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间灰(1/8)

    角色观点不代表作者的立场,本作者尊重所有正常宗教。

    0

    五岁那年她一个人去外面找小伙伴玩,在路边发现一条被车撞伤的小狗。薇薇遇到它的时候它下半身几乎被轮胎碾扁了,血肉模糊、惨不忍睹,孤零零地躺在路边等死。

    但是她不害怕,只知道它受伤了,尽可能动作轻柔地把它放在自己干净的白裙子上,想要把它带到安全的地方。

    她知道受伤就要去医院治疗,想要把它带到医院打针,看到他们的大人都说这条狗已经没救了,让她把它放下来。

    起初她还执拗地坚持要带它去医院,到后来听了太多陌生的大人这么说她也动摇了,索性找了个安静无人的地方试图自己想办法让它活下来。

    夏日的阵雨来得突然,天空霎时风云变幻,灰蒙蒙地落下雨点。

    薇薇不想让小狗淋雨,它已经够可怜了。她在巷子里移开遮挡洞口的木板,找到一处不小的空间,够她直着腰坐在里面头上还有空余。

    她很高兴在这种紧要时刻发现这样一个地方,能够让她专心照顾这个小家伙,她特地把木板还原,将洞口遮起来免得有人打扰他们。

    在某一时刻洞口的木板被打开了,她看到了一个青年男人但是她忘记了他的长相,谁让他们只有一面之缘。她只记得那个人把木板关上,之后外面似乎被东西抵住,她再去推就怎么也推不开。

    她多次尝试未果后吓哭了,在黑暗里待了一段时间后,木板不知怎的又能打开了,这才让她回了家。

    小孩子忘性大,要不了多长时间她就忘记了这件事。只有爸爸因为那天她回家晚和裙子上的血,在她长大后还时不时会和她提起说:“你小时候有一次出去玩,迟迟没回来,急得我和你几个叔叔去找你,你还记不记得了?”

    她不记得了,毕竟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1

    寇布拉一向是个不靠谱的爸爸,不靠谱到什么程度呢?薇薇小孩子不懂事,看电视上广告里的小朋友都是自己上学,便和他说她不想坐车,想要一个人走路去学校,他也真不问前因后果地同意了。

    除了她第一次独自去学校时他不放心悄悄在后面跟了一路外,之后就随她自己离开家门去接触外面的世界。零几年的社会环境其实并不安全,那时候监控覆盖的面积还不够广,拐卖小孩的人贩子到处都有,现在想来也是她运气好,只遇到过一次,还因为小伙伴的帮助得以脱险。

    薇薇从小听到过最多的一句话是:“小朋友,你家大人呢?”

    直到好几年后,薇薇才意识到爸爸有多不负责。若说他不爱她,似乎也不是那回事,她思来想去只能得出一个结论:他好像真的觉得这个世界很美好,不认为她会遇到坏人。

    2

    薇薇死去的妈妈信仰基督教,她在储藏室里“探险”时找到他们年轻时的照片,照片里的温婉女人胸前挂着一个银色的十字架吊坠。薇薇从记事起经常听爸爸说关于妈妈的故事,包括她信仰的上帝是什么。

    在旺盛的好奇心下,薇薇去了几次教堂,小小年纪的她哪招架得了神父的传教,加上基督教宣扬善恶有报,劝人向善这点符合她一直以来接触的善恶观。于是在她尚且懵懂的年岁,她就成了一个小基督徒,继承了妈妈留下来的纯银十字架吊坠。

    对此寇布拉没有加以阻止,毕竟有正确的宗教信仰不算什么坏事,虽然他一点也不信就是了。

    十四岁那年出于她个人意愿,薇薇转学进入了一所教会学校,为以后的修女生活打下基础。

    虽然很舍不得原来的朋友们,但是人各有志,薇薇相信只要他们的心在一起,分别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教会里的信徒每个人都有一个记事本,用来记录需要忏悔的事,像是一份道德罪状。在基督徒的观念里,莫名其妙心情不好也是罪行,需要记录下来进行忏悔,但她从不认为思念朋友算一种罪过,所以她未曾就这点进行过忏悔。

    在教会学校无论学生和老师在公开场合必须要穿着制服,教师制服由黑白两色构成,白色在制服里仅仅占据一小部分,通常是神父的罗马领和修女的头巾。学生制服则更是整齐统一的黑色,没有一点白。薇薇穿的纯黑窄袖长裙垂到脚踝,一块黑头巾盖住盘起来的蓝发,再用头巾末端的绳子系在下巴上,她这身打扮被沙克达评价说“像黑乌鸦”。

