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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府邸后门也有一狗洞,只可惜前些日子让里头管事儿的发现了,竟是用砖头填了去。

    于三儿小心翼翼地爬上了树,够着脑袋看,将杨梅树上早已烂熟的果子摘了下来,往那宅院一丢。

    寻常人家的小女孩儿都在做女工,这女娃不同,拿着一把小木锯子利索地切割木头,像是在做一把小木弓。

    杨梅落到地上就裂开了,一地的红色果汁。

    女娃抬眼望去,笑嘻嘻地丢开小木锯子,仰头说道:“小杉树!你怎么来了?”

    于三儿摸摸鼻子,说道:“我、我最近家里有点事儿,不能常出来找你玩,我与你说一声。”

    女娃眯着眼,像个月牙似的,她还不够高,踮着脚去看于三儿,说道:“这么忙呀?我娘说明年春天就要考秀才了,大家都忙呢。”

    于三儿气走四五个夫子的功夫,哪儿有那能力考秀才,闻言低头看到鞋面上的污渍,在树上蹭了蹭。

    女娃背着手,捏了捏自己的衣摆,说道:“过中秋我爹娘要带我去看百姓灯,到时候我求着机会,与你一块儿逛逛郁河吧?”

    于三儿睁大了眼,忙不迭地答应。

    突然屋里传来了一个妇人的声音。

    “絮儿,在和谁说话呢?”

    吴絮吓了一跳,扭过头瞧见自己娘亲过来,低声说道:“没、没谁呢,女儿正在做木工,自言自语呢。”

    吴絮她娘亲一听木弓,眉头就皱了起来,说道:“一个女儿家,整天学那木工做什么,我看你是跟你那爹一般,一天到晚琢磨木头,当心以后嫁不出去。”

    吴絮被念叨一番也不气,余光往外一扫,那杨梅树上早已经没了那小厮模样的人,悄悄松了一口气。

    院子外头,被吴絮他娘的声音吓得直往后仰,差点摔到地上的于三儿,此时被马骋扣着腰,抱了个满怀。

    马骋一手提着购置的物件,一手揽着他。

    于三儿的小厮帽子都落地上去了,看着马骋,眨了眨眼,傻兮兮地笑了。

    作者有话说:

    车轱辘车轱辘,我爱车轱辘。

    第82章 凉拌三丝

    次日一大早,文乐的姥姥姥爷就回来了。颠簸了大半天,下了马车时,权姥爷觉着屁股都快散架了。

    回家也不曾歇脚,几乎是进了权府,就往文乐那小院子里去了。

    文乐常年习武,耳朵灵,躺在床上听到院中窸窸窣窣的动静,立刻起身穿衣。床上的傅骁玉可没这么大的耳力,看着外头天色雾蒙蒙的样子,皱着眉翻了个身。

    收拾好的文乐扭头看傅骁玉还嗜睡得很,不忍心把他叫起来,干脆给他掖了掖被子。难得不用上朝,傅骁玉总算是把自己平日没睡够的懒觉一并睡了出来,哪怕睡得再早,白日也要赖在床上不动弹。

    平日两人都是文乐在床上躺着,看傅骁玉穿衣梳头去上朝,倒是头一回自己起身了,他还躺着。

    文乐细细地打量他一番,笑着用手捏了捏他的耳朵,这才起身,把帘子一拉,往外走去。

    外头果然热闹,权府数一数二的人物都聚集过来了。

    连还在睡梦中的权谨都被叫了过来,一边打哈欠一边伸懒腰,似睡得不自在,整个人困倦得紧。

    文乐开了门,快步走到人的跟前,对着院中石桌旁唯二坐着的两位老人磕了个头。

    还没说话呢,文乐就被其中一人给扶了起来。

    姥姥慈眉善目,这辈子养的三个孩子,除了小儿子权谨暴躁得跟个小旋风似的,两个女儿都是大家闺秀,教养得当。

    要不是怕到了年纪,会被送进宫里做秀女,一不留神在万千佳丽中脱颖而出,那就是享受常人之上的荣华富贵与无尽孤独,除了那些趋炎附势的官家,谁会舍得把自己孩子送进宫里呢。赶上文帝大选秀女,没了法子,只能想办法早些嫁出去。

    二女儿还好,自小就与镇国府订了婚约。

    大女儿是吃尽了苦头,权家二老到现在午夜梦回都在后悔自己识人不清。

    儿女都是爹娘前世的债。

    权姥姥打量着文乐的脸,笑着伸手用手帕擦去他嘴角还残留的湿痕。

    文乐脸一红,连忙接过自己擦了擦,说道:“文乐不知道您回来这么早,院子阴凉,怕让您久等,就火急火燎地出来了,姥姥别生气。”

    权家小儿子脾气暴,小外孙于三儿又文不成武不就,傻里傻气的。文乐几乎算得上完美的小外孙了,长得好,又知礼数,还是那有名的少将军。

    权姥姥笑着拉他坐下,让小丫头倒上热茶,说:“我和你姥爷去山上拜佛,怕你事情繁忙,在这儿不长住,就赶着回来见你一面。年轻人哪个不是觉多的,你年纪还小,多睡睡好,长身体呢。”

