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等妻郎(1/8)

    要宋伶说是怎么重新借用这具新丧少女的身体活过来,她实在是说不清楚。她只知道自己做了很长的一个梦,梦里是压抑而短暂的前生,而梦醒后便是这个女子为尊的异世。

    之所以这样推断,是因为她拖着这具虚弱的身体摇摇晃晃走出房门时,看到了一个正坐在院子里熬药的男人,那男人见了她连忙跑过来扶她,低着头弯着腰,恭恭敬敬叫她“妻主大人”。

    这具身体好像本能的接受了男人的搀扶,以至于她开始感到别扭时,自己已经被安稳扶好坐在矮凳上了。

    这是一间普通的农家小院,院落散养着几只公鸡,然而本该毛色鲜亮趾高气昂的大公鸡光泽暗淡,体型也格外瘦小,羽毛外像是罩着一层灰扑扑的尘,灰头土脸干瘪瘦弱,就像旁边的这个身穿摞满补丁的灰色布衣的男人一样。

    以现代人的眼光,她无法确定男人的具体年纪,他看起来不到三十岁,却有着四十岁的手,五十岁的眼神和六十岁的体态,他劳累,疲惫而又沧桑,唯一能与美搭边的大概就是那瘦骨嶙峋的躯干透出的骨感,完美契合了小部分人畸形而病态的审美——然而这也仅限于穿着衣服,粗布灰衣下,根根分明的肋骨以及因长久饥饿而过分凸显的静脉,这一切都与主流的审美毫不相干,甚至会让绝大多数人觉得恐怖。

    当然,宋伶也是这绝大多数人中的一部分,虽然他确实偏爱体型偏于纤细单薄的男性,但这并不代表她会对一具皮包骨头感兴趣。所以,这个男人眼中的惊惧其实完全没有必要,因为她盯着他多看了两眼就颤抖着开始解腰带也是大可不必。

    那一双比鸡爪多不了几钱肉的手都要抖成筛子了,宋伶实在看不过去,微微侧过头,看着院落中和这个家的男主人一样干瘦的下蛋公鸡。是的,这只公鸡当场下了一只蛋,就在宋伶的眼皮子底下。

    对面的男人明显松了一口气,从石板上站起来,走到刚才公鸡下蛋的地方,弯下腰去捡地上的鸡蛋。看着他小心翼翼把鸡蛋收起来,宋伶一时语塞,对于这户贫困到肉眼可见的农户来说,可能这些鸡蛋就是最稳定也最可观的收入。

    瘦到干瘪的公鸡也拼了命的下蛋,就像连饭都吃不起的家庭还要拼命生女儿来传宗接代,这大概就是这个世界的现状,和她原先的世界看似相反,然而实质上没什么两样,全都充斥着歧视与压迫。

    炉子上的药被冲上来的水汽掀翻了盖子,宋伶捏住黑乎乎的破抹布把盖子按了回去,她无力评判一块烂抹布是否整洁得体,这根本没有必要,因为只要用力一搓,这块不知用了多少年的破抹布就会散成一堆碎絮。

    “您,没被烫到吧?”系着旧围裙的走了男人过来,她这才发现男人的个子比她想象的要高很多,起码得有一米八,比她这具身体要高大半个头。

    他明显很怕她,但话语中的关怀不像是假的,如果她没看错的话,除了担忧和恐惧,他的眼神中还有一丝……欣慰?这感觉就像,你今年二十好几了,你不过是洗了个碗,结果妈妈夸你长大了,还奖励了你一根巧克力雪糕。

    “嗯,我没事。”

    说出话来,宋伶才发现自己的声音很是稚嫩,看着细胳膊细腿的,看来不仅仅是营养不良,还有年纪不大,身体未发育成熟的缘故。古人结婚确实都比较早,可能十五六岁就为人父母了,虽然叫自己妻主的男人年纪大了点,但自己这幅身体,顶多也就十六七岁的样子。

    自己原本世界的古代有童养媳等郎媳等陋习,那么想必这里也差不多,看他害怕得身体都在抖,总不可能嫁给这穷得响叮当的少女是因为所谓的“爱情”吧?

    当然,也不排除这种情况,这世上不乏为爱犯傻的付出型人格,相信爱能战胜一切困难,却不知过度奉献的爱会抹杀个性,沦为俘虏,即便遭遇不测,也深陷泥潭寸步难行。

    “这里面是给我喝的药吗?”

