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濒临崩溃的节点,她再不能多忍受一分。不自已地抖着,仰起头哽咽张口,嘴唇毫无血色,无力地相碰又分离,却只是无声——
“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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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人猛然坐起的动作,把慕容期吓得一个激灵,二郎腿一抖,折叠桌上的一杯底水光荣牺牲,全部洒在了他的裤子上。
希遥死死抓住椅子扶手,由于太用力,瘦薄的手背上筋络凸起,整条胳膊也随之微微发颤。
她急促地换气,好似溺水之人重回岸上大口呼吸,一边低头扯下眼罩,额角碎发已经被汗濡湿,弯曲贴附皮肤。
那一双眼,曾像春日的桃花般鲜活美丽,如今失了焦,无神无光,不再是她在人前维持的模样。
许久之后,眼皮重新缓缓合上,她安静下来。
慕容期没见过这阵势。生怕她是什么急病发作,也不敢碰,等她终于呼吸平稳,才小心翼翼地轻声问:“你没事吧?”
希遥淡淡应一声,没说什么。又过一会,将眼罩收起,才补一句解释:“……刚才做了个噩梦。”
慕容期松口气,抬手替她按了呼叫钮。
空乘微笑走近,俯身询问,视线越过低头揉着太阳穴的女人,听见她身边的男人说:“麻烦给她一杯温水。”
清澈透明的塑料杯落在桌上时,希遥将手机解锁,滑了两下,点开通讯录的某一页。
慕容期猜想,她是不是一觉醒来忘了自己在哪儿,飞机上怎么打得通电话。
纠结要不要提醒她,却发现她并没有按下通话键的意思,只是静静看着那上面的名字,似乎在想些什么,又好像只是单纯地发呆。
那个名字,姓氏不算常见。慕容期头一回听说有人姓这个,还是多年前的一个新闻,印象中是有人写了封匿名信,揭露一位大学教授师德失范。
具体什么内容,他记不太清了。而当时本就并未多热烈的舆论,随着那位教授的出国深造也就逐渐停息,最后,化作万千过往的一片尘埃。
现在想来,确实是非常久远的事了。
由于昨天只是一语带过,并没有指名道姓地介绍,因此慕容期并不知道,这个令希遥陷入凝思的名字的主人,就是那个站在树荫底下,爱搭不理伸过手来,却暗暗拧得他差点粉碎性骨折的小兔崽子。
他只是在看到这个名字后,直觉地认为,该是个很耀眼的人。
在初晨的漫天红霞,在三更极暗的夜,一切或喜或忧神情,不分场合,都是来自他身上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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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灰色的积雨云彻底离开酝州境内,不晴不阴的多云天,非常适合某些计划的重整旗鼓,东山再起。
这一次,高彦礼换了个便宜点的篮球。算他有先见之明,在等待伏城出现的漫长岁月里,可以把篮球垫在屁股底下坐着,既不累,也不心疼。
由于已经接受关于伏城现今状况的设定,因此,当看见他从陌生方向的公交车下来时,高彦礼并不惊讶,只是稀松平常地探了探脑袋张望:“你金主没送你来?”
整个PK的过程,伏城都在三令五申,希遥只是他一个亲戚,被委托收留他几年,等他能自力更生,这段关系就算结束。
现在她已经回了她原本定居的城市,他虽然住在她的家里,但以后估计也不怎么见面了。可以看出,她对他没什么兴趣,当然了,他也并不在意。
同样内容变着花说到第四遍的时候,高彦礼终于忍不住了。
前天吸走他元气的是当头烈日,今天换成这位唐僧的碎碎念,让他四肢百骸浑然无力,站在篮筐底下都能三不沾。
他万般无奈,一手抵在另一手心,做一个“打住”的手势:“啊,行了行了哥。我脑子都快让你唠叨炸了,还他妈不在意呢?”
根据他以往的经验,伏城这人,极度表里不一。
高兴时故作轻描淡写,生气时假装漠不关心,喜欢的,偏要保持距离,不喜欢的,倒是还能一块假惺惺喝上一盅。
总而言之就是贼欠揍,但同时,也让人很好判断他的心情——全反着来就行了。
那么现在到底什么情况,也就不言而喻。
料到伏城会再说一遍“我说真的”,高彦礼干脆主动出击:“好,你说只是亲戚,那到底什么亲戚?”
果不其然,伏城一下子哽住。高彦礼说:“你看,亲戚关系都还没编好,你这话有什么可信度?”
他一边说,一边洋洋自得,为自己的缜密逻辑和致命打击鼓掌叫好。一个没留神,手里的球被抢走,只见那人风驰电掣般上篮,落地时轻巧得像只鹿。
指尖转着球过来,走近后丢给他:“三比二,我赢了。”
又说:“中午你请客。”
高彦礼茫然接住球,伏城丢球力道太猛,撞得他胸口一疼,随即开麦叱骂:“操,什么时候赌饭了?你现在这么有钱,还要讹我?”
