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回 出关(5/8)

    “他不是和尚。”阿诵立刻反驳道。

    “嘿,住在寺庙里,不是和尚,是什么?”

    “他只是带发修行,并未皈依。”

    “哦——那就是说,他将来还是要家去,到了岁数,还是要娶媳妇的?”

    阿诵不说话了。

    “诶,不过我说,他这个长相,能娶着媳妇吗?”

    王得意偷眼去看阿诵,只见少年的睫毛低垂下来,在脸颊上投出浅金色的影子,那影子忽而扇动了两下翅膀,是少年淡淡地看了过来。

    “他出身显赫,于婚配上,不该那么艰难。”

    “是么?再显赫又怎么样?我若是大姑娘小媳妇,嗯……我也得考虑考虑。”

    “无所谓。”阿诵突然道,王得意看着他,只见他神色极为沉郁,沉郁之中,又格外平静,“他若终生不娶,我也终生不娶就是了。”

    王得意忽然感觉自己得意不起来了。

    “你,你真那么在乎他啊?”他试探地道,“终生不娶,也不是个容易事啊。”

    “……只是说说罢了。”阿诵忽然转过头去,叫王得意只能看见他的侧脸和一只小巧的耳朵——此刻那只形状秀气的耳朵染着淡淡的薄红。王得意干笑道:“啊,啊哈哈,你们,倒十分情深意重……”

    他说完这话,自己心里突然也没滋没味儿起来,甚至不知道自己说的什么胡话。两个人一时都默默无语。这时,一阵悠远的木鱼之声传来,王得意几乎原地跳了起来,如蒙大赦一般,迈着脚步就往斋堂跑:“吃饭了吃饭了!可饿死我了……”

    他跑得极快,犹如饿死鬼托生,阿诵远远地望着,不知想些什么。过了一会儿,才终于迈开脚步,也跟了上去。

    王得意左手边坐着明秀,右手边坐着阿诵。

    他本不想坐在中间,但明秀似乎很喜欢他,连他口口叫的“纪哥”都抛在脑后,不新鲜了。

    吃饭之前要诵供养谒,念了供养谒后,要做五观想:第一观,计功多少,量彼来处;第二观,忖己德行,全缺应供;第三观,防心离过,贪等为宗;第四观,正事良药,为疗形枯;第五观,为成道故,方受此食。——这些都是进斋堂前,明秀在王得意耳边悄悄说的,那时候阿诵听得明白,侧目看了看,心道,王得意一定记不住。果不其然,此刻僧人们正双手合十齐声念诵,王得意却不知道在念些什么,只是摇头晃脑,装装样子,时不时还要掀开眼皮,偷看别人有没有发现他,真个如做贼一般。

    阿诵不由得又在心中默念“平心静气”四个字。

    王得意坐在中间,阿诵坐在最右边,从这半边看来,依稀还能见到明秀孩子气的半边轮廓,见不到左半边脸上那道可怖的疤痕。

    眼前忽而浮现起那小小的明秀,彼时他还叫做燕棠。持刀那人的面貌他已记不太清,唯有小小的燕棠,颤抖着,被对方抓在手里。

    这疤痕是他一生的债,他双手合十,心中默念了一声,阿弥陀佛。

    和尚吃斋饭,原来是这么安静的。

    王得意眨巴眨巴眼睛,端起碗来,等着行堂僧人为他添饭。斋饭确然不难吃,他想,这群秃驴不能吃肉已经够可怜了,要是素斋也那么难吃,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思及此,他放下重新添满的饭,转头去看刘尔逊——他现在叫清妙了。此刻他正爱惜地拨开自己的白胡子,缓慢而从容地用筷子去粘碗底的饭粒,尔后慢慢送入口中。时间是多么锋利的兵器!他咬着筷子尖儿,眯着眼睛思考,他是真的还是假的?

