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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特殊的日子
老婆太作怎么办? 舟哥:比他更作就可以! 小唠叨:(威胁)你说谁作呢!? 舟哥尴尬地笑:嘿嘿,嘿嘿。
我洗漱完才想起我俩都还没喝清晨的第一杯开水,就让小唠叨先去换衣服,我去倒开水。
虽然我没有听我妈的话,带回去一个女朋友,但是她说的起床一杯温开水,我倒是执行得很不错。
等我喝完水,端着另一杯走进卧室的时候,小唠叨穿着 pp 同款的大红花衬衫在镜子前照啊照的。
“你穿这干嘛?”
“你猜今天是什么日子?”
又是什么纪念日?
我想了一圈也没想出来,但有先例在那,我觉得还是硬气点好,免得又被他轻易拿捏。
“你可别搞什么奇奇怪怪的牵手两周年之类的傻 X 纪念日。”
小唠叨转头剜了我一眼,搞得我的心更虚了。
我该不会真忘了什么重要的节日吧?
正想开口补救,就听他说:“‘国际不再恐同日’啊!”
“噢噢。” 我还真不知道,“但是我们现在是去吃早饭,没必要穿这么好看吧?”
“哥,你穿这件。”他丢过来那件印有 “月亮” 的 bk 同款 T 恤。
没错,是 T 恤,因为我坚持不穿背心,他才给我买了这件改进款。
“哥,我们去商场逛一圈吧。”
“干嘛?你要去游行啊?”
“什么啊!估计没人敢组织,不然我就去了。这么特殊的日子,你不觉得我们应该出去逛逛吗?”
“三十几年前,我们还被归为精神病嘞。就是 1990 年的今天,同性恋才被联合国去病化的。”
“我们就是去逛一逛,又没有要做什么。”
“哥,就算被打,我也会保护你的。”
……
行吧,我被说服了。
“虽然但是,还是我保护你比较好,哥哥皮糙肉厚,也不怕疼。你那小身板容易被人打瘫。”
他走过来往我脸上亲了一口:“爱你哦,哥。” 走的时候还嘟囔着,“我也没那么弱吧?”
我们准备出发的时候已经快十一点了,于是和他商量,现在去吃烧烤(因为他之前就有说想吃),然后去逛商场,回来的时候再去林记吃水粉。
吃完到商场的时候正中午,人不多,我们就漫无目的地从一楼逛到顶楼,遇到感兴趣的店才进去看一看。
不过看小唠叨从满脸欣喜到一副兴致缺缺的样子,我自己也不想再逛,就提议回去了。
他明明想回去,但还是一副很舍不得的样子,总感觉在等什么。
最后他还是同意回家了。
回家前小唠叨还准备喝杯奶茶,在奶茶店排队的时候,小唠叨突然大力地拍我的手臂,很夸张地让我看他那个方向。
我随着他的目光看过去,距我们十米的地方有两个和小唠叨穿同款 pp 花衬衫的女孩子。
她们也发现了我们,露出灿烂的笑容,特别好看。
关键是小唠叨贼兴奋,好像就是在等她们,把我的心情也整亢奋了。
待她们走近,我才发现她们的年纪看起来还很小,她们很礼貌地和我们打了招呼。小唠叨这时候就展示了他强大的社交能力,交流过程中把两个妹妹逗得很开心。
最后我们四个还合了张照。
回家路上小唠叨很满意地看着照片,说出了:“我爱美女。”
“不,你爱帅哥。” 我反驳道。
“不,我爱美女。”
“那我呢?我是美女?”
“你还好意思说,你连我们第一次牵手的时间都忘记了!”
“哪…… 哪有?” 我顿时没了底气。
“就有,你早上说什么牵手两周年,但是我们第一次牵手是在我们认识的第一个月!已经快要三年了哥。”
“我那只是随便说说,而且那时候我们还没在一起,怎么能算第一次?” 突然找到了他话里的漏洞,必须抵赖一波。
“怎么不算?你就说你牵了没。”
“牵…… 牵了。”
“所以咯,牵了还不认,你不是男人。”
行吧,老子认栽了。
“那我不是男人,所以你爱我咯。”
小唠叨莫名其妙大笑起来:“哈哈哈哈哈…… 行啊哥,没想到你这么爱我,为了得到我的爱都愿意承认自己不是男人。”
“切。你就说爱不爱吧。”
“爱爱爱,我爱死你了。” 小唠叨站我旁边,伸手和我十指交叉,大步向家的方向走去。
我下意识地环顾了四周,没发现有人,但很快就觉得无所谓了。
今天是 “国际不再恐同日” 啊!
第三章 第一次交锋
小唠叨:之前那么冷漠现在还不是要抱着我求我 “老婆,让我蹭蹭”?呵,男人。
我和小唠叨是在工作中认识的。
他那时候才刚结束大二,暑假来我们公司实习。
刚见到他那会儿,我不太愿意搭理他。
在我眼里他就是一个小屁孩儿,靠关系来公司玩玩罢了。
他也确实是走后门进来的,他爸是我们老板的发小,很铁的那种。
我又怎么会知道呢?
因为他藏不住话,第一天上班就跟好几个人说过。
于是乎,就没人不知道了。
他挺以为耻的,进公司实习完全是他爸逼他,美名其曰 “跟你陆伯伯学习学习,没有坏处,也让你吃吃苦,成长成长。”
所以在他上班第一天,我们就知道他和他爸关系不大好。
我不是个好脾气的人,也不爱笑,没什么亲和力,但往往在职场中,总是需要挂上假笑,用软和的语气和人交流。
小唠叨不过是个呆一两个月,甚至一两天就走人的小屁孩儿,实在不值得我伪装什么。
不过吧,碍于他是老板侄儿的这个身份,我也不至于会无视他,给他甩脸色。
反正遇上了,他要是愿意打招呼,我就不咸不淡地回应下,不打招呼也算了,反正不主动招惹他,省事儿。
但他几乎每次遇到我都会洋溢着非常热情又冒点傻气的笑容跟我打招呼,让我无法忽视。
每次都 “哥、哥、哥” 叫得很熟,我一度以为他把公司每个人的简历都看过一遍。
这也让我很快就知道他是个自来熟,没几天就把整个公司的同事聊得差不多了,整天三五成群地出没,和我完全相反。
他是在来公司的第三天找上我的,那天我心血来潮,从家带了份自制便当,午休时间一个人在工位上吃着。
解决了快一半的时候,他就来了,伸手给我递了瓶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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