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阳鸟 第147节(1/2)

    然而这一天,黎湘却没有按时出现在辛念租的房子里,她迟到了。

    就在她出门前一刻,王阿姨将她叫住,还请她去一趟书房,说是姚老爷子请她去听一份遗嘱——姚仲春的遗嘱。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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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4章

    春季第二月

    黎湘确实想过姚仲春会留一些东西给她, 可能是房产,可能是小部分基金,也可能是一些有纪念意义的珠宝首饰, 至于东西的价值, 那就要看在姚仲春心里,她的这段陪伴价值多少了。

    当然这是比较实际的衡量方式,抛开实际层面, 就说情感, 据黎湘观察, 姚仲春似乎和平辈的姚家人关系并不近,她不可能将自己的私人物品留给这些人处置, 即便她不在了, 也无法忍受那些珠宝戴在她们身上。

    至于晚辈们……

    原先黎湘还以为姚仲春会比较喜欢姚岚,因姚岚就是她进入姚家的中间人,可后来再仔细观察, 又总有一种姚岚似乎只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做, 并不像姚珹那般, 对姚仲春是真有点亲情在的。

    黎湘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姚仲春和姚岚,姚仲春和姚珹,都是对小辈,但在某些细节上却不太一样, 是不同意味的亲近。

    而她,她其实吃不太准, 她对自己的定位就是与世无争的假女儿, 即便姚仲春愿意自欺欺人将她当成真的, 也不会给她多么烫手的东西。

    以上这些只是黎湘的自我认知, 然而接下来的事却证明了想象和现实的差距。

    将近半个小时的时间,黎湘都有点不在状态,有茫然,有懵憧,也有震惊,她怀疑过是不是自己理解错了,还是律师念错了,而最终的念头是——她是真的不懂姚仲春。

    姚仲春将不动产给了姚珹,将小部分基金给了姚岚,那些珠宝首饰一部分交给慈善基金用作拍卖,另一部分留给黎湘。

    这些都和黎湘的预计差不多。

    但除此之外,姚仲春还将她手里和靳家企业有关的所有股权,归属到黎湘名下。

    当然,这是有前提条件的,且不是立刻执行。

    也就是说在黎湘达成条件之前,这份遗嘱一直有效,除非黎湘自愿放弃。

    待遗嘱念完之后,黎湘沉默了许久。

    律师又补充了几句,书房里几人都有没有提出异议。

    姚老爷子的态度并不明朗,姚珹和姚岚也没有丝毫惊讶。

    当律师看向黎湘时,又询问了一遍,黎湘这才找回自己的声音:“我不明白。”

    眼下的情况是在诡异,最大的受益人是她,最搞不情状况的也是她,而其他人居然都表示接受,完全不像是她所知道的争产八卦。

    律师说:“其实姚仲春女士还有一份补充说明,需要我单独念给黎湘女士听。”

    黎湘没有接话,下意识看向姚老爷子。

    姚老爷子却像是刚出席完某个会议一样,撑着桌面起身,对律师提到的内容毫不关心。

    姚老爷子第一个走出书房。

    黎湘又看向姚珹和姚岚,姚岚对她笑了笑,经过她时还拍了拍她的肩膀。

    姚珹的气色依然不佳,他之前在送姚仲春走时发过一次病,现在虽然好了却还有种病去如抽丝的虚弱。

    他也投过来一眼,欲言又止,但最终只是挪开,一步步走向门口。

    书房门合上了,一时安静得不可思议。

    黎湘看向律师,打破沉默:“你是姚仲春女士的律师,她最信任你,我可以这么理解吗?”

    律师似乎明白了黎湘的意思,回答说:“我会尽我律师的指责,严格尊重履行姚仲春女士的嘱托。”

    黎湘又道:“我还是不明白。我没有继承资格。”

    这话不只是对律师所说,也是对她自己。

    还有法律。

    法律上的继承顺位怎么都轮不到她,遗嘱是有效力的,但姚家人也可以提出质疑,通过法律途径来推翻。

    类似的豪门争斗并不在少数,千亿财产落在外姓人手里也大有人在,有继承权的近亲有各种手段去干预。而且姚仲春在弥留之前曾经意识模糊,要证实她修改遗嘱时的精神状态不够清醒,或是她是受人蒙骗,这才会将股权留给自以为是亲生女儿的人手里,都是可行的。

    再者,她将要继承的是靳家企业的股权,而她不是靳家企业的人,也就是说股东会可以提出反对,并要求以合理价格进行收购。

    如果是姚家人来继承,她相信靳家不至于走这步,但对于她一个外人,靳家企业有什么理由放任事情发展?

    尽管刚才姚老爷子什么都没说,可这并不代表他没有打算,兴许转过头来就要找人推翻遗嘱了。

    不管怎么说,她接下来要面对的是会很麻烦,很可能是姚家和靳家的双向针对。

    而她不想惹这些事。

    律师:“您的担忧姚女士生前都已经考虑到了。”

    说话间,律师拿出两份文件,依次摆在黎湘面前:“这是您和姚仲春女士以及谢柯先生的亲权鉴定证明。”

    ???

    黎湘脑子一片空白,只是凭本能看向那上面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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