    十年前,“鸳鸯双刀”这等恶徒,也是头一次遇见这样一个初出茅庐的少年。这少年身穿一件厚皮袄,头戴一顶貂皮帽,不合时令,怪里怪气,眉目间神采飞扬,有一股狡黠的顽皮劲儿;但当他将目光投向捂着血流如注的伤眼的恶匪时,那神色又是极严肃、极愤怒的。那柄破口的、敷衍般的铁剑,在他手中,却有如神兵,绝没有一丝一毫的偏差。

    他的嗓子正在倒仓的时候,话声粗噶难听,但偏偏他就是一个爱说话的人:

    “你本无心悔过。我若今日在此杀了你,左不过是这世上少了一个无足轻重的恶人。”刘尔逊抬起头来,鲜血从指缝中满溢而出,仅剩的那只眼盛满了怨毒和恐惧,“你自己造下的恶孽,你自己来偿还。若你偿还得好,世上不光少了一个恶人,还多了一个庸人、甚或是个好人。”

    少年为自己的算数而沾沾自喜,颇为自得地收回了剑,伸手一指地上的尸体,冷然道:

    “我要你现在挖好了坑,将他们全数安葬。还要刻好墓碑、牌位,为他们每一个人都上好了香!否则,我一剑要了你的狗命!”

    说罢,他果真抱剑盘腿坐下,冷眼看着“鸳鸯双刀”一边满面流血,一边呼哧带喘地用双手挖土——他的手是握刀的手,纵然刀茧遍布,伤痕累累,但这样用一双赤手空拳,生生挖出六十一个墓穴,仍然是一件令他咬牙切齿的苦差事。挖到夜深,他已经饥肠辘辘,两眼昏花,而一抬头,只见那戴着貂皮帽的古怪少年依旧盘腿坐在原地,目光炯炯地望着他。

    这是个什么妖怪!

    他只好又埋头苦挖。他失血不少,头晕眼花,只想快点了事,反而挖得更快,等到天边浮起鱼肚白时,他已经挖好了第六十口墓穴。等他再挖第六十一口时,少年终于阖上了眼睛。

    机会来了!他虽然失血过多,但勉力一拼,尚且使得!“鸳鸯双刀”方要出鞘——那柄生锈又破口的铁剑,已经对上了他另一只眼!

    “你若想做个瞎子,我也成全你就是了。”少年缓缓睁开眼——他方才到底睡或没睡?刘尔逊不知道。他挖好第六十一口墓穴的时候还在思考这个问题。但少年却让他再挖一口。

    “我已经挖了六十一口了!”他恨恨道,右眼已经不再流血,因为他用身上撕下来的一段布条草草包扎一下,“哪里来的第六十二人!”

    “谁说第六十二‘人’了?”少年努了努嘴,道,“还有死在你刀下的那只小白狗。”

    刘尔逊的脸扭曲了一瞬。

    “挖得小一点就是了。然后我们去买棺材。”

    王得意转过头来,向左看,是十四岁天真烂漫的明秀,向右看,是阿诵安宁得近乎冷漠的侧脸,他自己呢,则像是一个走错了地方,误入了他们青春的不速之客。口中的饭食忽而失去了原本的香气,他想了想,把碗筷放下。

    “我吃饱了!”

    原本安静得只有碗盘碰撞的轻响声的斋堂突然响起一声大喝,接下来是长久的安静,僧侣们的目光纷纷投射过来,他毫不脸红地一一看了回去,把或困惑、或反感、或茫然、或恼火的目光一一看尽,然后发现原来他们也是有感情的人。于是他哂笑了一声。

    “王施主,吃饱了就且去吧。”

    只有清妙。

    要么是他伪装太好,要么是他果真已经皈依。他看过来的独眼之中只有平静,甚至还有着淡淡的笑意,那笑意也不是讥笑,只是一种宽和乃至于宽纵的微笑。这种微笑令王得意感到困惑无比。

    但是他也只是伸了个懒腰,哈哈笑道:“好吃好吃。各位慢吃。”说罢,将椅子一拉,“吱嘎”地一声,尔后转身,先行走了出去。

    吃过斋饭,就到了该告辞的时候。

    王得意牵着他的大黑,缓缓走在山路上。

    大黑偶尔打个响鼻,甩甩尾巴,动作磨磨蹭蹭,像是在等身后的樱桃。但樱桃同样不紧不慢,只踱着他小小的步子,跟在主人身边。

    两马,两人,一前一后,慢慢地走。

    直到走至半山腰,少年才开口说:“你方才太过无礼了。”

    前面那人自顾自牵着他的大黑,走起路来歪歪扭扭,不是不好好走路就是个醉鬼,只听他反驳道:“人家秃驴们都不管,就你事儿恁多!”

