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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说伤口泡在海里确实止血缓慢,但是海水有一定的杀菌作用,尤其是在深海,细菌少有存活,他不必担心伤口感染。

    这回于归洋说什么也不让对方去,奈何不会摆尾的他就是个残疾,眼看人鱼大哥都快没影了。

    他急了,猝不及防地:“嘎!”

    这清奇的叫声让于归洋脸都绿了,幸好酷哥听到了他的呼唤游了回来,他的牺牲不算白费。

    于归洋终于硬气了一回,把困惑的成年人鱼按在石头上,对着他指了指自己的细小伤口,摇了摇头。

    见人鱼大哥似乎懂了,他满意地坐在海沙上——石头太窄了,坐不下他们两条人高马大的人鱼。

    人高马大的于归洋咬下墨鱼的一条触须,直挺挺举高手臂才勉强够得到酷哥的手。

    好吧,他摊牌了,这个“人高马大”确实有点水分。

    池渊主动坐到小人鱼身边,接替了处理食材的工作。

    他拆解墨鱼的速度非常快,没一会儿,于归洋跟前就摆满了墨鱼须须。

    他忍不住为酷哥精湛的手法鼓掌。

    要是有根长签就好了,把它们串起来,做成墨鱼须串串香。

    糟糕,口水要兜不住了。

    于归洋不久前刚吃了一头墨鱼,他馋归馋,却也懂得人情世故。

    现在他还不太饿,面对人鱼大哥的投喂,他坚决地别开脑袋,希望酷哥先吃。

    于归洋忘了,这里是海底世界,人情世故那一套行不通的。

    他的谦让反而容易招来误解。

    池渊不解地陷入沉思,在他看来,小人鱼明明很喜欢墨鱼的触须。

    难道是伤口恶化了?

    他曾经目睹过同族受了重伤,在那以后什么都吃不进去,直至死亡。

    生命的消亡对任何一个物种而言都有着非凡的意义。

    即便是强大如池渊,也无法阻止同伴的生老病死,那是他第一次意识到什么叫无能为力。

    沉浸在回忆中的池渊,冷不丁嘴里尝到了一丝鲜甜的滋味,下意识地看向食物的来源。

    小人鱼正眉眼弯弯地投喂他。

    池渊似乎明白了对方的意图,就着于归洋温暖的笑容,大口吃起小人鱼喂给他的触须。

    直到最后两根,他不肯吃了,要给小人鱼留着。

    一头墨鱼并不能给予池渊多少满腹感,更何况他还把墨鱼最粗壮的两条触须留给了于归洋。

    在盯着于归洋把触须吃干净之后,池渊才动身,开始新一轮的捕猎之旅。

    于归洋目送酷哥离开,这回他不会再以为人鱼大哥会抛弃他了,不知道对方会带回来什么好吃的呢?

    啊,好期待。

    等待总是磨人的。

    对刚穿成人鱼的于归洋来说,深海的生活如同一潭死水,说好听点叫挣扎求生,说难听点叫混吃等死。

    但人鱼大哥的出现,令他在暗无天日的深海里,找到了一丝光亮。

    就连等待的时间都变得期待值拉满。

    于归洋四处溜达了一圈,为即将凯旋的人鱼大哥准备了一点海底特产,其中就包括他之前吃过的海参。

    他把这头圆滚滚的海参放在酷哥搬来的那一块,他刚刚取名为“胖墩”的石头上。

    随即将鹦鹉螺摆在海参面前,叮嘱螺里的小海葵盯紧了这头海参,否则你替它当开胃菜。

    海葵:???

    闲着无聊,于归洋的目光又落在了海草上。

    害他刚刚被包成粽子,差点以为自己要憋死,这几根海草功不可没。

    如今风水轮流转,酷哥不在,看它们还如何嚣张!

    呔,莫欺少年穷!

    大洋盆地的氧气含量低,光照更是没有,不利于植物生长。

    海草需要进行光合作用,它们更喜欢阳光普照的浅海区域,也不知道酷哥是怎么获取它们的。

    难道他游到了浅海区域?

    那里可全都是人类的活动区域,布满了用来观测浅海生态的摄像机,酷哥就不怕被发现吗?

    有没有可能人鱼这个物种已经被人类发现了?

    如果可能的话,于归洋还真想去陆地上看看,毕竟那里才是他成长的地方。

    不过现下,他还是对这些海草更感兴趣。

    他随便捡了一根,用尽全力也扯不断它,说明这种海草的韧性不错,他很满意。

    于归洋把其中最长的一根海草绑在腰间,缠绕两圈,在缠最后一圈的时候把鹦鹉螺别在腰侧,好让海草包裹它。

    为防它掉落,他还特意给它五花大绑。

    接着将海草头尾相连,在肚脐眼下边像系鞋带一样系了个蝴蝶结。

    他摸了摸蝴蝶结的翅膀尖尖,呦呵,好像还挺好看。

    不知道正面照是个什么效果。

    于归洋拍了拍跟前的石头:胖墩,你瞅瞅好看不?

    胖墩:……

    话说回来,蝴蝶结什么的会不会有点太娘了,被人看到要闹笑话的。

    可是他也尝试过其他系法,都不如蝴蝶结好看。

    你说中国结?

    他也得会啊!

    反正这是在海里,没人会看到他的蝴蝶结,当然是怎么舒服怎么来。

    猛男就应该带蝴蝶结。

    有了腰带,他就不用时刻拿着鹦鹉螺,也不必担心鹦鹉螺和小海葵丢失。

    既解放了双手,又保护好个人财物,一举两得。

    为聪明的于归洋点赞!

    这一次等待的时间有点久,在于归洋第三次想要把胖乎乎的海参吃掉的时候,池渊终于回来了。

    等看清池渊扛着的猎物,于归洋才知道酷哥为什么回来得这么迟。

    好家伙,这是头金枪鱼!

    看这个头得有一百千克,只多不少,光是捕猎就得费大力气,更何况还要搬运到海底两千米以下的大洋盆地。

    你说来就来嘛,带这么贵重的礼物干什么,多见外呀。

    于归洋一脸幸福地迎向了人鱼大哥。

    离得近了,他便认出来这是一头黄鳍金枪鱼,是金枪鱼中最常见的一种。

    金枪鱼最令人熟知的就是它贵,作为鱼中贵族,想要得到它的肉,势必颇费一番财力。

    哪怕是巴掌大小的金枪鱼罐头,价格也在一百块上下。

    更别提金枪鱼刺身了,那东西就算有钱也未必吃得到,就算吃得到也不可能像他现在吃的这么新鲜。

    现宰现吃,能不新鲜么?

    于归洋迫不及待地扑上去,在黄鳍金枪鱼的背部咬了一口,细细咀嚼。

    金枪鱼果然不负盛名,肉质紧实肥美、鲜甜爽口,血腥味也很淡。

    是的,金枪鱼鲜中带甜的独特口感,是它凌驾于众多生鲜成为顶级食材的制胜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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