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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哭得那么安静,眼泪却汹涌,好像要把憋了很多年的委屈一并发泄出来。

    没人关心没人在意的时候,人是不会感到委屈的,等到终于有人在乎了,痛觉才会苏醒。

    念筝不动,摸着他的头发,静静地坐着,直到人哭累了、哭够了,才哄着吃了药。

    想下楼做饭,却被抓着手不放。不过他已经掌握了对待罗羽钦的方法,轻声说:“我马上就回来,好不好?我就在楼下,哪也不去。”

    等了几秒,手就被放开了。念筝亲亲他的额头,“好乖。”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拖拖拉拉一星期,罗羽钦才好利索。念筝总觉得他身体比以前差多了,免疫力也不好。

    于是在吃饭时变得强硬,像对待念念一样不允许某人再挑食。罗羽钦则变得很爱很爱接吻,晚上多吃了点也要讨一个吻,非常像摇着尾巴要奖励的大狗。

    春天匆匆,很快没了影踪。

    夏日融融,蝉声鼎沸,念筝在院子里和念念练习英语,罗羽钦在二楼玩电脑,手撑着脑袋听他逐渐标准的口音,鼠标闲晃。

    “Hello!Mr.Luo!”楼下传来声音,罗羽钦抬手推开窗,蓝天下玫瑰盛放,念筝站在其中,穿着他的旧的棉布短袖冲他笑,虽然现在是七月,但玫瑰园的春天在此刻才真正来临。

    太阳西垂的时候,念筝进屋准备晚饭,院子里变得安静,罗羽钦揉了揉酸软的脖子,反应过来才发现自己面前的电脑屏幕上有一幅像素小图,有玫瑰花,有小人,有一颗颗爱心。

    自己怎么做了这个,他点叉,又没点下去,最后只是最小化掉,起身去吃饭。

    夏风裹着热穿透窗户,带着玫瑰的香,饭菜的香,悠哉悠哉,吹向天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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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有

    第21章 21:你在等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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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月初,念筝去面试了一次。重回缺月湖既开心又忐忑。

    那天的面试者大概有二三十个,念筝落选了。

    回来的时候一推开铁门,念念就跑了出来,哇的一声扑到他身上,“爸爸,叔叔坐我的秋千——”

    只见罗羽钦斜躺在巨大的秋千床上,脸上放着一本摊开的书,书应声而落,睡眼惺忪,“回来了。”

    秋千晃了两下,他盯着念筝看了几眼,招招手,“过来。”

    念筝走过去,他拉着念筝的手让他一起坐在秋千上,手环住他的腰靠在人身上醒盹,闭着眼说:“没关系,再练练,下次肯定能选上了。”

    原来看穿了自己的失落,念筝也放松身体靠着他,点点头,“嗯!”

    念念看着罗羽钦不止霸占自己的秋千,还霸占自己的爸爸,紧紧握着拳头,啪嗒一下掉了泪。

    罗羽钦睁开眼,看了他一眼又闭上,当没看到。

    念筝的视线被他挡着,看不见小孩哭了,念念掉了一会儿眼泪,噔噔噔跑进屋,暗自伤心去了。

    傍晚,念筝去做饭,罗羽钦躺在秋千床上,念念从屋里挪出来,眼睛肿肿。

    “过来。”罗羽钦叫小狗一样,念念磨磨蹭蹭,走到他身边,手指抓住秋千床的边缘,低着头不说话。

    “讲点道理。”罗羽钦捏他的脸蛋,下手没轻没重,念念被扯得一痛,这次很坚强,没有哭。

    “这是我给你装的,我不能躺吗?”男人懒洋洋地倚着秋千晃,抓着小孩肋下抱上来。

    念念动了动腿,“那你以后能不能不要那么凶……”他抬起头,大眼睛水汪汪,“我害怕。”

    “可以。”罗羽钦垂眼看他肉嘟嘟的小脸,“把你爸爸让给我。”

    小孩立刻就变了脸,啪的一声打在他腿上,“不行!大坏蛋!”

    一直到吃饭的时候,两个人的战争都没有结束,念筝不明所以,哪个都不告诉他,哪个都没好脸色。本来他今天才是应该被安慰的人,结果哄完这个哄那个,都忘掉了落选的难过。

    八月底的时候,罗逸轩突然打来电话,通知罗羽钦和罗映雪来参加他儿子的满月礼。

    四十八岁的罗逸轩声称遇到了真爱,把这个孩子看作是真正的爱情结晶,要用豪华盛大的筵席欢迎宝贝的到来。

    电话来之前,罗羽钦正在床上欺负念筝,哄着他脱掉了上衣,揉捏他的胸口。接了电话之后看不出喜怒,摸着念筝的腰和他亲嘴,把念筝的嘴咬出了血。

    “宝宝等我回来好不好?”他舔着念筝口腔里的血,闭着眼睛不知道在想什么。

    最近罗羽钦喜欢叫他宝宝,语气和神态和冬至很像。念筝忘掉了嘴巴里的伤口,被吻得动情,气喘吁吁地问:“你去哪?不回来吃饭吗?”

    “嗯,有饭局。”罗羽钦亲亲他的眼皮,又重复了一遍:“等我回来好不好?”