    “你又在生什么气?”

    “我没有生气!”

    “清妙已经把你的事,全告诉我了。”

    此话一出,比什么都还灵验。那决绝的背影果真停住了,王得意猛地回过身子来,似乎想要扑上来,又似乎没有扑上来的勇气。阿诵将他脸上那犹疑不决的表情全都仔细看进眼里,慢慢道:“怪不得,你第一次见我,就问我是不是学剑的。”

    王得意瞪着他,但令他奇怪的是,那双平时总爱懒洋洋地眯起来的眼睛里,除了愤怒,还有恐惧——他肯定了心中的某一个猜测。樱桃随着他的步伐缓缓先前走去。

    “你今天不是问我,明秀脸上的伤是怎么一回事吗?”他淡淡开口,眼中却有隐藏的警告般的锋锐,“不妨告诉你罢。”

    “我和明秀自小玩在一处。七岁那年,我和明秀、还有一个朋友,一同甩脱了大人和嬷嬷,自己偷偷出来玩。这本是常事,没有什么稀奇的。

    “但恰恰就在那一天,天色已晚,我们走得越来越远,误打误撞,居然走到了京郊。

    “我们远远看见几个人在说话,全无警戒之心,只想偷听他们说的什么,就只是为了好玩儿——”

    说到这里,少年脸上现出从未见过的一丝痛楚。

    “谁成想,那几人说的不是闲话——他们是某个江湖帮派的强人,正在讨论如何埋尸,那尸体已经辨不出面目,正躺在他们遮掩的草丛之中。

    “我那朋友受了惊吓,腿一软就要逃跑,跑时难免碰出声响,我们三个就这样被他们发现了。

    “那几人许是江湖上的甚么邪派中人,我们虽是小孩,但也不见他们有丝毫恻隐之心;不仅如此,他们还生出了要用我们几个取乐的想法。

    “当头的是个女人,脸庞浮肿青紫,可说是容貌尽毁——长大后我才知道,她练的便是江湖中赫赫有名的‘千蛛万毒手’。明秀最小,也最招她的眼。她便抓着明秀,对他说:‘你们几个是好朋友不是?’明秀吓得脸色煞白,几乎说不出话,只好用力点头。于是她又说:‘现在你们有三个人。我往你脸上画一道,换一个人、一条命,你说好不好啊?’”

    山间忽然吹来一阵冷风,叫王得意打了个寒颤。右手又慢慢地疼痛起来,在垂下来的袖子里轻颤。

    阿诵冷冷地看着他,那眼中的恨意几乎叫他以为,他恨的应该是他。

    “明秀说:‘真的吗?’那女人自然说是真的。于是明秀说:‘好吧,那你要说话算话啊。’”

    那女人是用匕首“画”的,不是他们寻常游戏时,用毛笔在对方脸上画小乌龟那样的画。那一幕在多年后,仍会出现在少年最可怕的噩梦里。

    他顿了顿,略过了那一段。

    “画了一道之后,明秀还强撑着,没有昏死过去。那女人似乎也很惊奇,但信守承诺——”他冷冷笑了一下,但笑得很勉强,“先放了我走。”

    那时他也只有七岁。或许是害怕放了最大的那个再不好追,又或许是觉得他年纪这样小,应该认不得路——总之放了他走了。他在回去的路上狂奔,一面跑,一面呼号,那是他这辈子能够发出的最凄厉的喊声。可幸他很快撞上了循声赶来的侍卫们——那些总是和他玩闹、陪他练剑的侍卫们,脸上都是心急如焚的神色。他最喜欢的那个侍卫叔叔两只手掐着他的肩膀,摇晃得他几乎想要呕吐,在干呕声中,他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

    “我喊他们去救明秀……他们到的时候,明秀还活着。但也只是还活着。”

    阿诵牙关紧咬,接下来的话,仿佛是每一个字眼都被隐忍的怒火和怨恨淬了一遍,在口齿之间碾磨过后,才吐出来一般:“这是天子脚下!匪寇便如此猖獗!”

