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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梦到过……

    熊熊子看不下去,甩着尾巴跑走了。

    就在这时,意外陡生。

    就在小福王被压的那棵树上,突然蹿下一个黑衣人,提着大刀向他们砍过来。

    ——实在看不下去了!

    黑衣人裹得很严实,只露出一双眼睛,拿着把四尺长的大刀,妈都认不出来。

    魏禹飞快地拢起李玺的衣襟,把人护在身后。

    李玺半点不怂,虽然腰还软着,并不妨碍他抽出靴内的匕首,大喊:“小胡椒!快来救我!”

    喊完又加了句:“这里有个黑乎乎,我怕打不过!”

    黑衣人身形一僵,差点下不去手。

    十分意外,胡娇居然不在。倒是熊熊子,听到声音汪汪叫着跑了回来。

    树上又接连落下几个黑衣人,直直地砍向李玺。

    魏禹反应极快,软剑一甩,卷住了刀刃。李玺没被砍中,他自己的衣袖却被划破了。

    李玺急了,握着小刀左扎右扎,努力保护自己,不给魏禹添麻烦。

    别说,还真让他扎着一个人。

    熊熊子飞扑上去,一口咬下了那人的头上的黑巾。

    对方第一反应不是拿刀砍熊熊子,而是捂着脸逃跑。不光是他,其余几个也飞快地跑走了。

    李玺气得大骂:“是谁!谁敢刺杀小爷!”

    魏少卿看着黑衣人的背影,似乎猜到是谁了。

    第67章 疼爱

    经历了一场刺杀, 小福王除了气到炸毛外,没有任何损伤。

    不仅如此,还十分英勇地用一把金光闪闪的小匕首刺伤了举着四尺长的大刀的刺客。

    魏禹的袖子破了, 人没事。

    李玺笑得有点坏, “这下真成断袖了。”

    魏禹摘去他发间的树叶,不由想起他方才被压在树上, 红着脸软声讨饶的模样。

    纵使断袖,也认了。

    钟声响, 宫宴开始了。

    李玺不想让太后和圣人担心,匆匆赶过去了。

    魏禹借口要换衣裳, 没与他同去,而是避开巡逻的侍卫,去了萧子睿在猎宫的临时住处。

    果然, 看到了意料之中的人。

    李云萝看到他, 同样不意外, 转头对萧子睿说:“夫君, 麻烦你出去片刻,我要同魏少卿说几句话。”

    啥?!

    萧子睿蒙了, 媳妇好不容易主动回来了, 他还没高兴上一刻钟,就要……被赶出去?

    原因是,媳妇要跟另一个男人单独、说几句!

    重点是, 这个男人还是他最好的兄弟!

    什么情况?

    萧子睿怒目而视,对象当然是魏禹。

    魏禹面不改色,“出去, 别走远, 守着门。”

    萧子睿:???

    最后, 还是出去了。

    怀着九千九百九十九分醋意,还有一分是自我安慰。

    毫无形象地扒在门上偷听,然而什么都听不到。

    抓心挠肝。

    屋内,只有魏禹和李云萝两个人。

    李云萝亲手给魏禹斟了碗茶,“这一盏,为的是魏少卿的袖子。”

    魏禹接了,道:“请县主给魏某一个理由。”

    李云萝看着窗外,低声道:“我若说是为了小宝,你信吗?”

    “魏某信,但想不通。”

    为了替小金虫虫试探他的真心,安排杀手刺杀,这种事若说是李木槿干出来的,还有可能,换成李云萝,简直匪夷所思。

    李云萝轻叹一声,自嘲道:“是不是很蠢?时间紧迫,我也是没有别的办法了。”

    她和杨氏有杀母之仇。

    这个仇,她是一定要报的。

    这些天,她反复思量,想出三种报仇的方式——不止是想,而是做了周详的计划,立马就可以实施,并且有十成把握可以成功。

    第一种,杀死杨氏。

    用她当年杀害自己生母的方式。

    这对李云萝来说太容易了。

    杨氏还不知道她已经知晓了当年的事,对她并无戒心,她像往常一样每到旬末都会去向杨氏请安,每隔一日送一份亲手做的点心,随随便便放点毒进去,杨氏就会死翘翘。

    事情败露也没关系,最坏的结果,无非就是赐她个杀害嫡母的罪名。

    李云萝不怕,为生母报仇而死,她觉得光荣。

    第二种,揭开当年的换子真相,让杨氏身败名裂,让她失去王妃名分,让宗室再也容不下她。

    这一步也很容易。

    盯着福王府的人太多了,觊觎皇城令的宗亲两个巴掌都数不过来,但凡她稍稍透出一星半点,总会有人追查到底。

    她连手都不用沾,不仅能把事办成,还能全身而退。

    第三种,是最麻烦的一种,也是对杨氏最“仁慈”的一种——

    让她永远找不到亲生女儿,错认一个白眼狼当女儿,狗咬狗,天长地久。

    为什么说这一种最麻烦?

    因为,不仅需要做出毫无漏洞的计划,还得有极为忠心、极有能力,同时又敢做敢为的人去执行。

    她怀着身孕,身份又特殊,不可能亲力亲为。

    还有一个非常偶然的条件——她需要在圣人和太后之前找到杨氏的亲生女儿。

    如今,上天已经把这个“偶然”送到了她面前,李云萝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第三个方案,也是最麻烦的一个。

    不是她贪生怕死,而是为了李玺。

    她还不知道李玺是圣人的骨肉,以为他是胡姬的孩子。

    她担心,万一杨氏死后,圣人彻查,查到李玺并非定王嫡子,不仅亲王的封号会被夺走,还会有性命之忧。

    第二个方案,也是同样的原因。

    大姐和三妹纵然会受到一定的波及,但至少会保有县主尊荣,有太后照拂,有夫家依靠,但是她的小弟,就什么都没有了。

    她不忍心。

    李玺还是一个流口水的小娃娃的时候,就赖在她怀里,和她一同在长乐宫长大,她对李玺的感情如姐弟,也如母子。

    她会为了腹中的孩子不让自己手上沾染鲜血,就会为了李玺忍下杀母之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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