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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别别!”姜岁岁赶紧道,“我平时用不上,你不是经常要用的吗?别浪费。”

    宋卫铮心里失笑,道:“别听小雪胡说,我很久不打架了。”

    年轻人,还挺要面子。

    姜岁岁心里这样想着,面上还是打了个哈哈:“没说你打架,你干活不得经常磕啊碰啊蹭啊什么的吗?受伤是难免的事。”

    “你等等我,那药酒好像被奶奶帮着收起来了,我得去找找。要不,要不你进来坐会吧,外面晒。”

    姜岁岁心想着宋卫铮特地来送东西,她还让人家在外面呆站着,真不太好,便热情地要迎他进门。

    宋卫铮见她坚持,又想到他妈嘱咐的到姜家态度要好要有眼力见,便没再拒绝。

    姜岁岁把他带到堂屋让他坐着歇会,还倒了杯水,接着便一溜烟跑回自己房间找药酒去了。

    宋卫铮没坐,他看到桌上堆了一件衣服,上面还有没取下来的针线,显而易见,刚刚有人正坐在这里缝衣服。

    姜岁岁还会缝补?宋卫铮心里有些奇怪,他虽然不太和村里年轻人来往说闲话,但也听过不少村里人的说七道八,其中关于姜岁岁的,就是她又懒又馋,除了吃和玩,其他什么都不会。

    至于他自己,应该是又凶又恶,没人想搭理。

    所以村里一直流传着这样的定论,宋卫铮娶不到媳妇,姜岁岁没有婆家要。

    想到这里,宋卫铮突然莫名想笑,某种意义上,他们看起来还挺配的,居然还真的凑成了一对。

    他又摇摇头,觉得自己这样的想法也有些好笑。

    他抬手捞起那件衣服看了看,发现针脚还挺整齐,也很细密,看上去不像是初次缝补的手艺。

    又仔细打量了一下,发现这打的补丁上,居然是缝了个笑脸的模样。

    挺有意思,宋卫铮心里评价道。

    随后他又低头一看,看到了这衣服下面盖着的书本和纸笔。

    宋卫铮顿了顿,看着桌上的书本微微有些出神。

    这时,姜岁岁从房间里冲出来,急忙忙道:“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好像找不到了,可能不在我房间,应该就被我奶奶放在堂屋,你等会,我……”

    “嗯?”她看到宋卫铮在看她的课本,莫名有点激动,“你,你也感兴趣吗?”

    姜岁岁记得,原著中对几十年后的宋卫铮的描述是,家境一贫如洗,没读过书,从底层打拼出来的商业大亨。

    所以,宋卫铮心里,会不会也是渴望读书的呢?

    第29章 消息   知青所

    宋卫铮若无其事地收回放在书本上的眼神, 看向姜岁岁:“找到了吗?没找到就算了,没事的话我先走了。”

    姜岁岁连忙道:“等会,马上!”

    她转头在堂屋的柜子里翻了两下, 很快便找到了那瓶药酒。

    “看!找到啦!”姜岁岁开心道,“果然被放在这了。”

    宋卫铮接过药酒瓶, 淡淡道:“那我走了。”

    姜岁岁眼巴巴看着他离开的背影, 撇撇嘴自言自语道:“这人, 真是难交流。”

    ·

    “沈知青?沈知青在吗?”张文芳站在知青所院门外,朝里面喊着。

    过了一会,一个梳着齐肩短发的高个子姑娘从里面打开门, 用奇怪的眼神看了她一眼道:“找沈志文?”

    张文芳连忙点头。

    高个子姑娘:“你等会。”

    说完她转头走到院子边一排房子的其中一间,噔噔噔敲了几下门,喊道:“沈志文,有人找!”

    门内模模糊糊回了一句什么,高个子姑娘也没管,转身离开回了自己房间。

    一进门,她就忍不住对屋里的同伴嫌弃道:“这沈志文,真是惯会拈花惹草的,以前是那个苗苗姑娘, 最近居然又换了一个人。”

    坐在床边缝缝补补的是一个圆脸姑娘,叫王晓燕, 她头也没抬,笑道:“你管人家呢?能拈花惹草, 也是人家的本事, 反正又不碍着咱们。”

    另一边,一个纤瘦单薄的背影正坐在桌前,拿着一罐雪花膏涂涂抹抹, 听了两人的对话,她轻笑了一声,带着点不屑:“就是。郑青,你是嫉妒沈同志呢,还是喜欢沈同志?怎么老是背后说三道四。”

    “李婉月!”高个子姑娘,也就是郑青,顿时急了,“你胡扯什么呢?别毁我名声啊!我就是看不上沈志文,不行吗?一个大男人,比女人还弱,肩不能扛手不能提,只会吊着姑娘帮他做事,这种人真是有辱我们知青的名声!”