最后总结一句就是:“真他妈的没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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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数据表明,高彦礼的人格,会随着一天24小时呈周期性变化。
上午爱江山,下午爱美人,晚上爱什么,暂时还不知道,因为伏城也没跟他过过夜。
牛杂汤端上桌的时候,小店老式挂钟的时针刚好“咔哒”一下,拨到十二点。同时,高彦礼也摇身一变,话题从篮球技巧和大学志愿,一下子转移到他的前女神,周茉。
这个名字一出口,饭桌上两人不约而同,双双叹了口气。
对高彦礼来说,这段过早夭折的感情,说浅不浅,说深,也没深到哪去。
毕竟从一开始就只是见色起意,学生时期班里漂亮而优秀的女孩,追求者总是甚多,但要真将那些痴情男孩排成一队逐个采访,到底是真心还是跟风,估计他们十个里边有九个半,会陷入自我怀疑。
更何况这位富二代从小到大,就没遭遇过挫折。
帅气多金人设,使他无需上演淋雨下跪的苦情戏,所谓天涯何处无芳草,随着那束二百五十块的红玫瑰在垃圾桶寿终正寝,他想跟这女孩白头偕老长相厮守的不成熟的冲动,也未老先衰了。
现在他对周茉的态度,一个字佛,两个字随便,三个字无所谓。
真要说还有什么在意的点,那就是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这种由失败造就的不甘,大概是个男人都会有。
这么看来,惨是惨了点,但感情脉络还算清晰,没有多少好纠结。相比之下,伏城的心情就复杂多了。
从前一直都以旁观热闹态度对待的「兄弟的女人」,有朝一日突然向他表白,这个猝不及防的策略转变让他窒息。
聊天软件至今还有周茉昨晚发的“在吗”没敢回复,伏城头大的同时也在思考,是该跟高彦礼如实坦白,还是顾及他的心情和面子,做个一言不发的叛徒。
一碗牛杂汤见底,他还没想好。这题太难了,他自暴自弃,打算撕卷子:“高彦礼。”
自打这两人建立相亲相爱的革命友谊,伏城就没再叫过他全名,要么“哎”,要么“喂”。果然,高彦礼吓得一哆嗦,勺子滑进汤里:“咋,咋了?”
伏城拧着眉,吸了口气:“其实,那天的饼干……”
桌上手机屏幕蓦地亮起,特殊设置的来电音效,打断他的话。他愣了愣,脑子瞬间断电。
高彦礼凑过来看,一下子乐了:“哟,你金主。难不成是想你了?”
第10章
洁白的雏菊花束放在墓前时,恰巧石碑上站着歇脚的那只麻雀,梳理好羽毛,扑棱着翅儿飞走了。
工作日的下午,这座陵园很少人来。半山腰整齐排列的深灰色碑面,配以盛夏碧绿的草木,偶有风声鸟鸣悠悠入耳,空旷而寂寥。
清扫路面的小工一眼就注意到那个女人,望向她时,他情不自禁握了握手中的扫帚杆。
柔软长发披肩,黑裙摆下一双瘦而直的腿。单看侧影,便已叫人浮想联翩,不过引人留意的主要原因,还是她在那儿站得时间太久,且太过安静。
据他有意无意地观察,她大概已经这样站了一个小时。不似大多扫墓的人捶胸哀嚎,也没有喃喃地倾诉,薄唇始终并紧,只是面无表情地伫立。
一阵风过,雏菊上落了一只黄蝴蝶。
他看见她垂下眼,很浅地笑一下,然后弯腰,向它伸出手。手指温柔地曲着,是抚摸的动作,那抹黄色在她指尖稍作停留,随即旋转而上,飞向远方。
高跟鞋声渐近,扫地小工慌乱地低下了头。
她的身影在他面前掠过,几根发丝飞扬,一阵淡淡的香。他没有勇气去看她的脸,只好任由她像蝴蝶般远去,然后偷偷丢了扫帚,走向她曾站立的位置。
黄蝴蝶不知何时又辗转归来,翩翩停泊。他看见石碑上的那张照片,年轻美丽的女人正对他弯唇微笑,与方才的她,有几分相像。
一双眼娇柔而妩媚,若是还活着,该是多好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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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轿车还没在单元门前停下,希遥已经看见站在那儿焦急等待的常青荷。
棉麻布的宽松衣裤,依然是她喜欢的颜色款式,只可惜岁月不待人,曾经纤瘦的腰肢臃肿发福,乌黑的长发夹了几缕银白,早已剪短到耳边。
开门下车,一个微笑颔首的时间,常青荷双眼微红着,走过来拥抱她。
希遥轻轻捋着她后背,常青荷回身,紧紧握住她细瘦的胳膊:“我做了你喜欢的糖包子。刚刚出锅,你跟我来……”
年纪大了,记忆衰退,日常小事总是转眼就忘,可也奇怪,从前的故事怎么却记得那样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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