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就喜欢骚(3/3)

    他停住了。

    只进入了一半,便不再继续。

    就那样,将他粗长灼热的欲望,深深嵌在我身体的最深处,静止不动。然后,他撑起上半身,以一种居高临下的、如同神祇俯视祭品般的姿态,看着我。

    看着我在他这样折磨的进入下,失神,涣散,喘息急促,泪眼迷蒙,浑身因极致的感官冲击和复杂的情绪而无法控制地颤抖。

    “你这不叫骚,晚晚。”他的额头,轻轻抵上我的,鼻尖相触,呼吸彻底交融在一起,不分彼此。他的声音,忽然变得很轻,轻得像一声叹息,却又重如千斤巨石,狠狠砸在我的心口,砸碎我所有残存的、自欺欺人的幻想:

    “——你这叫……认命。”

    认命。

    两个字。

    像两把烧得通红、淬了冰又沾了毒的匕首,狠狠地、精准无比地,捅穿了我的心脏,然后搅动。

    认什么命?

    认这具曾经属于“林涛”、如今却变得柔软、湿润、渴求被填满的身体,已经彻底雌伏、仿佛生来就该为他承欢、被他享用的命?

    认那个骄傲的、理智的、永远试图掌控一切的“林涛”灵魂,早已在某个不为人知的节点悄然死去,活下来的、喘息的、战栗的、欢愉的,只能是这个在他身下辗转呻吟、口称“王总”的“晚晚”的命?

    认我所有那些口是心非的挣扎,那些建立在过往身份之上的、可怜又可笑的羞耻与矜持,最终都只会在他滚烫的欲望和冷酷的言语下,土崩瓦解,烟消云散,化作更汹涌的潮水,更甜腻的呻吟,更紧的绞缠,和更深的、无法挣脱的沉溺的命?

    眼泪,无声地、却比任何一次都要汹涌地,决堤而出。

    不是悲伤,不是痛苦。

    是一种被彻底洞穿灵魂最深处、所有伪装和借口都被血淋淋撕开、无力反驳也无从逃避的巨大绝望。

    以及,在那绝望的、冰冷的深渊最底层,悄然蔓延开来的、扭曲的、却带着奇异重量的释然。

    是啊。

    认命。

    从他在地下车库,将我如同易碎品般打横抱起的那一刻起;

    从他第一次用滚烫坚硬的欲望,粗暴地闯入这具陌生身体的最深处,在我耳边喘息着宣告占有起;

    从我第一次在他身下崩溃失守,意识涣散,却从喉咙深处不受控制地挤出那声带着哭腔和欢愉的“王总……啊……”的那一刻起……

    我就已经在认命了。

    无声地,挣扎地,羞耻地,却又无可挽回地,走向这条名为“王明宇的晚晚”的命定之路。

    “我不就喜欢我这么骚嘛……”我哭着,泪水模糊了视线,却反而扯起嘴角,露出一个自嘲的、破碎的、带着浓浓破罐破摔意味的笑意,重复着这句点燃了一切的话。

    与此同时,我原本无力垂落在他身侧的手臂,却像终于认清了归宿的藤蔓,主动地、紧紧地环上了他汗湿的、肌肉绷紧的脖颈。用尽力气,将他的头拉得更低,让彼此的脸庞近得毫无间隙。

    然后,我仰起脸,将自己那红肿湿润、颤抖不已的嘴唇,坚定地、又带着献祭般的决绝,送了上去,主动吻住了他。

    “对……”我在这个由我主动发起、却立刻被他反客为主、更深更重地攫取的亲吻间隙,喘息着,泪流满面地,承认了那个早已注定的事实,“我就这么骚……只对你一个人骚……以前是男的又怎么样……那都过去了……”

    我的腿,也不再僵硬地承受。而是主动地、如同藤蔓交缠,环上了他精壮有力的腰身,纤细的脚踝在他肌肉线条流畅的后背交迭,锁紧。这个动作,让他本就深埋在我体内的部分,进得更深,几乎要顶到灵魂颤抖的尽头。

    “……现在……”我贴着他被汗水濡湿的皮肤,感受着他因为我主动的迎合和紧锁而瞬间变得更加粗重的呼吸和灼热坚硬的欲望,用尽最后的力气和羞耻,吐出那句最终的投降书,也是最彻底的邀请函:

    “……现在……我是你的……你的骚货……王明宇的骚货……”

    这句话,像最后的闸门打开。

    他眼底最后一丝名为“理智”或“克制”的微光,彻底被汹涌狂暴的欲望和占有欲吞噬。

    “记住你说的话。”

    他哑声宣告,声音里充满了餍足的狠戾和不容置疑的烙印意味。

    然后,不再有任何前戏,不再有任何缓冲,他开始了新一轮的、狂风暴雨般的、彻底的征伐。

    这一次,是纯粹的、原始的、粗暴的占有与确认。

    用最激烈的撞击,最深入的贯穿,最滚烫的释放,来印证我的“认命”,来享用我的“骚”,来将他“王明宇”这个名字,更深、更烫、更不可磨灭地,烙进我身体的每一寸记忆,刻入我灵魂的每一道褶皱。

    我在他身下颠簸,如同暴风雨中失去船舵的小舟。

    哭泣,泪水混合着汗水,濡湿了彼此。

    尖叫,声音嘶哑破碎,承载着极致的痛苦与欢愉。

    承欢,身体彻底打开,接纳他的一切,并用最诚实的绞紧、痉挛和潮涌,来回应他的占有,供奉我的臣服。

    是的。

    我喜欢。

    我喜欢他这样对我。

    喜欢他撕碎我所有基于过去的可怜伪装,喜欢他碾磨我所有可笑的无谓羞耻,喜欢他将“林涛”最后一点残影都驱逐殆尽,然后用最滚烫坚硬的方式,在我这具崭新的身体和漂泊的灵魂里,烙下独属于“王明宇的晚晚”的、永生无法磨灭的印记。

    以前是男的。

    真的……无关紧要了。

    现在是他的。

    是他的晚晚。

    是他的骚货。

    是他亲手唤醒、驯养、享用,并以此为乐、甘之如饴的……

    最甜蜜,也最疼痛的悖论与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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