    王得意只觉得喉间有一颗棱角分明的小石子,硌得人痛,可吞也吞不下,吐又吐不出。

    “我知道。你的手废了。”阿诵缓缓说,王得意的身影在乌黑的眼瞳之中瑟缩了一下,他不知道这算不算解恨,只知道心头缓缓泛起一种痛快的感觉,“但洗砚司除蠹,本是天经地义。因为天子脚下尚且如此,若是边远所在,又如何安民?”

    “你心有不甘,这是常理。”他缓缓地,残忍地说,“但洗砚司不过废了你一只手,你还活着。你的程雪时也还活着,不是吗?”

    “明秀的一道疤,换一条命。你也可以当,你的一只手,换了两条命。”

    王得意呆呆地站在那里,似乎没有想过阿诵会说这样一番话,也没有想过,这番话是这样的。他站在那里,左手紧紧抓着自己剧烈颤抖的右手,脸色惨白。阿诵抿了抿嘴。

    “所以不要再闹脾气了。”他牵着樱桃,越过了王得意,不知怎的,避开了他的眼睛,“而且,不必担心洗砚司再找上你。清妙是不会出卖你的。”

    他反将一军。

    “因为我说他告诉了我你的事……是骗你的。”

    一只丑陋的右手,五根手指,关节扭曲,仿佛都是被生生碾断后,再千辛万苦地长好的。

    此刻,这只手在剧烈的颤抖。那种幻痛几乎传达到整条手臂,渗进每颗骨骼。一只手,换两条命,真的值得么?不,其实不值得。他阴暗地想。如果我死了,还比现在舒服得多。

    他仿佛又看到程雪时跪在他跟前,一边颤抖,一边为他摘模糊血肉中碎裂的骨茬;但他永远回忆不起程雪时的表情,因为他什么也看不清,疼痛令他眼前一片模糊,口中的木板险些被他咬裂。

    幻痛渐渐消退了,他缓缓站直身体——他又重新回到人间。大黑暖热的舌头舔了舔那只还在微微颤抖的右手,他虚弱地笑了一笑,拍了拍他的脑袋。

    十丈远处,他遥遥望见一抹红影站在那里,牵着小红马的缰绳,似乎还在翘首等候着他。

    他牵着大黑的马缰,也缓缓向前走去。

    本是两看两相厌的二人,缘何成了一条绳上的蚂蚱?是了,当初就不该救他的。在这小子美丽的皮囊下,有着与他和程雪时截然不同的东西——那种居高临下的冷酷。

    他走了过去。脸色因为幻痛而惨白,可他甚至含着一点讥诮,微微笑了一下。

    而阿诵抿了抿嘴,转开眼睛,恰好躲开了那个微笑。

    天如醉,京师最好的酒楼。招待的客人,除却富商巨贾,就是贵人名流。王得意趴在大黑的背上,抬起困倦的眼皮,想道,真不愧是天皇贵胄,就算下榻,也要选最寸土寸金的地方。这地方有什么稀奇?他也来过。

    不过他只是微微一笑,从大黑背上跳下来,将缰绳递给满面堆笑的小二。

    “客官的马吃什么有什么讲究没有?”

    王得意眨巴眨巴眼睛,示意自己没听懂。于是那小二又笑道:“和您一块儿的那位客官,”——他对着门内柜台处努了努嘴,“说他的那匹小红马,只吃玉米和黑豆的。那您这匹——?”

