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乞儿(1/2)

    桐阳书院放课一直都比较早。

    戚家二郎戚和同弟弟不是一个时辰放课,戚秸回去得早,他们经常一同上学,傍晚却不会一同归家。

    前些年,戚和都会早一些回家,帮娘料理家里的事务。

    如今,却不急了。

    他现在长大了,是个快要及冠的少年郎君,娘不愿意让他掺和内院的事儿,他哥哥也不愿意让他学商人算计,就叫他好好念书。

    这样一来,不论娘和大哥,都将他往家门外面赶,让他出去玩、去读书、做什么都行。

    戚和前世也是个穷书生,孤苦伶仃,全靠半工半读勉强上了大学。他亲缘情薄,无依无靠,日子过的从来都清苦,甚至连他自己都少年早亡,从没过过什么像样的好日子。

    反倒是“投生”在破落贫瘠的戚家,竟然体会到了前生未曾体会过的亲情冷暖。

    要是按照穿越的术语,戚和算是“胎穿”,生下来便是“戚和”,是从戚家一点一点重新长大的。

    戚家的苦日子,他一起过,吃糠咽菜,穿着戚程剩下的旧衣服一寸寸长高。

    戚家的好日子,他也一同过,一家靠做生意发迹之后,父母亲更对他疼爱无比,人说三个儿子,中间那个最受忽视,可自家一对父母,却半点偏心也无。

    回想当年,戚家是山中的猎户,戚老太爷就是个没有学问的穷打兔子的,什么都没有,唯独有一把好力气,又有一个好媳妇。

    戚老爷在山中打兔子打山鸡,或者劈树砍柴,下山到集市中卖掉,换取家用,戚夫人在家洗衣做饭,照顾孩子。

    运气好的时候,戚家爹爹能在初秋时节打到狐狸,卖出去狐狸一身好皮毛,一家子人的生活就宽裕一些。

    但冬季的生活往往不是很好过。

    娘会编些草鞋草席子,在冬天勉强贴补一些,但这都是粗活,卖不出几个铜板。

    但两个人心疼孩子,勒紧裤腰带把戚程和戚和好好拉扯大。

    也是上天眷顾,终于轮到戚家时来运转——戚和他大哥十分争气。

    戚程从小不爱说话,但是极其懂事,他比戚和大七岁,戚和生下来的时候,他就能帮娘看着弟弟,教什么会什么,省了戚娘子不知道多少力气。

    再大一些,知道自己家里拮据,戚程竟然不知道去哪儿学来了鞣制皮毛的手艺,个子小小,撸起袖子就是干,改良配方、买卖有道,总有些出人意料的新鲜主意,让爹爹打来的皮毛卖出了比从前高出许多的价格。

    山村里的人没有一个不夸戚家大儿子出息的。

    戚大哥的传奇还不只是如此。

    他竟然好不藏私,把这门手艺教给了山村里的其他户人家,扩大生产,带着大家一起做生意。十三岁的时候,别的孩子都在山里头玩石头,他就已经凭借自己的力量,让戚家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一家人一年四季都能吃得饱饭,戚和原本蜡黄蜡黄的小脸,也明显粉嫩起来。

    这个小弟眼睛黑黑亮亮,仿佛会说话一般,下巴圆润小巧,眉目柔弱,一看就是随戚娘子的长相,虽说还是太瘦,又怕人,至少整洁文静,明显与山村里其他的孩子不同。

    /////

    豆芽菜一般的戚和年纪小,内向怕人,其实心里藏着事儿。

    七岁那年,戚和踌躇了一个多月,还是去拽大哥的裤腿儿,支支吾吾跟戚程说——

    我想要念书。

    戚和平日不怎么撒娇,今朝却硬着头皮扒戚程裤腿,哥哥还没说什么,他自己就先臊成个大红脸。

    戚程几乎从没看到过戚和这样,腿上挂着个弟弟,同样是半大孩子的他愣了愣神。

    山村里的孩子都是跟着村里那个年迈的教书先生启蒙的,两贯腊肉收一个学生,深了教不了,只能教识字句读,《三字经》和《百家姓》能学完,其他就别想了。

    但村子里的人也觉得足够了,识几个字便好,大了也是帮家里做力气活,哪里用得着之乎者也。

    ——戚和说想读书,绝不是说这个。

    戚程脸上依旧没有什么表情,他摸摸戚和的头,把他抱起来搁在凳子上,说了两个字。

    “等着。”

    说完,他转身就进了屋,过了一个多时辰才出来。

    戚和听话的很,坐在小板凳上眼巴巴地等着戚程。

    戚程终于出门,看着弟弟一双黑白分明大眼睛,嘴角竟然罕见地带了一丝笑容。

    他蹲下,后背的脊柱几乎能从衣服上印出来,他保持和戚和一样高的视野,开口说:“跟爹娘说好了,我们进县城去住。”

    戚和登时脸色又红又白,嘴唇都有些颤抖,他觉得自己过分极了:“可是家里……”

    十四岁的戚程再一次摸了摸弟弟的头,语气格外温柔:“有我。”

    为了弟弟的一句话,戚大哥说服了爹娘,离开了戚家几代人赖以生存的小村子,进了桐阳县安居。

    戚和那时候还小,只能跟着哥哥屁股后面,每天盯着他,只要有什么需要他帮忙的,小短腿跑的飞快,让做什么就做什么。

    大哥不叫他跟着,他就跟着娘,活是一条含着眼泪的小尾巴。

    戚程是真的出息,不过是十几岁的孩子,谁都没把他放在眼里,他却卯着劲打通人脉、开拓市场。

    大人们瞧不上他,他就拉着戚老爷,戚老爷自己不善言辞,他就叫戚老爷装高冷,剩下的话就都由戚程来说。

    短短几年,戚家的皮毛生意就有了起色,在桐阳县西边都是有名的。

    人们也渐渐发觉,戚家真正有主意的,竟然是那个尚且年幼、比桌子高不了多少的戚家大郎。

    他们一家人,买下了一座自己的宅院,还将戚和送去了县城里顶好的书院读书。

    虽然和东城那些几代富贵的人家没有办法比,与他们自己来说,已经是美满富足的日子。

    这还没完。

    喜上添喜,戚和十一岁那年,爹娘竟然又生了一个弟弟。

    三郎取名戚秸,还依照惯例请山村里头的长辈赐了字,十几岁的时候留用。

    戚家日子越发过得红火起来。

    如今大哥及冠满三年,戚和十六岁,连戚秸那个小豆包都已经五岁了。

    戚老爹在外面被人恭恭敬敬叫一声戚太爷。

    戚夫人在家里有人照顾,也有些同龄的夫人往来,并不寂寞。

    戚程长大了,在商人里名声更是响当当,前些年还添了一个叫做阿丰的伯伯做管事料理家事商事,一家人和和气气,美满幸福。

    如今日子好了,有父兄庇佑,戚和便可以过的自由宽松。

    戚和明白家里人的意思,放课之后不再急着回家,总上街多看看,买些自己喜欢的笔墨纸砚回家。

    或跟家里说与同窗一起去个什么诗会花会。

    大哥总是多给戚和一些零花,变着法让他出门花钱。

    这不是溺爱,实则是为了锻炼戚和心性。

    戚和从小时候就愿意每天呆在屋子里,不怎么言语,顶多愿意跟娘和大哥说几句话。家里来客人了,他会躲在戚程身后,被人问到了,就怯生生往角落里钻。遇上面善的客人,他也仅愿意从大人们身后露出一个头来,脸颊上抿出两个小酒窝,极其腼腆地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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