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肉呀,交代一下靠着被受们操才上位的老家主与他的儿子狗的一丢丢事~(1/1)
尿这种东西,挤一挤总会有的。
这是在我前后都尿过后,王景年说的。
他说的不无道理,只要给我喝水一杯水,等一会儿,然后再把那东西插到前后根,抽插几下开个电,正常人都会尿出来。
虽然这样子让我觉得自己是头奶牛,吃着草挤着奶,不过我变态的主人从不喜欢牛奶的味道,他只喜欢看我在他的掌控中无法自持的样子,或者说,他想让我一直待在他的手掌里。
不过这种关系明显不能存在在现实社会中,只不过我看他可怜,所以懒得从他手中翻走。
我拍掉他还再揉弄的手,把前后面都缩了回去。躺在全湿的满是自己尿味的毯子上并不是一种愉快的体验,我朝他伸出胳膊,他抱着我回了房间。
今日的债就算是还完了,我在心里默默划掉一笔,又在批判王景年的本子上记了一笔。
或许等到本子记满了我就会再离开,但谁又知道呢?
王景年在我手上系了块表,我随意看了一眼把手机丢给他,“你还不如在这上面安定位。”
王景年低下头亲我,“我早就安上了。”他笑了笑,“你不会以为是小欢告的密?我只是顺便把他接回来,他的事,我已经答应了。”
他的嘴唇向下,咬住一粒乳珠,说话模糊不清还流了我一身口水,“我拜托了阿九帮我照看他,一个你已经让我手忙脚乱了。”
我有些不满,好像我是个淘气的孩子一样。我揪开他的脑袋,听到他吸着乳珠发出很响的一声,想了想又把他按上去,他要把口水清理干净。
“我并不需要你操心,而且从来都是我对你操心。”我又把那些压箱底的事情拿出来说,“你小时候是我给你吃的,你难道都忘了自己以前瘦的像个难民吗?如果不是我,你现在可能已经是个乞丐了。而且现在我也有在帮你的忙,这个家一直都是我打理的。还有你,你忘了我每日伺候你穿衣,吃饭,还要跟着你去那些地方的事了吗?”
我的不满积攒到了极点,“你可真是没良心。”
王景年心情突然好了起来,他揉了揉我的脸,声音都带了笑意,“是的,永远都会系错的纽扣,到了桌上后已经被吃光的饭菜,总是一个人乱跑让我找你很久。”他咬着我的下巴,那双总是给人压迫感的眼睛盛着满满笑意,“如果不是确定你只是太笨了做不好这些,我都要怀疑你存心和我过不去。”
被他戳穿真相我有些不好意思,躲开他的眼睛,小声嘟囔,“但你比之前更优秀了,老家主都说是我的功劳。”
其实我只是嘴硬。在王景年身边多年,我还是清楚自己对他的影响的。总是会做出奇怪的不在他掌控中的事的人自然比一个听话懂事的人更得他的兴趣。更何况王景年审美观与旁人有异,如果我没记错,他在十四岁的时候就标记了我,那时候我可没现在长得好看,顶多还算过得去。而且你要知道,一个可是只能标记一个。王景年那么小就决定了这个,万一我长歪了,他岂不是赔了?
从这一点上来看,他比他那个大哥还要蠢!
我推推他,拿他袖子擦了擦胸口,“你是怎么,嗯,怎么把你大哥踹下去的?你大哥那么厉害,老家主都觉得不可思议呢。”
王景年眯起眼睛,手又不老实在我胸前乱捏,他发出一声冷笑,表情怎么看怎么有点阴森,“你也这么觉得?觉得我会输给那个白痴?”
