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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见血——不如说这样的一针见血更让人感觉被看穿了,冷得都要把骨血冻出碴子来:

    “你喜欢云二姑娘,但是你没有说。”

    “为什么?是碍着胡汉之争么?”

    钟琴瞪大了眼睛,万万没想到自己竟然被看穿了。

    这么多年来,很少有人知道云二姑娘的身边其实是有她这么个胡人好友的,就算有那么几个人知道,也都会真情实感地赞叹一句“能有知己如此可真是让人羡慕”。

    ——这个胡汉混血的姑娘怎么一眼就看穿了?!

    杜云歌也真疑惑着呢,薛书雁就解释给她听了:“她唱的曲子里翻来覆去的那一句就是这么个意思。”

    杜云歌这才恍然了。两人齐齐看向钟琴,这姑娘被戳破心事之后倒也没怎么羞愤欲死,只是点了点头,笑道:“姑娘好眼力,怪就怪我等生不逢时,不怨别人,就怨世道不好。”

    “我是没什么活头了,但是云二姑娘还有个女儿。”她苦思冥想了好一会儿也还是没能想起来那姑娘到底住在哪里,毕竟这些年那户人家搬走之后,就和神志不清的钟琴划开了界限。到头来,钟琴也只能记得个大致的位置:

    “好像是搬去了外坊那边了。”

    ※※※※※※※※※※※※※※※※※※※※

    云二姑娘和钟琴小姐姐的故事会在番外里详细写一下的……_(:з」∠)_重点不在云二姑娘,在云二姑娘的女儿!掌声有请未来的冬护法接班人!又一颗自产自销拱了未来的小小门主的白菜!

    【一个与正文无关的小剧场】

    我:好的决定了,云二姑娘要叫云二妞。

    基友:???我记得上一本里是不是有个姓耿的剑修叫过二妞了???

    我:……是时候展示真正的起名本领了【深沉脸】。

    ——是的没错。就是这么废的起名功底_(:з」∠)_在番外里云姑娘会有个好名字的,我先去翻翻书,在翻到之前就委屈你先叫二妞吧…………

    以下为感谢名单╰(*°▽°*)╯感谢问妳、花无缺本缺x2、落花盈我衣、destiny7281、勇士君、喵喵、鲜肉包x2 的地雷,谢谢萧骸的手榴弹!感谢 Lutzx20、勇士君x40、小颖啊x10、恒黎x5、昨日青空x12、妖儿久x40、炸毛君、花无缺本缺x20、Lucidityx15、问妳x20、大尾巴狼x4、k5x5、赖美云的小面包、小二二、不想再见到自己名字的菘菜x20 的营养液~

    寻人

    难得钟琴竟然能维持清醒的神志这么久。然而对一个走火入魔的人来说, 神志清醒可不是个什么好兆头,多半是已经在回光返照了。她跟杜云歌断断续续地又说了些事情,但是总归其实也没多少,主要都是在说当年云二姑娘过得多苦和她的女儿多不受待见就是了, 关于自己的事情一嘴也没提。

    眼看窗外已经有了点天光,穷苦人家眼下早就该起床劳作了,这时, 钟琴才带了点倦色出来,杜云歌想要留她在厢房好生歇息几天,却被钟琴给拒绝了:

    “新门主,你看来是不懂这种滋味。”

    “你要是有个你对她用情至深的人的话,你就知道这是什么感觉喽。你用情至深的那人如若有朝一日命丧黄泉, 不管过多久,你心里都会一直不好受、过不去这个坎的。说什么‘等这段日子过去就好了’的,都他娘的是屁话——”

    “因为那人一走啊,就好像把我的命也分走了一半一样,哪里还有什么‘以后’可言呢?”

    她说完了之后便要出门,去杜云歌赶紧眼疾手快地往她头上扣了个幕篱,提醒道:

    “眼下锦城备严着呢,你就这么大摇大摆地出去简直就是找死!”

    钟琴茫然回头,白纱掩映下的眼神毫无焦距,目光散乱, 一看就知道是又发病了。杜云歌一看便心知坏了坏了, 可偏偏钟琴愣是在犯疯的时候从混沌的思绪里找回了点神志, 回答了杜云歌的这句话最后面的“找死”俩字:

    “沟死沟埋,路死路埋,野狗吃了还得个活棺材呢,值了。”

    从来都只有杜云歌和薛书雁让别人没话说的份,今天这两人可着实体验了一把被噎回来的感觉了。钟琴眼见着两人无话可说,便放声一笑,随即猛地扑在地上,在门槛边上端端正正、半分折扣也不打地对着杜云歌连磕了仨大响头,那声音实诚得让逢年过节都要去祭拜杜婵娟牌位的杜云歌立刻就感觉到了熟悉的脑门疼。

    果不其然,等钟琴抬起头来之后,她的额头上便多了块鸡蛋大小的红斑。然而她却好似没有感觉到什么一样,对杜云歌道:

    “多谢门主愿伸手搭救。只是我眼下已经是病体残躯了,就算一心想要报效门主,怕是也找不到能用到我的地方。”

    “惟愿来生结草衔环,涌泉相报,到时候再好生谢过门主的大恩大德罢!”

    说完,也不等杜云歌再说些什么,钟琴便踉踉跄跄扶着楼梯扶手走下去了。杜云歌和薛书雁看着她离去之后,互相看了眼对方,杜云歌便道:

    “师姐,我们这就去外坊如何?”

    薛书雁本来想让杜云歌好生歇息一下的来着,因为半夜未眠,杜云歌的眼下已经出现了两抹淡淡的青黛色;杜云歌本来就生得肤若凝脂,便愈发显得她恹恹的,有种神思不属的病中美人的娇弱感了;但是杜云歌也只是看起来气色不太好而已,实际上并没有那么严重,便抢先一步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了:

    “我是真不想跟何家庄庄主一同呆在锦城里,总感觉她要搞点什么不好的事情出来,我心慌得很。”

    薛书雁略一点头:“既是如此,我们快些查探完毕便走,免得夜长梦多。”

    两人一合计,便匆匆用冷水洗了把脸,一同联袂往外坊去了。

    外坊这里可不是什么好人家的聚集地。三教九流牛鬼蛇神的什么都有,不过这里的人虽是末流,却倒格外长眼色,一看见杜云歌和薛书雁两人腰间佩着的长剑之后,便匆匆把目光收了回来,就好像再多看一眼就要被活生生剜出眼珠子来一样。

    杜云歌生来就在忘忧山上锦衣玉食地娇养着,几乎就没怎么跟这种人打过交道,薛书雁便为她解释道:

    “正因为他们是末等人,没什么靠山,所以日常行事便要格外小心。”

    “偶尔遇见个贵人的话,或许还会缠上去赖皮几分,想讹几个钱使唤,毕竟贵人们自恃身份,又居高位,要怡情养性以修身,不会和他们一般见识的;但是如果遇见咱们这样‘以武犯禁’的习江湖人,若不是那种穷凶极恶之徒,是不会有人愿意来纠缠的。”

    两人好容易才打听到了昔日在云二姑娘的帮助下起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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