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救世主(1/2)

    木忻有一份人生清单。

    除了18岁爬完三山五岳,24岁拍一套婚纱照,30岁看极光,50岁游遍欧洲这类目标外,还有19岁前牵一次手,20岁前接一个吻,21岁前做一次爱。

    陈文洲说这些是跟男朋友才能做的事。

    木忻想了想,说:“那你就做我男朋友吧。”

    在木忻说出这个提议之前,他们刚认识不到五分钟。并且,她对陈文洲说的第一句话是——

    “你好,请问你能跟我接吻吗?”

    她看起来不过二十岁,将将要步入社会的年纪,比他那妹妹大上一点。声音很好听,空灵清透,在炎热的季节里如冰水似的沁入脾肺。

    像木忻这个年纪的人很少会对爬山感兴趣,要爬也是成群结队的来。比起登顶的满足感,他们更在乎的是路上跟朋友的嬉笑玩闹的快乐。

    这个年纪的小孩也很懂礼貌,跟陌生人讲话时都会在话的前边加句“你好”,好似这样子就会让接下来提出的无理要求变得没那么无理一样。

    起码在这之前,陈文洲没想过“你好”和“接吻”这两个词能在同一句话里出现。是他年纪太大了不懂现在的大学生,还是说面前的这个女孩跟其他人不太一样?

    陈文洲偏向于后者。

    木忻这个人,对他而言实在是太过奇怪了。

    她会在下雨天躺到地上,因为想知道雨滴坠落是什么样子。还会深夜徒步走两公里去电影院,看评分20的超级无敌大烂片到底有多烂。

    登山的时候看到旁边情侣在接吻,所以直接拉住陈文洲问能不能跟她接吻。她不怕被拒绝,她觉得被拒绝也是人生的一种体验。

    木忻享受人生的每一种体验。突如其来的也好,精心筹备的也罢,她全然接受。

    而陈文洲则跟木忻截然相反。

    他讨厌所有不确定因素。

    从初中起,陈文洲每周都会制定计划表并严格执行。他的桌子右上角放的永远是水杯,如若有人路过不小心撞移位了,他总是能立马发现并放回原位。

    家里的书桌上摆着一只钢笔,妹妹拿人生第一桶金买的,陈文洲不怎么用,只摆在桌上看着,如同中学时的水杯。

    木忻偶尔会跑到他书房里,无意间会把钢笔碰移位,纵然立马放了回去,可一毫一厘的偏差他都能发现。

    他们经常会因为这个吵架,今天也不例外。

    木忻说他强迫症已经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

    陈文洲没回应,只让她下回别乱动自己的东西。

    “谁稀罕。”木忻本是想将自己准备的礼物塞进抽屉里当惊喜,他这话一出,她也不乐意了。

    一只钢笔而已,又没弄坏只是不小心碰到了,至于这么凶嘛。

    木忻越想越委屈,手机也没拿就跑了出去。

    忘记几分钟前大雨刚停,忘记陈家老宅在半山腰,最近的公交站也要步行二十多分钟,木忻只想先离开这个让她感到不舒服的环境,至于之后怎么走那是之后的事,当下她不愿去想。

    街道被雨淋得湿漉漉的。

    木忻走了快五分钟才想起自己没拿手机,穿得又是睡裙,身上什么都没有。

    不过倒没后悔自己的决定,木忻打算先走着,谈了小半年恋爱,她已经摸清了陈文洲的脾性。

    那个老古板不会放任她这样穿着睡裙大半夜在路上瞎逛,要不了多久就会过来找她。

    木忻猜的很准,她没走多久身后就照过来一道车灯。慢悠悠跟在她身后,不喊她不叫她。

    车里人车外人都在闹脾气玩拉锯战,谁先开口谁就是输家。

    木忻在这上面从来没输过。

    她越走越快,到后来变成了小跑。

    地上的雨水溅到小腿上,木忻没嫌脏,反而还觉得挺好玩。

    一滩平静的水会因为她的步伐而荡起涟漪,渴望离家的水珠顺势而为跳出去,成为独立的一滴水。她拯救了一滴水。

    陈文洲驱车跟在她身后,看着自己的小女朋友在路上乐此不疲地重复踩水坑的动作,各种情绪在心里不断交织,一根针牵着这些线织成张细密的网将他笼罩。

    二十二岁,自由随性,对卫生安全漠不关心,地上的雨水有多脏,会不会摔倒,这些她都没放在心上,只关心当下的快乐。

    是这个年纪的特性吗?

    不,不是的,起码陈文洲二十二岁的时候不会在下过雨的深夜负气离家出来踩水坑。

    这是木忻的特性。

    大部分人都像陈文洲一样,为了保护自己而藏在外壳中躲避全人类。

    而木忻不同,她的皮肤是坚硬的盔甲,她的心脏可无限再生,碎了一颗也没关系,费点时间就能拥有另一颗崭新的心脏。

    这样强大的人不需要什么外壳,她是被选中的救世主。如果连救世主都需要躲进壳子里怕受伤的话,那世界就真的要完蛋了。

    但救世主在成为救世主之前只是一个心思敏感的小孩。

    小时候的木忻总是一个人生活。

    一个人玩,一个人吃饭,一个人上学。父母离婚后各自组建了新的家庭,她就更少见到他们了,成年之前一直在两个家庭里飘来飘去,到后来有了经济能力才自己租房。

    在属于自己的那套逻辑尚未成立的时,木忻经常像只受伤的困兽躲在角落里舔舐伤口。有段时间她甚至想过自己是不是该消失,这样父母就不用因为她过年去谁家而吵得面红耳赤。

    她在一次次舔舐伤口的过程里将获得了可再生的心脏和坚硬的盔甲,她一遍遍地告诉自己,我不是什么无关紧要的存在,我还有我自己,我还有我的小狗。

    木忻有一只小狗。

    高三下晚修回家时在小区里捡到的。

    “我去死的话,我的小狗就会饿死了。”

    “他们不会养我的小狗,他们连我都不想养。”

    说这话时她的语气有些低落,声音碎在细密的雨声中。

    没过几秒,她又扬起眉,轻快地说:“陈文洲,你要看看我的小狗吗?是超级无敌可爱的大金毛哦!”

    那天的雨一直淅淅沥沥下着,天晴后出现了两道彩虹。陈文洲第一次觉得如果跟木忻有一个家的话,他灰暗的人生里估计也会出现彩虹。

    木忻许是走累了,蓦地在原地停下,高举起手对着车挥了挥。

    陈文洲开过去,摇下车窗望着她。

    “你要一起吗?”她问。

    陈文洲怔怔地望着她,“什么?”

    “你要跟我一起玩吗?”

    她真挚地发出邀请,那双眼睛里装着小小的他。

    任何一个人都没法在这样的眼神,这样的语气下狠心拒绝她。

    陈文洲在二十九年的人生里又做了一件出格的事,在下过雨后的街道上踩水坑,崭新的体验。

    回家后,陈文洲在玄关处蹲下身帮她脱鞋,把人抱进浴室。

    他让木忻先洗澡,自己则去了客房的浴室。

    等木忻洗完澡出来,陈文洲扫了眼她的腿,她洗的不仔细,小腿肚上还沾着泥点。

    陈文洲把人抱到沙发上,找了个盆接了温水,生平第一次帮人洗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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