    权姥爷长得比较威严,胡子已经花白了,眉头不用皱都有十分明显的纹路,想来也是个平日爱操心的主。他不爱说话,文人气质十足,对文乐起晚的样子颇有微词。

    权姥姥与镇国府夫人是手帕之交,早在肚子怀着娃的时候就定下了亲,也就是文长征与权峤的娃娃亲。

    但权姥爷是看不上文长征的,他老觉得对方常年习武,是个粗人,哪儿配得上他娇花一般的权峤。

    家里还是权姥姥做主的,这个婚事说定下就定下了。

    有二女儿的婚事作陪,大女儿的婚事由权姥爷一手操持的,选了陆洲城中最富文采的学子,也是他的得意门生。可谁知这满口风花雪月家国情仇的诗人,骨子里也是眷恋女人皮骨的浪子,硬生生把他们大女儿蹉跎了。

    权姥爷不喜文长征,自然也不喜文乐。

    文乐这般大大咧咧,不拘小节的模样,与他那爹一模一样。

    权姥爷怕自己妻子生气,虽心里不喜,却也按捺着这一分,看看天看看地,坐在桌前品茶,也别有一番风味。

    文乐早起还没吃东西呢,这会儿肚饿得厉害,与权姥姥说起家长里短的话,怕肚子响了丢了礼数,把那茶当水一般喝。

    权姥爷暗自摇头,心里只有四个字:牛嚼牡丹。

    权姥姥叫人去厨房催促摆膳,就说在这儿小院吃顿家常便饭。

    权谨打了个哈欠,四下望望,心想这傅骁玉是还没起怎么着?

    刚想着呢,那木门就吱呀一声,被推开了。

    屋子里不留人伺候,马骋在文乐出现的时候就自觉站在他身边等着吩咐。傅骁玉自己梳了头,将碎发往上别去,扶着琉璃冠,推门而出。一身玄色长袍上头用银线绣着白鹤,外头的罩衫轻薄,衣摆用细碎的宝石嵌了底。富贵人家养出来的大公子,没有那些琐碎的规矩。

    似察觉到了众人的眼光,傅骁玉略一抬头,没有一丝被紧盯着看的窘迫。他仔细地将琉璃冠别好,不慌不忙地走到两位老人面前,行了礼。

    权姥姥还未说话呢,权姥爷就是一声明显的“哼”。

    原本就安静的院子,更是没人说话。

    文乐表情微敛,看不出心里想什么,却收回了与权姥姥相握的手,拉着傅骁玉坐到了自己身旁。

    傅骁玉二品高官,文乐的少将军才是那个虚职。

    只是嫁给了镇国府家,又不是嫁权家,这个脸色摆得,属实有些过分了。

    傅骁玉左手执杯,右手用杯盏撇开茶沫,说道:“山泉水泡的茶,是要比寻常井水泡的,更沁人些。”

    权姥爷兴趣缺缺地扫了傅骁玉两眼,说道:“祭酒大人还懂茶?”

    “雪尖山,味道清冽,井水泡出来总有一股子泥土腥味,尝不出那山间清雪的味道。”傅骁玉说着,端着杯子慢饮一口,舌尖抵着上颚嘬着那丝余甘。

    陆洲远离金林,位置偏南,这边四季如春,林木丛间却也瘴气横生,当地的人爱饮酒,也善于饮酒。

    权姥爷从金林搬到陆洲来,从未找到过一个茶友,没成想这外孙子探亲,竟然能让他发现这般懂茶之人。

    傅骁玉喝完最后一口,喊来马骋,说道:“随行的行李里拿了茶吧?”

    马骋点头,说:“拿了的主子,御赐的峰梅也拿着的。”

    傅骁玉把玩着茶盏,说道:“叫人沏了,给权大人尝尝。”

    不一会儿功夫,马骋就端着五六个杯子回来了。

    “权大人若是喜欢,就取上一些去。”

    权姥爷忙不迭地端起杯子细看。这峰梅是北方的特供茶叶,山顶气温低,梅花花期长一些,山底下却已经入了春,茶树开始发芽。那梅花的香气日日夜夜浸着茶尖儿,光闻着都有一股浓烈的梅花香气。

    说是前朝皇后,最爱这茶,一天都要饮上个七八杯,眼目清明,口舌也带着浓烈的梅香。

    权姥爷一直想买来尝尝,可特供皇家,流到民间的一两半两价格水涨船高,一两茶就是一两金,只是为了满足口舌之欲,那是富人家干的事儿。

    到底是爱茶懂茶之人。

    权姥爷看不上文乐,倒是高看了傅骁玉一眼,放下茶杯后,有些踌躇地问道:“这御赐之物......”

    御赐御赐,那就是皇帝赐下的莫大殊荣,有些清廉的大臣,家里都揭不开锅了,却堆积着今上赐的金玉珠宝不敢乱花。

    文帝是喜爱臣子至极,才会摸索着对方的喜好送物件儿。镇国府有那一品诰命,傅骁玉有这贡奉的茶。

    这随随便便就把御赐的转手给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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