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抱两 番外 一切安好 03.浑水(1/1)

    每次凝视庄明那恬静如星的双眸,他就彷佛能见到在十年後,他俩在阳光之下手牵着手,在回家的路上聊当天发生过的事,如果可以,他还想和他有一个属於自己的孩子,领养也可以,然後每隔几天便为了孩子的问题又笑又闹,又然後,孩子长大了,他们便

    想到这里,百少庆立刻狠狠地呼了自己几个巴掌。

    也不过是半个月,他竟妄想到这个地步,又不是十四五岁的青少年——而且,庄明也该喜欢成熟一点的人吧。

    百少庆下班回家时见到庄明在摺衣,这人一开始还不懂怎摺呢,才向哥哥偷师一个星期,就做得有模有样了。

    那安稳的样子,好看极了。

    也不理庄明正忙着,百少庆血气一冲,突然压住了他,在他脸颊处偷香,装作不知哪来的小流氓道:「真的不怕我会侵犯你?怎麽就这麽放心?」

    为何庄明能如意放心地住在一个刚认识不久的人家里,轻松地帮他做家务?

    庄明轻笑:「不怕,不怕,完全不怕。」

    对一个这种情况下也只敢吻脸颊的人,有什麽好怕的。

    庄明的观察很准确,百少庆顶多也只敢牵他的手。

    百少庆扶起庄明,说:「你好久没出门了,不如出去逛逛吧。」多接触阳光对病人有益,而且他也想和庄明在家以外的地方约会。

    庄明摇头,「不了,我在这里很自在。」

    「其实??为什麽你要离家出走?你家人对你怎麽了?」百少庆终是忍不住问这个藏在他心里已久的问题。

    百少庆不理解,这阵子他常留意新闻,也没什麽失踪人口的案件,好像庄明的失踪没有人理会。

    可庄明的家人之前又会派那些黑衣人去找他,也不似是爱理不理的样子,这点他始终想不通。

    沉默了许久,庄明终於开口:「他们要将我送院,可是我已经不想再住院了。」

    「你的心脏病很严重麽?严重到了住院?」百少庆这才惊觉到不对劲,心脏病很多人都有,但是要去到长期住院的程度,已是非常严重。

    他一开始也有问过庄明的病,都被他轻轻带过,现在看来,庄明的病情不是他想像中的轻微,而是非常严重。

    「你的病是不是很严重?是不是已经到了一定要住院的地步?你别骗我!」百少庆激动了,捉住庄明的手,认认真真的帮他把脉。

    他不是什麽天才名医,但他还是有努力念书的,庄明的脉象,微弱得像是没有生命迹象,就算有,也只剩下杂乱无章的单薄跳动。

    这分明是将死之人的脉象。

    「怎麽会这样」百少庆感知道这残酷的现实,整个人软瘫下来,连手指头也在发颤,却还是紧紧的握住庄明的手腕。

    整个人像被一盆极冷的冰水淋过,连心也寒了,醒了。

    庄明见他如此,顿时显得很是心虚:「我的身体我自己知道,我只是想在活着的时候,活得轻松一点罢了对不起喔,跟你认识没多久,还是扯了你下这浑水了。」

    「浑水?」

    「我明知自已活不长,却还是死缠着你我应该离的你远远的可是,我喜欢你,当然,我也喜欢过别人可是这回我知道自已活不久了,你可能是我这生最後一个喜欢的人了,所以、我自私了这一回,对不起」

    面对着死神,他害怕极了,不要脸又自私地的带着行李,跑到医院,找上这个认识没多久的人。

    庄明低眸苦笑:「但是没关系吧?我们只是交往这麽短的时间,我就算死了,你也很快会——怎、麽了?」被百少庆突然拉起身来,庄明不解的问。

    「我们去医院。」

    「我、我不要」听到要去医院,庄明忽然挣扎起来:「你听不听得懂,我只是想要人生最後的时光,轻轻松松的过而已!我不想每天在医院!我受够了!」

    他受够了那纯白安静的房间,受够了父亲兄长怜悯的眼神他只是想过,像这半个月那样,和百少庆过的那种日子。

    「如果医生说你真的没得救了,我便和你结婚,然後剩下来的日子,你想怎麽过,我便和你怎麽过,不,无论如何,我也要跟你结婚总之,我们先去给医生再看看,一个不行便看两个」

    「你、你根本没有必要这样——」

    在庄明的角度看来,百少庆完全没有必要为一个只交往半个月的人做这些。

    半个月而已,能有多喜欢?能有多爱?

    「我怎麽知道!我就是喜欢你!我爱你!即使我连吻都没吻过你的嘴,我就是知道我要和你结婚!我要和你过一辈子!」

    百少庆一口气说完心里的话,喘着气盯住庄明,只见他苍白的脸容染上了淡淡的粉色,虽掩不住他的病气,却好看极了,像白雪上的薄樱。

    「少庆,怎、怎麽办,我的心突然跳得好快」庄明不知所措的摀住心口处,他被百少庆的话冲击了,他自以为凭这点短暂的时光,百少庆可能会伤心一段时间,但最後,充其量也只会当他是个来得有点突然的过客。

    却没想到百少庆竟是这麽想的,他竟是如此的认真。

    而他,庄明从一开始,只不过是想在最後的时光,不再常常工作到一半便因身体不适被父兄强制送院,然後医生说两句,他便要住院半个月,然後又回去工作,然後,不断重复这样的然後。

    他已经厌倦了。

    因为他是在父亲底下的酒店做管理工作,所以这样根本没人敢说什麽,然而,这样没意思的人生,他已经厌倦。

    他是真的已经厌倦了。

    与其这样在医院进进出出,苟且偷生,倒不如像现在那样,和喜欢的人,好好地过最後短暂的日子。

    於是他想了想,便把行李简单地收了收,悄悄去了医院找那个人。老实说,他没想过百少庆会收留他,毕竟他之於他,不过是个刚交往开始的陌生人而已。

    若真要说,是他利用了这个人,让自己最後的日子过得舒服开心一点。

    没想到,这人竟真的对他这麽上了心。

    心里流过一阵暖流,心跳突然快了许多,却并非平时那种噬人的跳动。

    「心怎麽了?不舒服了?药呢?」听庄明说心跳得快,百少庆的心也急得快跳出来了,四处找庄明的药包,看见里面的药少得可怜,便知他是时候覆诊了。「不行,你只剩这麽少的药,要尽快覆诊。」

    「不,我一出去就会被爸爸带走的!」庄明很了解父兄,他们早就知道自己在哪了,只是还想不出有什麽法子让他乖乖回去罢了。

    他家是做正经生意的,不至於把他掳走,但只要他一出现在街上,他们便一定会用尽方法把他带回家,然後他便要长期住院,也很大可能不会再见到百少庆。

    「总之你的命要紧!」百少庆看了看庄明背包里放着的心脏科医生卡片,知道了地址,二话不说便横抱起轻得不像话的庄明下楼去,完全不管庄明说什麽。

    才踏上街几步,便有几个黑衣人上前,说:「百先生,请将少爷交回给我们。」

    庄明紧紧的捉住百少庆,似是在求百少庆不要放手。

    百少庆只说了一句:「我要见庄明的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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