    正在前台选好房的阿诵突然听见一阵爆笑。

    他转过头来,只见到王得意捂着肚子笑弯了腰,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接着,他留心去听,又听见王得意指着大黑笑道:“寻常百姓吃得了几两精米?畜生吃的倒比人还好了!我这匹马倒不娇贵,有什么吃什么就是了。”

    一门之隔,阿诵那张欺霜赛雪的秀面当真是一会儿青、一会儿红,心里知道王得意是借题发挥、指桑骂槐呢!要是放在平时,依他的脾气——

    他从鼻子里出了极重的一声气,转身便走,心想,他不是生我的气,看我不顺眼?叫他自己挨个房间敲门找去吧!我却是要睡了!

    可惜,他的如意算盘很快落空了。

    当他面无表情地检视过屋内的卫生、脱去外衣、准备躺下睡觉时,他极佳的耳力又捕捉到楼下堂内的说话声——又或许,是那个人故意大声嚷嚷的,只听得——

    “你们这儿都有什么招牌菜?”

    ——是王得意的声音。

    “回客官,我们这儿招牌菜可多啦!素菜有汆银耳、烧冬笋、柳叶汤;荤菜有水粉汤圆、江鲜鲢鱼、清蒸扣肉、拌熏鸡丝!您要是吃饱喝足了,想来块糕点清清口?我们这儿还有巨胜奴、酥黄独、十景点心、糯饭雪花糕!客官口渴想喝茶,我们这儿有庐山云雾、信阳毛尖、雨前龙井;客官若想小酌一杯,山西汾酒、剑南烧春,我们也管够儿!”

    ——是小二在报菜名。

    “那就你刚才提到的这些,一样儿来一道吧。”

    “客官,那这饭钱——”

    “记在那个红衣裳公子账上。”

    “好嘞!您请好儿吧!”

    “哦对,茶不要。只要酒。山西汾酒,剑南烧春,各来三壶。”

    “汆银耳、烧冬笋、柳叶汤、水粉汤圆、江鲜鲢鱼、清蒸扣肉、拌熏鸡丝、巨胜奴、酥黄独、十景点心、糯饭雪花糕各一道!山西汾酒、剑南烧春各三壶——!”

    这时候天还没黑透,仍算不上扰人清静——横竖王得意要扰的不过是那一个人的清净。而且很快,那个人就已经走出房门,站在二楼的栏杆边,冷冷地看着他了。

    “呀!童公子,我以为你已睡了。”王得意那虚伪惊讶的表情中闪过一丝狡猾,叫人恨得牙根痒痒……他就是故意的!但他很快又笑了,“下来一道吃点儿?”

    不吃!阿诵很想甩下这两个字便走。但转念一想——天如醉的菜色于自己来说虽也说不上是什么珍馐……可口味也算不错,凭什么全留给他啊!

    思及此,他又“登登登”地走下楼,冷笑一声,掀袍坐下了。

    菜肴很快就被小二殷勤呈上,王得意是下了狠心要宰他,杯盘碗碟摆了一桌子。阿诵冷冷看着,只见王得意搓了搓手,毫不客气地大吃大喝起来。他心里油然生出一股恼怒,竟也忘了自己随身带着的玉箸,抢过桌上另一双筷子,也跟着吃了起来!

    吃,不光要吃,还要喝酒!

    什么山西汾酒,还是剑南烧春,此刻统统来不及细品。两个人像是较起了劲,对着拼起酒来!区区三壶,很快见底。阿诵的脸上烧起两团红云,他喝酒向来上脸,但此刻居然还没有醉,只借着三分酒劲,一拍桌子!

    “小二,酒!”

    小二脸上的笑变得有些维持不住——酒鬼在这里闹事是寻常的事,只怕这两人撒起酒疯,在店内打砸;他转着眼珠求救地看向柜台看账的掌柜,掌柜却给他一个肯定的眼色——笑话!先不说那个泼皮无赖似的家伙,就说那红衣服的少年,看穿着就知道非富即贵,订房点菜,也都出手阔绰,还怕他砸几样东西?砸了才好呢!正好多叫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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