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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平日里看起来比吃草的牛羊都要弱的汉人,在关键时刻总是能拧成细细的一股绳儿,把外来的所有的侵略都打回去呢?哪怕一时间都处于绝对的劣势了,哪怕完全没有翻身的希望了,他们总是能在绝境中艰难求生成功呢?

    他们想破了脑袋都没能弄明白这个道理。不过既然弄不明白,那就不弄了,只要把他们的根基斩断,让他们再也没有办法认可彼此就是了。

    胡人深知只要在他们地盘上的那些状似臣服的汉人还在说着中原话、叫着彼此的中原名字、穿着中原人的衣裳,那么心里的那点小火苗就永远不会熄灭,那根能顶天立地的铮铮脊梁就永远不会垮塌下去,就永远都有反抗的隐患。为防微杜渐,所有的汉人在来到了塞外之后,便被尽数剥夺了原有的名字,衣服也要换得跟胡人一样,要是想吃得饱住得好穿得暖,便要多学几句胡语。

    别说,久而久之,这样的做法还真的有了一定的成效,长此以往,许多人都把自己的本名给忘了,更何况在胡人的耳目下、在下一刻就有可能背叛的同伴的监视下,互通姓名已经成了一件风险极高的事情。

    琴师发现了侍女的为难之后,笑叹着对她招了招手,让她把刻刀和木片递到自己的手里,枯瘦的、布满了伤疤的手颤巍巍地在木片上一笔一画地刻下了自己的名字:

    云守义。

    “我是个半截身子都入了土的废人了……早死晚死并无差别,告诉你也无妨。”他一边刻着这个曾经伴随了他小半生、又不得不在异乡深埋于心底的汉人的名字,每用一下力就要深深喘一口气,断断续续道:

    “我云家世代忠良,效忠朝廷,而我则是家里的嫡子。从小便熟读四书五经、三略六韬,想着日后若学成文武艺,便要开疆掠地、戍边护国。长辈们给我起的名字里……也有这样的意思,叫我守住大义,无论如何都要坚守本心,宁折不弯。”

    “虽然我小时候不太懂这到底什么意思,可现在,也算是尽了道义了。”

    云守义艰难地给自己的名字刻完了最后一笔,随即把这块木片揣在了怀里,对侍女微微笑了笑:

    “既是如此,也不负我云家世代忠名。”

    “先生,先生你撑住,我这就出去找人!”眼见着云守义说话的时候都带了点托付后事的感觉了,搞得侍女当场便慌了起来,只是她一句话都没说完,便哀哀地哭了起来,想来心里也是明白的:

    这蛮荒之地、寸草不生的,汉人和胡人混血命若草芥,又能去哪里弄到救命的药呢?

    就算能弄来,可是按照云守义眼下濒死的情态,连妙音门门主都没敢说什么……只怕也没用啊。

    云守义刻好了自己的牌位之后,就好像了了毕生心愿一样,连带着满是病容的脸上都带了点笑意出来了,用气音轻声问道:“你叫什么,姑娘?这些年来有劳你照顾我了。”

    “姑娘若再早生个十好几年……投在我尚未败落的云家门下,出仕拜将,定是位顶天立地、傲骨铮铮的女将军。”

    侍女擦干了眼泪,看了看周围,发现没有人之后才低声道:“我叫阿施。”

    “阿施。”云守义轻声念了遍她的名字,突然就缓缓地露出了个笑容来,就好像这么些年里的风霜与流离都未曾加诸于他身,他还是那个笑起来就能明明朗朗、满心满眼都是赤诚的小少年一样:

    “我记得了,谢谢阿施。”

    他这一生的命是真真不好。小时候云家就已隐隐有了败落的迹象,后来更是在权力倾轧之下葬身官场,成为了无数新贵踩着上位的垫脚石,可怜多年名门一朝沦丧,堂堂云家嫡子只能流落塞外,却也半句怨言都不敢有。

    ——雷霆雨露,皆是君恩。

    后来他误入了乌扎卡族的地盘,能够让他活命的竟然是他偷学的那些微末之技,精心修习的那些忠义道理、文韬武略全都只能埋在心里,便颇有点讽刺的味道了。

    这多少年来,他日日夜夜不敢有一刻懈怠,更不敢擅自求死,既然逃不出去,便要一心一意等着妙音门门主在机缘巧合之下前来,或者妙音门的行脚商能把他的消息和杜婵娟的玉佩一起带回去。

    既然等到了……便什么都值得了,什么别的念想也没有了。

    除了这个小姑娘。

    “你去求妙音门门主,让她带你回中原吧。”云守义的声音越来越低,宛如梦呓了:

    “妙音门素来要为天下女子做主,你是个要强的姑娘,若去求她,她定然是愿意的。再不济,去求求妙音门的副门主也好。”

    阿施的心里越来越慌,她小心翼翼地一伸手往云守义的鼻下一探,当即便魂飞魄散,此人已然是出气多进气少,连鼻息都是冰凉冰凉的了,也不知道是什么还能撑着他继续说话:

    “我病已至此,死不足惜,可你不一样,阿施。你正在花儿一样的年纪里,又何苦在这苦寒之地虚耗青春呢?”

    “上得忘忧山去……学一身好武功,好生、好生活下去罢。”

    他强撑着说完了最后一句话,便完全没有了生息,往一旁狠狠地栽倒了下去,骇得阿施一瞬间都忘了控制自己说话的音量,一声哭喊便直直冲出了喉咙:“先生啊——!”

    然而云守义已经什么都听不见了。

    都说人死前会有个走马灯也似的东西,可或许是他病的太重了的原因,不仅什么都没看见,也什么都没能听见,到头来唯一能想起的,竟然是他在看闲书的时候看到的一段不知从哪里摘录的祭文:

    金石可朽,言弗忍忘。冈陵可移,义弗忍伤。永谢膏沐,魂离室堂。欲拯何及?举族悲惶——

    行高千古,事昭一乡。

    薛书雁想了想,还是跳了下去,落在了泣不成声的阿施面前,问道:

    “那么你要上忘忧山么?”

    阿施被突然出现的薛书雁狠狠吓了一大跳,本来就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她当场就打起了嗝,一边哭一边断断续续道:

    “不、不去。我喜欢先生,先生既然死在这里,我便要陪他在这里一起死。”

    薛书雁乍闻此言,怔了怔之后,认认真真地把这姑娘的面容端详了一遍,便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了:

    阿施是个胡汉混血。

    虽然从她的五官上找不出什么胡人的过分深邃的轮廓线索来,但是她的眼珠分明是琥珀一样的浅色,平常低眉垂眼的时候尚看不出什么来,但是只要她一正眼看人,便什么都藏不住了。

    胡汉老死不相往来,就连胡汉混血,便也要比单纯的胡人和汉人天生要矮上一头,要是一个胡汉混血真的把自己的一番心意对着不是混血的人说出来的话,可能不仅一番心意没能传到,还会被嘲笑和厌弃;即便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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