    薇薇像军人一样惯于自律,即使在不上学的日子里也会早上五点就按时起床收拾,两个半小时的晨祷后食用只有蔬菜水果的早餐。她也不是完全不吃荤菜,《圣经》里教导信徒不能吃动物的血,肉虽然可吃但肉里难免有血,所以虔信的基督教徒会干脆连肉也不吃。

    蛋类和海鲜在准许食用的范围内,然而薇薇有个缺点是挑食,按理来说鱿鱼干里没有血应当是可食的,但她是真的不喜欢吃鱿鱼干,从小到大她没少为此忏悔。

    她转学前上的是公立中学,学校的朋友里没有一个和她一样是基督徒。薇薇的朋友大多尊重她的信仰,在外聚餐时那美会多点几样素菜往她边上放。唯有陆飞记性不好经常忘记这点,动不动就说要请她吃烤肉,要是那美在场会往他脑袋上揍一拳,让他长长记性。

    陆飞想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能拒绝得了肉食,而且还是在没有人管着不许她吃的情况下。

    薇薇知道陆飞不是坏心,他是不折不扣的肉食主义者,喜欢吃肉,无肉不欢。他认为肉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才想要和作为朋友的她分享,所以她从来不在这件事上生他的气,总是一笑了之。

    像陆飞他们自由散漫的性子恐怕受不了教会学校清苦的生活,先不谈他们能不能早上天蒙蒙亮就起床,光是吃饭时保持静默这点就很难做到。陆飞的吃相尤为狂野,每顿饭都吃得像他饿了三天一样凶。桑志则会在吃饭时和女生搭话,教会学校的校规里可是有一条“禁止在用餐的时候闲谈”。

    薇薇在教会学校的食堂吃饭时不但要避免和同桌的学生交谈,还要听着广播里当值的学生念诵祷词,不可以走神。

    教会里的学生只要醒着,不是接受劝导就是学习知识。男女学生私交过密的问题不用担心,因为这是封闭式管理的女校,进出都要在保安室登记,不会让社会闲散人员随意进入。

    总而言之哪怕没有电子设备之类的消遣娱乐项目,她在学校的一天也可以过得十分充实,换作她朋友里的任何一位来多半都耐不住这样的寂寞。

    沙克达一度以为薇薇是犯了什么大错才被寇布拉送到这个鬼地方,他直言不讳自己坐过牢,说牢里的生活都比这强,同一牢房的犯人还能聊聊天讲讲话,在教会学校闲谈这种行为居然要写进本子里进行忏悔。

    薇薇觉得他这么说有些夸大其词,也不是所有学生很死板地遵守教条。正值青春期的女孩活泼,在这个年纪把自己封闭起来不和同龄人进行社交是不可能的。很多“不安分”的学生会偷偷带一些违禁物品比如说闲书到学校里来看,有时候薇薇听到身边的同学在聊禁忌的恋爱话题她也很乐于听上一听,而不是闻之色变立马向老师打报告。

    她被这个面向凶恶的男人绑架已有三个月余,期间她被他多次侵犯,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像刚来到世界上那样赤裸着身体。

    以前她早晚都会进行祷告,沙克达没有不许她祷告,但是未穿戴整齐的她怎么好意思祈祷。这个男人狠狠玷污了她,让她那么难受,实在是无颜面对主。

    薇薇能够承受一定限度的疼痛,却不擅长应付这种糜烂纵欲的欢愉。沙克达抓着她的身体让她高潮的时候,她脑内像是炸开绚烂的烟花,似乎听到了圣歌的旋律。然而这种事只要细细品味就明白了,那并不是圣歌,而是魔鬼充满恶意的歪曲。错误的曲调是通往地狱的道路,这个罪人他自己下地狱还不够,要带着她一起堕落。

    她不会大声地辱骂他,只会尽量让颤抖的声线平稳下来。她甚至不是在乞求他,试图用一种正常交涉的方法要求他悔改。她的诉求非常简单,一是放她离开,二是他去自首。

    在沙克达看来信教者全都是疯子,信伊斯兰教的是种族主义者,残害异教徒;佛教徒和基督徒一样灭绝人欲,千方百计自讨苦吃还认为这是一种修行。要说区别,大约是伊斯兰教的名声要更差些,基督徒只在历史上有过以“圣战”的名义侵略别国的事迹,而中东地区的极端宗教人士到今日还在敌视异教徒。

