住在学校专门为我们初三生准备的宿舍里面。

    对于即将来临的中考,说是完全不痛不痒那肯定是假的,但是我也的确没有其他同学那样的热衷于最终的分数,因为我真的是对于学习提不起一星半点的兴趣。但是我知道,对于这场考试,梁思宇和谢梓榆都是非常重视的。

    梁思宇对我说过,他还是把志愿改成了一中,不是全部都是因为那个人,而是自己想去试一试。他说过,在这件事情上面,他还是很感谢谢梓榆的,如果不是她,也许这很长的时间里面,他还在无忧无虑的厮混着,就像我一样,虽然我不太乐意听他这么讲,但是因为谢梓榆,他去尝试了另外一种生活。

    他在最后距离中考的比较长的一段时间之内,几乎都是绷紧了弦,不敢有一丝一毫的懈怠,每天早上起床想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学习,每天晚上所有的娱乐活动也被他自动的转换成了学习,敛起了他原本的懒散和享受,变成了一个苦行僧,虽然他知道,即使这样,也可能不会和她站在一起,但是他还是不会后悔自己的选择。

    原本就是抱着想和谢梓榆一起上高中的心态去想要冲刺一中的,可是努力到了最后,似乎这其中还有什么不一样的东西在牵引着他,别放弃,他看见曾经那几乎是个位数的成绩神奇的开始变化,一点一点的升高,对于这样的变化,他感到神奇,他感到新奇,他喜欢这样的感觉,这种感觉,大概就是青春的感觉吧,也就是奋斗的感觉,拼搏的感觉,是自己对自己潜力的一种无限刺激,是梦想。

    可是后来,他还是没有实现他初中最后时候引以为傲的梦想,重重地摔在地上,虽然他表面上没有透露出一丝一毫的伤心,一丝一毫的遗憾,可是我又怎么会看不出来呢,被现实打败的感觉,努力过后的失败,是远远要比什么都不做接受到的失败来的更加猛烈,更加置人于死地。

    事实的关键还在于,我们几个所有人中,只有他一个人是失败的最为透彻的那一个人,谢梓榆自然是不用说的,张凝璐因为报了音乐特长的原因,也是稳稳地就上了三中,就连我,这样平常从来没有认真过的人,也是如愿以偿,考上了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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