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2/2)

    她觉得好可惜!

    少年人的心事写在脸上。

    秦风觉得这小屁孩过分美丽了些,不过她那么说,他就一直以为她是个男的。

    每次看见疤的时候会想起来,那小孩眼睛很好看。

    那小哥哥乌黑的头发有点挡眼睛,他随手撩起来,一双漆黑的眼睛看着她:“你要认我当大哥?”

    她就叫他大哥。

    作者有话说:

    他更努力学格斗,他想下次遇见那小孩,能保护好他。

    浓浓的宿命感,让他心情有些复杂。

    他拨动了吉他的琴弦,心血来潮,用只剩四根弦的吉他谈了首歌给她听。

    那次他被人划伤,没当回事,谁知道伤口不浅,后来留了疤。

    抓到的小女孩小男孩,卖到中东做雏妓。

    因为李佳欣比她晚分化,所以她分化成omega这事怪不到李佳欣头上。

    谁没有单纯的时候啊。

    他没再弹琴。

    “··········”

    别提了!!!

    章辞不想理他了,烦死了。

    “沧海一声笑,滔滔两岸潮?”

    她五岁的芳心被击中了。

    她叫他哥哥。

    她立刻说我赔给你。

    那吹牛啊!她不想承认自己是被一个小混混像拎小鸡一样扔进车里,她才说一群的。

    他会想起那个小孩,那天分别了才想起来没问名字。

    她从车上爬起来,只看到那小哥哥捂着肚子,那小混混已经躺在地上不动弹了。

    --

    但是她忽然觉得吉他也不错。

    她怎么知道当事人会在!

    她说救命之恩无以为报,以身相许。

    他当时觉得这个说法很有意思,虽然他没看过,但他平时听别人叫他爸也是叫哥的,所以他觉得自己也应该有小弟。

    他说不用,他家有钱。

    她长大了才知道,当时如果没人救她,她大概就会被人拐卖。

    他去找过几次,没找到。

    “段誉,叫声大哥听听。”

    他弹琴的样子太好看了,像童话里的王子。

    啊就是我在想秦风是救过她的命吗,就算是秦风要订婚,她都没离开,直到他说要她洗掉标记。

    她原本喜欢武侠里的古典乐器,箫,笛子,古筝,大侠常用的,能做武器的那种。

    她动了动嘴唇,还是叫了。

    她在他怀里,赤身裸体,坦诚相待。

    他觉得很有意思,他挺喜欢这个小弟。

    混黑社会的。

    他甚至会想,那小孩有长大吗。

    “不对呀,十叁年前,你才刚上初中?”

    那小哥哥按着肚子坐在地上,看着她:“你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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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里的人很多娈童癖,喜欢没长毛的小孩。

    这回轮到章辞无语了。

    后来他接手了他爸的位子,成为了那小孩讨厌的坏人。

    他拉开拉链发,发现他心爱的吉他断了两根弦。

    她闷着头不肯出来。

    传说中alpha和omega的分化,是源自于两性关系中的选择。

    漂亮得像撕开漫画走出来的。

    他当时只觉得特别,但没想起来是原因。

    秦风想起了那个蘑菇头的小孩,长得确实非常惊艳。

    “不许你说!”

    丢人!

    她被人扔到车上时摔了一下,擦伤了膝盖。

    她又问他背包里是什么,他才想起来他的吉他。

    她很郑重地点头,她说她将来一定分化成特别厉害的alpha大侠,惩恶扬善,行侠仗义。

    他拿吉他砸了那人的脑袋,不知道坏了没有。

    “··········”

    她当时留着短发,蘑菇头,很可爱的样子。

    所以她一直怀疑自己是喜欢哪个alpha,原来是他!

    秦风摸她的头发:“你不是说,你会分化成很厉害的alpha吗?”

    她竟然分化成了omega!!!

    囧死了,她小时候怎么这么傻逼啊。

    秦风也没想到,那小屁孩竟然是她。

    那么傻,是不是被人拐卖了。

    只能说那我们结拜兄弟吧。

    “叫声哥哥听听?”

    她却好像还是从前那样天真烂漫,把他从腐烂的沼泽里拉出来,告诉他他原本是如何光风霁月,干净纯粹。

    他也没想到是她。

    秦风揉了揉她的头发:“刚才有人说碰见了一群小混混,是一群吗?一个也能叫一群?”

    她怎么记得秦风已经快叁十岁了,他这初中上的也太晚了吧。

    她越发觉得他们是天赐良缘,不然怎么就那么巧,他十叁年前救过她,十叁年后,他要了她。

    好蠢!

    后来她出国,喜欢上音乐,学吉他,很难说不是受那年樱花树下,那个弹琴少年的影响。

    少年人的手长得很好看,他的眉眼也很好看。

    他的胸膛在震动,大概是在笑吧。

    交代了小时候的故事。

    他受了伤,他爸把他搏击课的教练打残了。

    那小哥哥把她拉下面包车,拉着她一路跑,跑到一棵樱花树下。

    他答应了。

    她将来要娶那小哥哥为妻。

    秦风亲吻了她的眼睛。

    五岁的章辞再次春心萌动了,她无比希望她大哥能分化成一个omega。

    甚至那个被他打伤的人贩子,还给他们家供过货。

    再也没想起来那年樱花树。

    她觉得这就是命运。

    直到和平饭店惊鸿一瞥,章辞的眼睛撞进他的眼中。

    “·········”

    他却好像再也回不去那年春天,樱花树下,那个单纯诚挚的少年。

    她只是没想到,那个人竟然是秦风。

    他们就撮土为香,歃血为盟。

    而那个小哥哥好像也受伤了,反正她把膝盖上的血抹了递给他,他皱着眉头看了一会儿,还是把她手指塞嘴里舔了。然后手上不知道沾了哪里的血,一脸拽地喂进她嘴里。

    是真的救过她的命。

    如果她爱上了一个alpha,她就会分化成omega。

    他也就是那一次,才知道他爸原来是黑帮老大。

    当时樱花落下来,真的很漂亮。

    脸色有些臭。

    狐狸眼,很漂亮。

    困死了。

    “我们结为异性兄弟,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你看过吗,你是乔峰,我是段誉,我叫你大哥,你叫我二弟。”

    她大囧,羞红了脸抱住了他的腰,躲进他怀里。

    去做了个纹身,把伤疤遮了。

    他语气平静地重复了这句歌词。

    那小哥哥说不巧,他也会成为alpha,比她厉害的那种。

    爆更。

    好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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