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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想到这么一碗粥糜几乎要了她的命,喝下这东西之后,婴孩本来皮肤就薄,她身上还起了大片大片的红疹,呼吸困难,倒是不咳嗽了,只是什么东西都喂不下去。

    他慌得没有办法,找来太医看过也是无用,只能连夜抱着孩子上山找庙,希望和尚们能有个法子留下这孩子。

    后来,总算遇到一个高僧,几味草药一剂药汤灌下去。

    她将粥全吐了出来,总算能慢慢吃点东西,稍微好些,送到魏家去养着,这才养大了。

    海松子无毒,但对南欢来说,就是剧毒之物。

    这一点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因为他从未向他人讲过,南欢也不会记得那么小的记忆了。

    南袤盯着纸上墨迹未干的字迹沉默了很久,“囡囡,别怪我。父亲是迫不得已。你把事情做得太绝了。”

    与其留着一个根本不会为家族带来半分助益,甚至于还将他们视作仇人一般的女儿。

    倒不如没了这个女儿。

    南欢的身体不好,恐怕很难诞下子嗣。

    一个女人不能诞下子嗣,就算一年两年,宋暮对她情意正浓可以容忍。

    日后宋暮登上那个位置,天下美人都是他的,他未必会如此时这般情热。

    南欢死在这感情最好,容色最美的时候,说不准宋暮能记她一辈子。

    看在南欢的面子上,总会对南氏一族有几分容情。

    他将纸叠起来,放进了信封之中,招来一个老仆低语了几句。

    看着仆人离去,他从书架上翻出一本金刚经,铺开了纸张,一笔一划的抄起了经文。

    生下这个女儿,他为她抄了两次经文。

    一次盼她生,一次盼她死。

    第七十三章

    连着两日, 南欢都不曾去外间见客。

    这一日却来了个她必须要见的贵客。

    宋灵摇着扇子进了门,照旧是一身英姿飒爽的男装, 一见南欢便笑道:“欢儿, 整日蹲在这王府里有什么意趣,不如今日我带你出去耍一耍?”

    南欢一怔,还没想好怎样回答, 宋灵已经上前抱住她的胳膊,不容拒绝的将她拉出了门。

    车驾就停在王府门前,一看这架势就知道宋灵来的时候就应当打定这个主意了。

    这一对兄妹都不是容忍他人拒绝的性子。

    南欢无奈的扶额,从马车帘中探出头去, 对着一脸慌张追出来的全安挥了挥手,“回去吧。不必担心, 我就是随公主出去转转。”

    宋灵歪在马车的另一边大笑, 乐得像是恶作剧得逞的孩子一般。

    南欢放下马车的帘子,转过身来。

    与宋灵相处,许是她身上那份多少年也不变的潇洒张狂感染了她, 她的神色难得透出些许少女的狡黠。

    “灵姐姐, 咱们今日这是去哪里找乐子, 您总得给透个底吧?”

    宋灵啪的一声合上了折扇, 用折扇挑起南欢的下巴, “今日呐, 你就是被浪荡公子抢走的小娘子。浪荡公子抢了小娘子还能做什么,自然是要去寻欢作乐。”

    听到此话南欢倒是不惊讶,宋灵一向是这样的性子,爱与人玩笑。

    她从宋灵的手里抽过折扇, 给自己扇了两下, 淡笑道:“公子, 咱们这是去教坊寻欢作乐?还是去平乐坊寻欢作乐?亦或者公子你又有了什么好去处?”

    “还是你懂我。平乐坊这会儿可还没开呢。咱们去教坊转一转。”

    她说完这话,似乎又想到什么,唇边的笑容越发灿烂,“旧时光整理,欢迎加入我们,历史小说上万部免费看。这下老七怕是要吃味了。”

    “教坊皆是女子有什么好吃味的,”南欢侧眸看向宋灵,“殿下这是酒瘾又犯了?”