    “是,妻主大人。”

    “哦,那你一会儿端进来。我的头有点晕,先回去休息一会儿。”

    可惜,本该要喝这药的人已经死了,那个让他又惧又忧的少女,多半是永远也回不来了。

    被人面兽心的变态前夫囚禁后掐死,自己的家人没有选择报警,未能将凶手绳之以法,带着愤怨死去。想到这里,宋伶觉得很烦,头也痛起来,分明是很久之前的记忆,但回想起来还是心有不甘。

    怎么可能会甘心?她死了,什么都没有了,而前夫逍遥法外,继续做人面兽心的衣冠禽兽,对死者来说,难道在乎他是否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一命抵一命,这才公平。

    她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灵魂会被传送到这里,她对占用别人的身子和夫郎不感兴趣,如果可以的话,她更想回原来的世界,亲手杀了那个人,只有这样,才能抵消他轻易夺走他人生命的罪孽。

    死者的魂魄只剩下一团执念,由怨恨构成与支撑的魂体,即便是重新进入了人的塑壳,也不可能和之前一模一样。由灵魂深处升起的恶劣情绪很快占据了宋伶的大脑,为避免伤及无辜,也为了避免太快露馅,宋伶决定避开少女的夫郎,自己一个人安静地待会儿。

    而另一边,穿着破旧布衣的男人看着眼前被重新盖好的药罐发愣。他七岁时被母亲卖入宋家做等妻郎,一直等到十一岁时妻主才出生,婆公把迟迟生不出女儿的罪孽归咎于他,他时常被婆公磋磨,又无母家依仗,早已没了脾性,只知顺从忍让。

    后来妻主出生,照顾妻主的任务就落到了他的头上,那时他经常背着妻主去河边洗衣服,同村人遇见了都笑他又当爹来又当郎,还有顽劣小童编了歌来笑他不知羞耻。

    好不容易等到妻主长大,以为总算不用被磋磨,谁知小妻主嫌他年纪老身体硬,一边狠狠索取一边骂他老货,还时不时打他来出气,说他是不下蛋的老公鸡,因为年纪太大恐怕连孩子都生不出来。

    大病过后,一直以来顽劣任性的妻主好像长大了,没有不由分说压着他索取,也没有哭闹着嫌药苦,甚至还动手捡了盖子,放在以前,就算是油壶倒在她面前,她也绝对不会动手扶一下。

    他不知道,这到底是好是坏。

    男人叫宋伶起来喝药,眼睁睁盯着她喝完,才放心收回了碗。粗陶的大碗被磕了好几个口子,碗底黑乎乎的抛光印证了它的年代久远,把破碗交给男人,宋伶躺在充斥着潮湿霉味的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

    整个屋里这么一套床单被褥,旧到都快散架了,换洗就别想了,以现在的家庭情况,买新的更是不可能。她索性一股脑抽了床垫,打算连同被子一起放到太阳底下晾晒一番,好歹今晚能睡得稍微舒服些。

    瘦成皮包骨头的男人背着半人高的巨大竹篓正准备出门,看见宋伶抱着一堆东西出来,把脸都埋住了,佝偻着腰背小跑过来,接过她手上的东西。

    宋伶也没跟他客气,主要是这幅身体大病初愈,实在使不上力气,再加上高估了自己的力量,她拿得确实有些吃力。

    “帮我把这些晒起来吧,去去霉味。”

    男人顺从应下,抱着被子晒到院中的麻绳上,这条麻绳绑在两棵枣树中间,应该是专门用来晾衣服的。男人个子高,手脚也利落,即便背篓还没来得及放下,则很快铺平晾好了被子和床单。

    刚才掀开床单时,宋伶发现,床下面不是用的床垫,而是一层同样发了霉的稻草,看起来很久都没有更换过。从刚才起她就注意到了,自己身上的味道非常难闻,头发也又油又馊,活生生打了缕,一直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也难怪人会生病。

    “对了,你这是干嘛去?”那个竹篓能装好几个他,她实在想不到,他要背着这样的竹篓去做什么。

    男人张了张嘴,没说出话来。他们家的山和田地早就被妻主卖了,现在又不是农忙季节,他没法帮人插秧收谷赚钱,只好四处捡些塑料瓶,碰上下乡收废品的,还能卖点钱。

    之前妻主看不惯他去翻垃圾,说他给自己丢人,有次在路上碰见他捡塑料瓶,直接当着村里人的面揪住他的头发把他打了一顿,打得鼻青脸肿,又疼又涨,好几天都不能见人。

    男人能做的工作本来就不多,他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除了缺人时有人肯招他在田地里干点泥滚腿的农活,其他时候根本不会有人想要多看他一眼。