    所谓宗教,无非是一群放弃思考的人聚在一起狂热地相信死人编的故事,集体对于人类个体的判断力是有损的。不过呢,他喜欢上帝说的一句话:“别人扇你的左脸,就把右脸也给他扇;别人拿走你的外衣,就把你的内衣也脱下来给他。”

    他喜欢当然是因为他不会遵守这等教诲,只要人人都听信上帝的话语,那像他这样的家伙就可以随便占那些傻子的便宜了。

    薇薇不是穆斯林,“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是穆斯林才做的事。在她的认知里,他对她做什么过分的事也只能由着他做,逆来顺受、历经磨难与牺牲是每个基督徒的理想,一切都是上帝降下的考验。

    且不说由于力量悬殊她本来就反抗不了他,就算她想反抗,这种事也和她接受到的教育冲突。她已经努力过了,告诉他这样做是不对的,他不听,那她能有什么办法。

    也许薇薇骨子里并不是坚定的虔信者,她在教会学校接受到的教育和她在普通学校人际交往过程中学到的不同,这让她感到矛盾。她始终忘不了小时候自己和寇沙打了一架后和他成为了好朋友的事,为此她经常向主忏悔,忏悔自己曾经对他人使用了暴力,可是对方也没有因此受到什么实质性的伤害不是吗?小孩子之间的暴力反而让他们相处得更愉快,所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薇薇从未把自己的疑问说出口,在她看来这样的问题无疑是幼稚且亵渎的,似乎大家都知道答案,只有她是个笨蛋想不出来,做笨蛋的滋味可真不好受。

    基督教的理念如此极端,薇薇连是否要在被侵犯时攻击他都再三犹豫,更不可能有胆量剥夺别人的生命。沙克达愈发觉得观察她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情,他根本不需要在别的方面防备她,只要把她关好不让她逃走或是向外界求助就行了,即使别墅里到处都是武器,她也无法说服自己拿起它们针对他。

    他知道她还没有放弃自己的信仰,她大概在想自己是被迫的,并不是自甘堕落,所以还有回转的余地,上帝尚且能宽恕她。故薇薇在沙克达家的生活痛苦但并不绝望,是她对上帝的信仰在支撑着她。她并不是那种一戳就瘪掉的空心气球,在那里面有挺直的坚硬东西支撑着她,宛如合金制的旗杆使得她被插入后不会迅速地扁平瘫下去。

    如果说神父是上帝的走狗,修女是上帝的新娘,那薇薇这种尚且成为神职人员的信众来说,她就是弱小但纯洁的羊羔。可怜的小东西,她同类的数量实在太多所以牧羊犬没有办法很好地照顾到每一只羊羔,才让他把她偷了过来。

    把她掳走的第一天,沙克达粗暴地撕烂了她的校服,从头到尾都在听她翻来覆去地说“请停下来”。当时他心想“天啊,她还说‘请’,这也太像av女优了”。也只有av演员在演强暴戏时会这么有礼貌了,信教的果然头脑不正常,被迂腐的教义给弄坏了。

    他拿着没开封的避孕套在她面前晃晃,问她如果他搞大了她的肚子再把她送回去,会怎么样。

    这样的假设让薇薇毛骨悚然,基督教认为堕胎是罪过,自杀也是罪过。假如他真的让她怀孕了,那她似乎什么也不能做,只能任由自己的身体孕育着这个孩子,直到生下来为止。

    她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是没有说出来,抱着自己裸露的胸口瑟瑟发抖。沙克达在她眼里看到了恐惧,他凑近她的脸要吻她,她强忍羞耻别过脸去,躲避着他的唇:“你为什么要做这种事……”

    薇薇竭力回避着和他有亲密接触,他不回答,而是肆意地抚摸她的肌肤。她忍不住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一想到自己可能怀孕她就毛骨悚然。不管怎么说,她不想给一个强奸犯生孩子,她无法选择任何方式包括死亡来逃避。她看不到退路,她被他堵在了一个死胡同。

    这男人思考问题的方式像魔鬼,诱导她的样子也像。沙克达教唆她来给他戴避孕套,那样他就不让她怀孕。

    薇薇心想这样一来,岂不是显得她像是在主动和他发生关系吗?她没有采取行动,这种情景下对于基督教徒来说无所作为就是最好的作为。沙克达见她不为所动,有些失望,却并未停止对她的侵犯。

    最后他还是戴了套,谁叫他没有要小孩的打算。他这一举动使得薇薇暂时松了口气,她觉得自己好像通过了主给的第一道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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