    本朝专设教坊,官民都将官妓在宴席上作陪视为雅事,还有些落魄文人专为伶人作诗作画,视为风月美谈。

    先帝爱好音律,曾命太常卿为教坊授艺,编舞。

    男人大多是食色之徒。

    在贵女眼中,多看一眼这些低贱的女人都好似会污了眼睛。

    圣人膝下公主不少,但任性到这般地步的也就这么一位。

    宋灵不爱女红,对嫁人,亦或者修道也没什么兴趣。从年少时就时常跟京中出名的纨绔们混在一起,一起出入教坊饮酒作乐都是常事。

    她第一次尝酒,就是宋灵偷偷给她带的果子酒。

    宋灵摆了摆手,“有一位相熟的娘子。范娘子,你还记得吗?她说我已经好久没去,邀我今日去教坊。最近皇祖母看我看得紧,要是知道我要来教坊,怎么可能放我出来?我只好说是去找你。这才给我放出来了。”

    这位范娘子,南欢是记得的。

    第一次见她的时候是很久之前,宋灵的生日宴会,哪一年办的很大,教坊来了数十位女乐起舞为宴会助兴。

    这位范娘子一鸣惊人,舞跳的尤其好。

    宋灵夸了两句,太后便让这位留在宫中,可以时常为宋灵跳舞。

    后来这位范娘子在宫中住了两年,有一次冲撞了一位宫中的妃嫔。

    看在宋灵的面子上小惩大诫,万幸没有丢了性命,只是被送回了教坊。

    宫中从来不是什么好待的地方,即便有贵人的庇佑,也抵不过旁人的红眼。

    南欢那时年纪还小,头一次那么清楚的感受到宫中的冷漠与凶险。

    她知道当年这位范娘子之所以被送走,无非是因为舞跳的太好,惹了其他妃嫔的妒忌,她们怕这个身份低贱的舞姬会有宠于上。

    同样是借住在宫中的未嫁女,她年纪太小,又有家世作为依靠,才不被妃嫔们视作敌人。人人都愿意看在白马公府与公主的面子上对她施以笑脸。

    当时宋暮想要护住范娘子,去找了太后,也只能留住范娘子的性命,无法使她再留在宫中。

    后来她面貌稍微张开一些,圣人夸赞她‘六宫不及’,宫中妃嫔们再面对她态度就有了微妙的改变。

    南袤急急为她订下婚事,将她从宫中接回府待嫁,也有这么一层原因。

    南欢若有所思的看着宋灵,“我记得的这位范娘子。她当年舞跳的很好,今日还能见到吗?”

    宋灵,“她前两年伤着腿,年纪现在也大了,舞是自己跳不了的,倒是教了几个徒弟出来,全是十二三岁的小姑娘,我瞧着有两个跳的跟她当年一般好,你今日刚好瞧一瞧。”

    公主府的车驾招摇过市,很快到了教坊前。

    范瑶一早得了信,领着几个女人迎了出来。

    宋灵一下马车,范瑶莲步轻摇,走上前叩首,一群人跟着叩首,口中念着请安的词。

    宋灵摆了摆手,“起来吧。”

    范瑶抬起头,面上带笑,眼神却忍不住往马车内又看了一眼,“奴家日盼夜盼,可算将殿下您给盼来了。”

    宋灵微微侧身,将手伸向马车帘。

    南欢一只手抓着她的手,一只手提着裙摆,小心的从马车上跳下来。

    范瑶的目光落在南欢的面上。

    宋灵,“这位是平北王妃。你快准备些好菜好酒来,再把你那几个徒儿叫来给爷跳支舞。”

    南欢的目光在范瑶身上转了一圈,记忆中范瑶的面容娇俏,眼角眉梢还有几分稚气,却是个眉目灵动的小姐姐。

    如今再见,范瑶身上的变化太大了,她身上不再见曾经那些明亮俏丽的颜色,衣服的颜色很沉,面容比实际的年纪还要显得苍老。

    她在平乐坊卖酒,挨着倡肆住了那么几年,知晓这一行有多喜新厌旧。

    十岁出头的清倌人,十二三岁初长成,最受男客喜爱,十四五岁算是正当时。十六七岁,便要嫌老,二十出头便没了行情。

    这一行当里还有许多女子根本活不到二十三十便香消玉殒。

    做白马公府的小姐时,年少不懂世事的南欢瞧惯了身边人对这等人的轻鄙态度,她是有几分瞧不上这些人的。

    但在市井之中摸爬滚打了这么几年,她才算是尝到了做女子的不易。

    卖不卖笑,做不做伎人,这样的事情大多根本由不得女子去做决定。

    南欢心下一叹,多出许多不忍,“范娘子,好些年没见到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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