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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些年虽说赚了不少钱,但因为帮家里还债,也没剩下多少,的确需要一个投资商。如果你的要求只是这样,等我晚上找我的律师再看看合同,没有问题的话,明天下午,我们还是约在这里。”
二人达成共识,沈淮书听说她明天过后有去周边旅游的想法,当即就找了人,为她寻一个当地的向导。
这些才华横溢的人从来不拘泥于待在一个地方。
沈淮书想,若是母亲和白鹭一样没有嫁人,兴许她也会开一个花店,自由惬意地度过一生。
交流会结束后,他先去酒店房间换了套舒适的衣服,准备让宋易晟开车出去吃饭。等到出了酒店,他半天没看到车来,心下有些疑惑,正要打电话,忽听不远处传来排气管沉重的轰鸣声。
阳光黯淡下去,落日时金灿灿的光芒洒在那辆黑色的摩托车上,沈淮书惊讶地看着这辆车在自己面前缓缓停下。
宋易晟单手把头盔取下来,得意地拍拍车后座。
“想到你还没坐过我的车,一修好我就让人空运过来了。”
他和这辆摩托一起收获了周围大部分的目光,这比开一辆超跑还要更夺人眼球。先前人模人样的少年又换上了他自己的衣服,浑身上下都带着痞气。
两个人一个动一个静,完全是人格的两个极端。
沈淮书的确无数次想过宋易晟载人的样子,可他一直觉得这个车后座应该是一个长腿貌美的小姑娘去坐,而不是他这样一个年纪大又无趣的男人。
他往后退了一步,小心翼翼地看着那辆车,结结巴巴道:“要不……要不还是算了吧?我……”
不等他把话说完,宋易晟不由分说,直接将头盔给他带了上去。
沈淮书立刻慌得不成样子,他从头盔里闻到宋易晟的味道,少年人的张扬不同于大海的奔放,他无知无畏,做任何事情都是先做再想,不会害怕,随心所欲。
“你知不知道,我这辆车从来没载过别人,你是第一个,也会是最后一个。”
透过头盔的透明罩,宋易晟背对着阳光,周身被镀上了一层金黄,轮廓明亮清晰。
他下了车,将浑身僵硬的沈淮书打横抱了起来,直接抬上了车。
“易晟!别这样!”
他把修长的食指轻轻放在唇上,嘴边带着笑意。
“嘘——”
“别拒绝我,我带你去吃饭,庆祝沈总旗开得胜。”
说完,他单手带上头盔,长腿跨坐上来。
“抱紧。”宋易晟几乎是用命令的口吻道。
沈淮书喘着粗气,手指浅浅抓着车沿。
周围目光太过刺眼,甚至薛绒也从酒店里走了出来,他瞬间觉得气血上涌,口齿不清地说:“易晟,别人都看着,算了吧。我们打车,好吗?”
不仅是觉得害臊,他还觉得害怕。
摩托车看起来就很危险,让人没有丝毫安全感。
谁知,宋易晟轻轻拧动把手,机车立刻往前窜动,接着再骤然停下。
“啊!”一声惊呼,因为惯性,沈淮书被迫前倾,胸口紧紧靠在他的背上,双手下意识地就将他的腰搂紧了。
男人的体温透过薄薄的衣料传递过来,他!的身上有一股清甜的洗衣粉香味。
“我有一万种办法可以让你把我抱紧。”
宋易晟轻声道,勾起一抹得意的笑。
第33章
空气里夹杂着一丝大海的咸味, 风在耳边呼啸而过,像是有野兽在耳边嘶吼,那一颗颗树和一栋栋房屋变成了幻影,沈淮书不敢去看。
速度能让人的激情被点燃, 沈淮书能够理解这个年纪的小孩喜欢这种刺激的运动, 肾上腺素急速飙升,他甚至能感觉得宋易晟身体的温度变化, 然而他现在还感受不到刺激, 他只觉得害怕, 他害怕地把对方的腰越搂越紧, 每一次拐弯都像是生死挑战。
现在身处何地已经不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了, 他只希望宋易晟能够停下来。
车速慢慢降低, 风不再嘶鸣, 他还是没敢睁开眼睛。
直到宋易晟轻轻覆盖住他的手背, “小叔叔, 你快勒死我了。”
他缓了两秒才慢慢松开手, 从车上下来的时候,他的腿还是软的, 一个不小心, 竟然踉跄一下,幸而宋易晟眼疾手快给他抱住。
“这么怕?”宋易晟惊讶说, 他把人抱在怀里,反复揉搓对方的后心。
“抱歉抱歉, 我应该想到你接受不了,是我的错。”宋易晟把那张苍白的脸捧在手心,原本就白皙的皮肤如今血色全无,让人心里像是被拧了一圈。他不知道应该怎么才能让这张脸变得有血色一点, 眼里看到那张惨白的唇,心里只有一个想法,想要把它吻红。