    “好呀。”念筝纳闷,“我肯定等你回来啊。”

    “好!”罗羽钦得到肯定的答复之后很高兴,拉着念筝的手起来,“宝宝给我换衣服。”

    念筝被他叫得云里雾里的,拿起他的衬衫为他换上,在系扣子的时候被环住腰抱在腿上,罗羽钦紧紧搂着他,埋进他的脖子间咬,叼着锁骨上的一块肉撕磨,一开始还好,后来传来很尖锐的痛,罗羽钦又咬破了他的皮,用舌尖舔冒出来的血。

    “疼……”念筝示弱,罗羽钦才不咬了,笑笑,转而亲他的脖子。

    一套衣服换了半个多小时,最后还在罗羽钦的指导下生疏地为他抓了发型。罗映雪等在楼下,穿着一身全黑,涂着烟熏的眼影和很长的眼线,见到念筝也只是抬抬手算打了个招呼。

    念念被她的造型吓到,缩在一边不敢动。等念筝和罗羽钦下楼,飞快地躲在了念筝身后。

    “走了。”罗羽钦对站在院子里的念筝和念念告别。

    念筝点点头。

    车窗升起,汽车启动。罗映雪看着窗外向后退的树木,开口:“哥,我们不去不行吗?”

    “反正他请了那么多人,就算我们不去也没事儿啊,我真的不想去啊!”

    罗羽钦说:“他给你办过满月酒吗?”

    罗映雪一脸怎么可能,“当然没有!”

    “他给我办过吗?”

    罗映雪沉默了。他继续说:“我只是很好奇满月酒什么样儿,想去见识见识。”

    这场聚集了各界名流的宴会上,罗逸轩得意地抱出尚在襁褓中的小婴儿,“看看,多可爱,大眼睛!随我!”他笑得满面春风,低头看小孩的时候,罗羽钦觉得他的慈祥和爱不是装出来的。

    小孩只是亮了个相,就被保姆抱走了,罗逸轩还拉着他的小手依依不舍,亲昵地亲亲他的脸。

    席间有人提起他的身体,他劫后余生地感慨道:“别提了,鬼门关走一遭。身体还是第一位的!挣再多钱,身体垮了那也是白费!”众人附和,和他大谈养生保健,罗逸轩颇有心得。

    罗羽钦坐在角落里,反坐在椅子上,手臂搭着椅背,像小学生上课的姿势。没有人来找他搭话,他就专心地看,看罗逸轩抱着孩子和别人说话,看人们都围着看小宝宝。

    为他奉献器官的儿子和可爱的喜人的小婴儿相比,乏善可陈。

    枯坐了一个多小时,罗映雪早溜走了,他也准备回去了。

    “小罗总,恭喜又添了个弟弟。”有认识的人向他道喜,他匆匆点了点头,快速穿过大厅,罗逸轩自始至终没有看过他一眼。

    走出酒店,燥热的夏风扑过来,他却觉得很轻松。

    十几岁的时候,他的性格没这么寡言,爷爷的掌控随着他的年龄增长而变弱,得以喘息的时间变多。

    他最喜欢的就是下了晚自习挂着耳机骑车穿过满是槐花的大街,树梢上挂满白色和紫色的花串,走在其中会感到心被充盈起来,少年罗羽钦自作主张把这种感觉定义为幸福。

    真的,在那样的夏夜里穿梭几天,他甚至变得爱笑。

    同学们喜欢找他抄作业,抽屉里的情书没断过。简单的发型,干净的脸,挺拔的身量,十七岁的罗羽钦是少年最标准的具象。

    直到爷爷去世,老爷子两袖清风,家底没多少,却还是最爱自己的孩子,罗逸轩继承了所有遗产。

    罗羽钦觉得可以理解,父母肯定最爱最爱自己的孩子,也接受了只有罗逸轩是例外这个事实。

    忙于温饱和挣学费的日子里,充满花香的夏夜变成燥热漫长的普通夏天,音乐变成了可有可无的奢侈品。

    他没有家,奔波就没有终点。

    醒来之后,头和身体都很痛,后来在医生的只言片语中断断续续知道了自己失去了什么,他没有埋怨,只觉得迷茫。像在真空中醒来,大脑都变迟钝了。

    住院的时候幻想过罗逸轩会觉得愧疚,从而会给他一点补偿,他的要求很低,如果只是以父亲的角色陪他吃一顿饭的话,也可以。

    但是没有,罗逸轩的秘书在他出院之后安排他进了一家子公司,他突然觉得没意思。

    他喜欢看悲剧,看男人女人追逐爱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他们大声歌颂,倾其一生去追求,到最后两手空空。这时候他就觉得自己不那么可怜。

    今晚却不同,开着车窗户,他又闻到了久违的花香。这次他有了目的地,念筝说好了会等着他。

    回家的时候天都黑透了,玫瑰园的门灯亮着,台阶上坐着的人身穿棉布睡衣,下巴搁在膝盖上,要睡着了。

    门灯也是玫瑰状的,柔红灯光最中间是盛放的花朵,延伸出去的是黑色铁丝制成的枝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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