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兄长是远山的烟(4/5)

    用来给乐队修整的是酒吧后面一个小仓库,四面墙上都是涂鸦,一些不知道是酒瓶子还是药瓶子的玻璃罐滚在地上,整个乐队的成员就在这儿落脚。

    “嗯。”

    孟飞舟回以稳重的声音。

    他调试着吉他弦,心情十分复杂。

    虽说是为了钱,但是孟飞舟还是没想到自己竟然会有来卖唱的一天。

    很难想象孟飞舟会唱歌、会弹吉他,但实际上光看孟飞舟的外表还是有些搞摇滚的前途:脸庞棱角分明,表情永远都是拽得跟二五八万似的,宽肩细腰,总是一身黑背心黑外套,身上挥之不去的烟味。

    要不是孟飞舟的寸头太规整,他也许可以就地变成摇滚乐队主唱。

    最起码能模仿个外表。

    关于孟飞舟唱歌,其实刘一漠在大概五年前听过。

    那会儿孟飞舟刚成年,他不知道看了什么小说,着了魔般夏夜不睡觉,跑到小区角落里去练吉他,比叫春的野猫都还要烦人。

    他软绵绵地弹了一晚上黏糊的情歌。

    歌的名字是已经不记得了,循环着好几首,倒是挺好听的。搞得当年小区流传着孟飞舟在追一个女孩子的传闻。

    气得孟飞舟差点砸吉他。

    天知地知,孟飞舟不喜欢女孩子。

    再后来,因为父母离婚而导致家境变得更加困难,孟飞舟也就不再弹吉他了。

    他的青春与任性,就像他对刘一漠的暗恋一样,被找了个灰蒙蒙的盒子给藏了进去,好几年没拿出来过。

    孟飞舟拨动了一下吉他弦,发现自己好像忘记了不少东西。

    “不行。”他对着绿头发鼓手摇摇头。

    “哎,能响就行。”鼓手把吉他拿过来摁了几下,粗暴的声音从音响里传出,便满意地把吉他塞回给孟飞舟,“这不是有声嘛,成了,走吧。”

    孟飞舟:“??”

    他拦住要往外走的鼓手:“我真忘记怎么弹了。”

    “我不是说了,有、响、就、行、吗!”鼓手十分暴躁,她扯着孟飞舟的领子,“你接了活就别怂,是骡子是马上台试试,你再和我啰嗦我真揍你了啊!”

    “…………”

    孟飞舟摆摆手示意鼓手冷静些,他没想到这女孩儿这么暴脾气。

    “来酒吧演奏,人家无非听个故事,你就当唱给喜欢的人听呗,诶我说你长这么一张情种帅哥脸,总有喜欢你的人吧,没谈过恋爱?没失过恋?唱点出来给人听!”

    鼓手拍着孟飞舟的背。

    这话好像让孟飞舟想到了什么,低下头陷入了回忆。脏乱的酒吧仓库中,他的眼睛闪着光,看上去温柔又明亮。

    鼓手知道有戏了。

    “你要真不会弹,就扯着嗓子唱,唱得难听了大不了人家拿啤酒瓶砸你脑袋,有什么关系?”

    鼓手踢了一脚孟飞舟,说着说着掏出手机开始算:“你看,一提啤酒是这个价……你要是能让客人往你头上砸一提啤酒,我们就白赚这个数是不是?两提啤酒就是……我们血赚啊!”

    孟飞舟:?

    不,刚刚你好像不是这么个意思?

    ………………………………

    孟飞舟第一次坐在明亮的地方演奏,灯光一打便觉得浑身不舒服。

    要不是有鼓手摁着他,可能孟飞舟要起身就走了。

    “我说你们这些当主唱的是不是都有点那个大病啊,你属蟑螂吗,别怕光啊我的天!”鼓手满脸嫌弃,“闭上眼唱,妈的怎么这么多事……”

    孟飞舟被逗乐了点,笑了两下,不说话了。

    他扫了下吉他,周围的几个乐队成员在等他。

    其实大家都不知道他要唱什么歌,只知道今天来了个脾气古怪的帅哥主场,长得不像唱歌的,像个道上的打手。

    “…………”孟飞舟抱着吉他,想着词、想着谱,不知道怎么地想到了刘一漠。

    没人知道为什么孟飞舟喜欢自己弟弟,就像没人知道为什么孟飞舟还会唱歌一样。

    就像,没人知道在那些对一片黑暗的未来十分迷茫的夜晚里,刘一漠会悄悄去牵孟飞舟的手。

    这个男人对世界来说就像根不值得了解的野草一样,是个小小的谜团。

    但是刘一漠知道、刘一漠记得。

    “我没唱过这首歌。”孟飞舟突然说,酒吧里突然安静了些。

    这很显然是个有意思的开场。

    “我本来准备用这首歌告白的,后来没来得及。”他继续说。

    台下传来了几声嘲笑般的嘘声。

    孟飞舟觉得自己心情好像很好,因为他甚至没有生气。

    他侧过身哼了个调子,示意其他人先起,听到调子的乐队成员都有些惊讶。

    “你就用这东西告白啊!?”鼓手咬牙切齿地说。

    “之前是这样想的。”

    “操你妈的孬种。”鼓手不理他了。

    在前奏起来的最初几秒,旁边传来几道惊讶的声音。

    孟飞舟没搭理,他脚下打着拍子,像是个还在学乐理的小孩儿一样紧张。

    他的声音带着些烟草味的沙哑,发音不太清晰,说话像喝了点酒般在打诨。

    “所以暂时将你眼睛闭了起来……”

    第一句没唱完,旁边桌子上有个女孩子眼圈红了。

    也许是因为唱的时候他实在太想刘一漠了,以至于感觉像回到了十八岁那年的夏天,那是第一次、也是以为的最后一次告白。

    明明是成年人的声音,却带着些孩童般的颤抖,显得他像个毛头小子一样莽撞。

    他二十三岁,他十八岁,他十五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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