    李婉月忍不住回头,打量了她两眼:“得了吧?咱们有什么名声?你要还是个城里人,那别人指不定会高看你一眼。现在嘛,你看看你那五大三粗的样,干活干得快比男人还壮了,手粗得像树皮,脸糙得像砂纸,已经跟这里的人融为一体了。成为村里人,这就是你要的名声啊?”

    郑青莫名被羞辱了一通,气得有些脸红:“李婉月,我惹你了?说话这么难听!”

    “我只是让你认清现实。”李婉月幽幽道,“郑清,你比我们来得早,有五六年了吧?你还想回去吗?”

    郑青闻言顿住了,神情逐渐黯淡。缝缝补补的王晓燕,也停下了手中的活计,叹了口气。

    见气氛凝滞下来,房间一直没发话的李向红开口了:“想啊,咱们这,谁能不想呢?但想是一回事,能不能回去是另一回事。走一步看一步,过好自己的日子再说呗,在哪都得好好活下去。”

    王晓燕附和着打圆场:“是啊,向红姐说的对。而且啊,咱们这些知青,天南海北的聚到一起,也是缘分,多难得啊,就别想些不开心的了。”

    “嘁。”李婉月却没领情,轻嗤了一声,不客气道,“你当然开心了,有对象就万事足。”

    王晓燕微微红了脸,她是三年前跟着对象周强一起下乡的。她家就她一个女儿,本来是可以向上申请免插队的,但是周强已经被征召了,王晓燕不舍得和他分开,就瞒着父母自己偷偷报了名,跟着周强一块下乡了。

    王晓燕捏着针线不好意思道:“我不是……”

    李婉月见她这样,默默摇头翻了个白眼,见过傻的,没见过这么傻的,为了个男人跑到乡下一待就是三年,还不知道何年何月能回去,图什么呀?图跟他一起能变成乡下人?

    一旁郑青对李婉月没好气道:“羡慕晓燕有对象啊?你自己也找一个呗,村里那么多小伙子对你献殷勤,你随便点一个就有人愿意。”

    “哼!”李婉月轻哼道,“你想要你自己去找,撺掇我干嘛?我要找啊,也一定要找最好的,可不能随随便便。”

    “好啦好啦。”王晓燕见她们又要吵起来,连忙阻拦,“你俩别整天一言不合就吵嘴,和和气气的不好吗?”

    李婉月闻言没再说话,她重新背过身去,又拿起她那盒雪花膏涂涂抹抹起来。

    郑青则是憋着气,坐到床边,心情十分不爽。

    李向红走过去拍了拍她的肩道:“行了,多大点事。”

    郑青长叹一口气,话中带着点哀伤:“向红姐,你说,我们还能回去吗?不知不觉,我居然都待了快六年了……”

    刚来的时候,觉得生活那么苦,日子那么难熬,但慢慢的她居然也习惯了,就这么日复一日地过了五年多,从充满希望到逐渐绝望。

    她见过不少女知青,因为看不到回城的希望,默默接受了现实,最后找了个差不多的村里人就嫁了,在当地结婚生子,彻底断绝了从前的一切。

    做农活做到腰背酸痛起不来身,每年挣的工分还不够抵粮食,一个人孤孤单单没有家人,累了饿了病了只能自己顾着自己。这种时候,她常常也会想到,要不就找个人嫁了吧,有个依靠,或许能轻松一点。

    郑青觉得自己快坚持不下去了,刚刚李婉月的话却又狠狠刺痛了她。她的双手已经拿惯了锄头,她有多久没读过书了?

    李向红见她神色黯然,便也坐下,说道:“你这算啥?我都待了十年了,不也还这么过着么?”

    郑青问道:“向红姐,你有没有想过就在这里安家算了?”

    李向红笑道:“没想过。”

    “为啥?”

    李向红:“不为啥,因为这不是我的家啊。我的家在北方,所有的亲人都在那,我总有一天是要回去的。”

    王晓燕凑过来,弱弱道:“向红姐,可是你在这也十年了,万一以后都回不去,那你就一直一个人吗?”

    李向红:“有什么不行?我一个人刚好能养活自己,嫁了人还要照顾一大家人,比比就知道哪个好了。”

    “而且……”她沉了沉声音,淡淡道,“我始终相信,总有一天,我会回去的。”

    郑青闻言没说话,心里却有点不那么认同,十年啊,李向红都快三十岁了,她完全没法想象自己被蹉跎到三十岁的样子。

    等那时候,可能想嫁都嫁不出去了。

    郑青叹口气,又陷入了自己的思绪。

    李向红见她情绪不好,就没再说什么,起身出了门,准备做晚饭。

    门外,院门敞开着,已经不见刚刚张文芳的身影。

    ·

    此时的张文芳,正在知青所后头的小路上,和沈志文一起边走边聊。

    “文芳同志,”沈志文语气中带着隐隐的激动,“谢谢你给我带来这个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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