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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歌的心脏咯噔了下,沈思玺的俊脸在视野里放大。

    难道真的要亲?

    有一丢丢紧张,但也莫名的期待。

    来吧。

    待男人的唇与她的近在咫尺时,他忽然停了下来。

    “大明星都这么放得开的吗?随随便便到男人家里索吻?”

    因为他突然停止的动作,云歌的期待扑了个空,失落感涌上来。

    他的话,多少带点质疑和讥讽。

    “是啊,我在戏里可比这开放多了。”

    沈思玺眼底掠过一抹寒光,捏着女人下颌的手紧了紧。

    云歌皱了皱眉头,嗤了声:“你弄疼我了。”

    沈思玺立马松开她的下巴,直起身体。

    云歌幽怨的瞪着他。

    “抱歉。”

    沈思玺闷闷说了声,举步走到沙发处坐下。

    云歌看着桌上几乎完封不动的红烧鱼和椒盐虾,惋惜的吐了口气。

    忽然,目光扫到一样熟悉的东西。

    桌上放着陈伊慈带来的一个塑料袋,塑料袋里装着一个玻璃大罐头,里面是腌制满满的萝卜丝。

    云歌激动的拿起罐头,看向沈思玺:“你怎么会有这个,这是云市,我们老家的特产。”

    “我妈是云市人。”

    云歌一听眼睛一亮。

    云市是一个不太富裕的十八线小城市,云歌没想到像沈思玺这种大佬的母亲竟然是从小地方出来的。

    “好巧啊!”她放下罐头,起身走到沈思玺旁边坐下,她托着腮,明目张胆套近乎:“所以,我们算是半个老乡咯?”

    她靠得很近,女人身上带有浓郁的香水味,仰着明眸皓齿,唇红齿白的漂亮脸蛋,就连刻意发嗲的嗓音也无不写满危险和引诱人的信息。

    沈思玺拿起桌上的水壶,倒了杯温水,一饮而尽,适才觉得喉咙没有那么干燥了,他淡淡看她一眼,再次下逐客令:“你还不走?”

    云歌委屈的撅起红唇:“人家辛辛苦苦做饭给你吃,你怎么舍得赶我走!”

    说话时,手不安分的抓着他的胳膊晃,像在声讨负心汉似的。

    沈思玺略感头疼,感觉到她越贴越近,就差坐到他腿上了,他往旁边挪了挪。

    又倒了杯水,家里明明开着空调,不知为何就是觉得热。

    云歌看着沈思玺仰头喝水的动作,高高抬起流畅的下颌线下,液体自口腔缓缓滚进喉咙里,性感的喉结上下滚动着,看一个人顺眼,似乎觉得他的一根毛都是帅气的。

    “沈思玺。”云歌感慨:“你长得跟我以前认识的一个人很像,真的很像。”

    沈思玺指腹来来回回摩擦着杯壁,漆黑的眸子深邃。

    “我是他的初恋。”

    原本无动于衷的沈思玺,在听到她这句话后,压了压眼睑,看着她的眼神中带有一丝质疑。

    看他不信,云歌声大压人:“真的,高中的时候,他追过我,给我写了很多情书,我没回过他一封,后来快毕业了,他问我到底喜不喜欢他,我拒绝了,因为他除了脸一无是处。”

    沈思玺摇了摇头,被气笑了。

    良久,他忽然开口:“我看你是倒追那一个。”

    “才不是,我怎么可能做出这种掉价的事,他以前就是个穷光蛋,又傲慢自大的很,我才看不上呢。”