或许这是最快最有效的办法,他细细密密地吻上去,啃食着,让毛细血管活络起来,也让血液从静止变得流动。
沈淮书从来不觉得自己是柔弱的,他只是身体差一些,容易生病,手脚冰凉没有什么血色。然而这时候,他说不出话,做不出任何反抗,只能任由吻他的人变得更加肆无忌惮。
他像朵娇贵的白色玫瑰,在黄昏下展现出前所未有的,一种名为柔弱的魅力。
眼角被吻出了泪,挂在睫毛上,亮晶晶的。
反复的呼吸不畅终于让他在窒息感中找到了自我,他低下头,把宋易晟推开,央求似的呢喃,“好了,阿晟,我好了。”
一阵风吹来,他闻到一股鱼腥味,这座海滨城市的小渔村也是这个城市的特色之一,多彩的房屋层层叠叠,有一种温馨的小镇风情,码头上是来来往往的船只,有渔船,也有私人帆船。
宋易晟牵着他的手,“看网上说这里很漂亮,所以带你来看一看。”
沈淮书颔首,此时他的灵魂终于追上了摩托的速度,重新回到他的身体里,可算是冷静下来了。
听说这里在开发商到来之前还是一个偏僻贫穷的小渔村,如今经济发展起来,生活在这里的居民有了更多的生活来源。从狭窄的小镇通道慢慢往海岸线走去,原本的住房已经被居民们改成了一家家网红店铺,小酒馆穿插其间,还有很多卖特色纪念品的小店。
一顶草帽挂在店门前,贝壳做的风铃叮叮当当地响。
沈淮书在风铃前驻足,还以为自己已经回了家,听到的是花店门口的风铃声。
“不知道贝贝怎么样了,我有点想它了。”宋易晟说。
离开之前,他们原本是想把贝贝一起带来的,可始终担心没时间照顾,最终还是送去了宠物店寄养。
“回去之后你可以抱着它睡觉,反正它也黏你。”沈淮书迈步继续往海岸线走去。
宋易晟追上来,“单身的才抱着狗睡,我有人可以抱。”
沈淮书顿了顿,咬住唇加快了脚步。
海岸线边有几家不错的餐厅,能坐在露台一边用餐,一边看海,是个不错的选择。原本就是来吃饭的,他想要直奔主题,然而宋易晟却又在一家小饰品的地摊前停住了。
地摊老板是个头发花白的老奶奶,正在编一条铃铛手链。
她的老花眼镜低低地挂在鼻梁上,抬眼看到他们,慈祥地招呼道:“来看看奶奶编的手链,漂亮的很嘞,可以买回去送给女朋友哦。”
宋易晟正蹲在地上看饰品,听了这话,有些尴尬地看了眼沈淮书。
“让你买回去送女朋友。”沈淮书故意重复道。
宋易晟暗自做了个鬼脸,拿起一个项链问道:“奶奶,这个红绳可以替我编两根吗?”
奶奶看了一眼,说是没有问题,很快就拿出绳子编了起来。
对于两个男人来说,这种看似简单的手工却是繁杂无比,他们只看到红绳不断地翻转,就变成了漂亮的纹路。
这种廉价饰品的成本要不了一毛钱,宋易晟为了照顾奶奶生意,将地摊上的小饰品都买了,说是要回去送给花店里的员工。
看着宋易晟拿着两条编好的红绳直笑,沈淮书不明所以。
“等会你就知道了。”宋易晟把红绳收起来。
两人挑了一家海鲜烧烤店,从露台能以最佳的角度看到外面的风景。虽是晚上了,但还是有人开着船在海边玩。
在海上用餐的感觉与海边有极大的差别,只是刚从刺激的摩托项目上下来,沈淮书没有胆量再上另一条贼船。
店里海鲜是当日最新鲜的,刚从海里捞上来就上了餐桌,烧烤的香味在夜晚的空气里弥漫,沈淮书为自己点了杯香槟,优雅地看向落日。
“回去之后,我抽空去宋家拜访,关于之前的事情,我还没有道过歉。”沈淮书心里仍有芥蒂,若是没有和宋易晟在一起那还好说,如今不一样了,好歹是确认了关系,无论如何都要上门亲自去拜访。
宋易晟像是没听到后半句话,“好啊,我让我爸下厨,招待他儿媳妇。”
手里的烟一抖,差点掉了,沈淮书在心里叹了口气。
其他都还好说,只是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人宋家两口子原本是把儿子送来规矩性格的,怎么最后变成了调教,还调教到了床上去。
他暗自扶额,揉了揉眉心。
“小叔叔。”
宋易晟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到了他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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