我摇摇头,“你大哥才不白痴,他聪明死了。”我丝毫没有半点危机意识,一边抓住他乱动的手,一边陷在回忆里。
每次想起王家老大我就忍不住从心底里钻出来几股子凉气。王家老大是老家主和初恋情人生的,当时老家主还是一个娇娇嫩嫩的大学生,和初恋情人感情正是甜蜜的时候,为了初恋他甚至要放弃学业生孩子去,但初恋不领情想让他做掉,两个人吵来吵去,老家主脾气上来了就要分手,还在学校上发了个帖子,声明初恋情人不过就是个出精机器,虽然被他用过了,但修一修勉强还能玩。此言一出,老家主没花半点宣传费,成功让当时大学圈的某不正经组织看上了,从那以后老家主就开始了他的传奇交际花生涯。而大儿子也因为他父亲的原因并不受老家主喜爱,老家主对他们父子的厌恶程度,可以和陪床一个四十岁的老相比了。但毕竟他是老家主的第一个孩子,各种教育上面老家主也是用了心的。这也导致在老家主偶尔的温情作用下,王家老大养成了十分精分的性格,并且有着某些特殊癖好。
那一年我快成年时,老家主的众多儿子里,就属大儿子能力最强势力最广,老家主也不得不按照约定将我送王家老大身边。可能也是觉得不会有谁和他抢人了,王家老大并没有等到我成年那一日,私下里就找过我很多次,我也半推半就答应了。但他是个奇怪的,一直找别人与我交合,也没标记我,直到我成年那日,在那一张大床上,他咬着我的脖子神色隐隐有些疯狂。
他说他这辈子都不会标记我,也不会标记任何人。他会挖掉自己的腺体,让自己变成无人。
这真的是一件疯狂的事。
挖掉腺体,就意味着放弃了感受的能力,他会慢慢失去嗅觉,听觉,视觉,味觉,触觉,甚至感觉。甚至于等不到这个过程他就会在腺体离开身体的时候因为各种各样奇怪的疾病死亡。
但在他说出他的真实目的后,我竟然觉得,他这个做法还挺容易理解的。
血亲之间不能相合,他心中执念着老家主,自然不想因为一己私欲让老家主受罪,但他又哪里肯放下,所以挖掉自己的腺体,是不得已却必须做的。
我常年待在老家主身边,他床上的那些人我也不敢保证全都认识。王家老大自小就养在老家主下面,见的人恐怕比我还要多。
我一边可怜他必死的结局,一边又畏惧他的疯狂。对我来说,爱情一事,实在算不上事。在床上能解决的问题,何必要拿到床下去说。
而就在我和他讨论并将那些他找来的人用在我身上的手段分享给他的时候,王景年突然闯了进来。他看见的自然是一开始就光溜溜的我,还有躺在我旁边的王家老大。
我确定我们只是盖着棉被纯聊天,纯粹我向他分享感受,但王景年像疯了一样,当着王家老大的面要了我并把我标记了。
被标记的滋味。
我这辈子都不想再体验一次。比被电击到失禁还要可怕,也比精神肉体双高潮还要爽快。
也是那一晚之后,我重新认识并定义了王家老大和王景年。
一个由阴险深沉最可怕变成了脑袋坏掉的聪明蠢货。
一个由可怜兮兮难民小狗狗变成了随时随地能发情的神经病。
或许是精神病?我一向分不清这两个,但都没差,王景年在我这里的危险程度只比没有改变之前的王家老大稍低一点,或许还要更危险。因为他标记了我,这就意味着,我可能会怀孕,而怀孕意味着,他可能是我这辈子无法斩断的麻烦。
王家老大的计划还是没有成功,但他获得了老家主的怜悯,他的爱让无聊了很久的老家主感受到了一点乐趣,以至于老家主愿意付出那一点点疼痛的代价让这个乐趣延续的久一点。
王家老大已经消失了,那个本可以继承老家主的位置站在这一方世界顶端的男人,现在只是老家主床边的一条狗。但是聪明人就是聪明人,能在老家主豢养的众多品种狗中脱颖而出,他也算是没白费老家主的一番教导。
毕竟是王家的人,哪怕做自己爸爸的胯下狗,也要做的最出彩。
在成功将王家老大的事回忆完一遍后,我揪了揪王景年的头发,心情十分复杂,“我又想了一下,感觉你大哥好像并不是很聪明。当狗还是当人,当奴隶还是当儿子,这个答案不是一看便知吗?老家主那么骄傲的一个人,他自己用心培养的儿子变成了一条狗,恐怕在看见你大哥的脸时就恨不得把他弄死了。不过你大哥也是够.....前几天我去看望老家主的时候,他居然还活着,还没被玩死。老家主不会突然心软了吧,怎么说也是第一个孩子啊,再不喜欢也比你这个捡来的要用心多了。”
我毫不留情地揭开王景年的伤疤,同样是儿子,同样是不被祝福生下来的存在,但小时候王家老大就比王景年生活的更滋润,滋润到我这个本该一直中立的人都看不下去,暗中喂养了一下发育不良的小狗。我第一次见王景年的时候,还以为他是哪里来的乞丐,又被突然来了兴趣的老家主领回家来养,得知他是老家主的三儿子时我惊讶的下巴都要掉了。但现在,那个随时都像要死掉的小狗崽长大了,还变异了,变成了大狼崽,不但比我高比我壮还比我有钱有势,还标记了我,成为了我法律上的爱人。
所有的事情都太神奇了,八年前我完全想不到会是王景年坐上了王家家主的位置。
我突然把他的头揪起来,对上他的眼睛,“你是谁?真正的王景年在哪里?是不是你夺取了....唔唔....嗯唔....你不是......我的.....唔嗯..小.....狗崽....”
“....你放....啊....开...我...”
“轻.....啊.....唔嗯....”
“...啊嗯...再快....点”
第二天......直到第三天我的脚才能勉强站立。
我用实际经历证明,在一个面前多次提起另外一个,是任何一个都不应该尝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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