    若不是自己就是她口中那个傲慢自大的穷光蛋,沈思玺险些就要被她唯妙唯俏的演技所征服。

    明明是在说谎却脸不红心不跳的。

    沈思玺起了个心思,忽然想看她变脸。

    他将手中的玻璃杯放下。

    茶几桌上,方才陈伊慈带来的收纳盒还在,沈思玺翻开盖子,将里边厚重的一摞情书翻出来。

    看到印着心心图案的粉色信封时,云歌只觉得似曾相识,没往深处想。

    直到,沈思玺拿出其中一封信封里的信,待他用淡淡的嗓音机器似的读出来:“2010年8月8日,路过学校操场,两个班的生在打篮球,而我的目光自始自终只在最耀眼的那个少年身上,那个人就是你,陈润,那一刻,你穿着白色球衣的帅气形象永远烙印在我的青春里,这也是上天送给我最美的十七岁生日礼物……”

    作者有话说:

    沈总,稳住,不要飘,老婆生气了还得哄。

    人好少啊~

    进来的留下爪印吧!

    第五章

    直到,沈思玺拿出其中一封信封里的信,待他用淡淡的嗓音机器似的读出来:“2010年8月8日,路过学校操场,两个班的生在打篮球,而我的目光自始自终只在最耀眼的那个少年身上,那个人就是你,陈润,那一刻,你穿着白色球衣的帅气形象永远烙印在我的青春里,这也是上天送给我最美的十七岁生日礼物……”

    云歌浑身僵住了,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

    漂亮的凤眼呆滞的看着沈思玺,她感觉到自己的手指在发抖。

    眼前的这张稍显成熟的脸与记忆中的那张脸少年的完完全全重合上。

    沈思玺又拆开了另一封信:“2011年4月13日,他们都说女孩没脸没皮的去倒追一个男生,尊严都要掉光了,我不在乎,我要在你平淡的青春岁月里留下一道最浓烈的色彩。陈润,我脾气不好,不会一直等你,行不行你给个信!”

    “2011年5月9日,今天你主动跟我说话了,好开心,你是不是喜欢上我了呢?”

    “2011年5月18日,为什么又不理我了……”

    云歌眼里蕴满酸楚的涩意,胸腔里压抑着一团火。

    模糊的视线里映着的这个男人,她曾经迷恋过,为之伤心失落过,她曾经把他捧在手心里怕流失,这份小心翼翼的情感在对方眼里却一文不值,他给的回馈是将她的喜欢搬到台面上,羞辱。

    他的声音,像一把把利剑刺进她的心脏。

    就像这些天,她在他眼里大概也是一个跳梁小丑,他没有捅破戳穿,不过是为了看她继续献丑,好娱乐作为无情资本家的他。

    嚯得一下,云歌扯过他手里的那封信,“嘶──”,信封被她撕成碎片,往空中一抛,像雪花一般飞了下来。

    “你……”沈思玺在看到女人眼里的湿意后,怔住了。

    云歌咬紧下唇,声音冰冷坚定:“不喜欢,但请你别伤害。”

    起身时,眼里的泪水终于忍不住流了出来。

    她向门口走去,忽然,身后响起沈思玺沉闷的嗓音:“你的菜。”

    “不要扔了,点的外卖罢了,你才不配吃我做的菜!”

    云歌换上自己的高跟凉鞋,砰得一声巨响,电子门被种种摔上。

    沈思玺听着回音,气极反笑,这暴脾气跟以前一模一样啊。

    看着满地的碎纸片,他叹了口气,蹲下去捡。

    撕得这么碎想要拼起来都费劲。

    忽然,视线捕捉到茶几桌下,不知何时掉落的一个白色耳环。

    他捡起端详了会,应该是某人的。

    -

    “爽姐,从明天开始,给我安排工作!我要工作工作!”

    半夜三更被云歌催命夺魂般的电话吵醒,李爽内心相当的崩溃,但对这祖宗说话时又不得不轻声细语的:“这几天是有很多品牌方要找你合作,工作室也有不少剧本等着你去挑选,可你不是说要休息一段时间吗?”

    云歌披头散发的坐在床上,脸色泛白像个女鬼似的,她狠狠抓着头发,叫道:“再休息我就要发疯了!”

    不愧是365天可以无缝进组的工作狂,才两三天没工作就要发疯,只可惜连带着她工作室的员工也要逼成工作狂,逼得发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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