    见男人不想答,宋伶也就无意追问,她本来也只是好奇,他这么瘦的身体,真的背得动这么一大篓东西吗?还是说,家里就只有这么一个破竹篓……可恶,这么穷的家庭,为什么还能娶得起老公啊。

    宋伶无意间皱起的眉头对柔顺的男人来说却是一道催命符,他绝望的跪在地上,颤颤巍巍说出自己是去捡塑料瓶,然后等待着即将到来的辱骂或是拳脚。

    他七岁入门,从小婆公就教导他要爱敬妻主,他也遵从了教导,无条件满足小妻主的一切愿望。那个时候她只有五岁,而自己已经十六,正是生女育儿的大好年华,他被小妻主当马骑,用扫帚抽打屁股,抽得身前淫根硬了起来,鼓鼓囊囊立在裆部。

    公公见了把小妻主拉起来,然后狠狠抽了他一巴掌,直接抽出血来,“不要脸的东西,你可知你的妻主才五岁,就这么饥渴淫贱急不可耐?”

    “不是的,奴只是……”

    话音未落,公公的巴掌又落了下来,打得他两眼直冒金星。他怎么可能会饥渴到那种程度,对五岁的女童也有感觉,只是身下从没被别人触碰过,又正是育女的好年纪,所以才会只是被抽打屁股,那东西就不知廉耻地硬了起来。

    “你急什么呢?你是小伶的夫郎,以后有的是机会,不过是多等两年,再忍忍吧,乖。”

    打一巴掌再给一个甜枣,偏偏他就吃这一套,他离家早,早就把婆公当成自己的亲娘亲爹看待,虽然他们总是会打他,不给他饭吃,但他还是不愿意放弃这份来之不易的亲情。

    不珍惜又能怎样呢?这里就是他的家,除了这个家,他没地方可去。就像公公说的,妻主终归会长大的,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妻主应该也不会亏待他。他不奢求那么多,也不怕辛苦,只要以后能够和妻主一起努力,好好经营他们的小家就好了。

    然而,他哪里知道,小妻主根本没拿他当夫郎看待。一直到成婚的那一天,她还认为他是他们宋家的一个下人,就算是成婚后,有了她的孩子,甚至有了女儿,他仍然也只是个生出了女儿的下人。

    曾经幻想过的那些甜蜜未来,幻想着有一个自己的家,能够吃得饱饭,穿得了暖和的鞋子,这一切瞬间被击碎,成为泡影,她甚至不愿意和他办婚礼,在婚期前强要了他,最后匆匆拜堂成婚,连喜服都没穿。

    “一个下人,年纪又这么老,要不是我娘非让我娶你,我才懒得理你。想办婚宴,你配吗?”

    等了十几年,从少年郎等成黄脸公,等来的就是这种结果,这怎么能不让他心如死灰。他那么努力,那么听话,为了这个家鞠躬尽瘁,但最终还是没能拥有一个属于他的家,他仍然只是一个下人而已。

    后来的故事吗?离开了母父的庇佑,顽劣任性的少女很快败光了家产,逼迫无条件顺从自己的夫郎拿钱供她挥霍,她消耗完了母父留下的家产,消耗完了男人对她十几年如一日的爱,也消耗完了自己年轻而健康的身体,于今日午后一命归西。

    取而代之的,是异世界的一抹执念,二者唯一相同的是,她们的名字都叫宋伶。

    “那我和你一起去吧,正好带点新的稻草回来铺床。”

    怀疑自己听错了,男人抬起头来,不确定地重复了一遍:“您说,要和奴一起去?”

    “嗯,反正被子晒了,没地方可睡,不如跟你一起出去好了。你自己一个人,也不安全。”

    他无言。过去他都是一个人去邻村甚至隔壁乡镇去帮忙干农活,晚上八九点钟才能回来,她从来也没说过什么不安全,只会伸手找他要当天的工钱。

    不知道她又在打什么算盘,不过自己身上还有什么值得算计的东西,钱已经全都给她了,连买药的钱都不剩了,所以他才不得不冒着被打的风险去捡废品。

    见男人还是愣着,宋伶干脆蹲下来,与他保持着不会让他害怕的安全距离“走吧走吧,带我一起,其实我捡破烂技术还不错,不会给你丢脸的。”

    “您……好吧。”

    男人侧过了脸,不去看她为达成目的而刻意睁大来撒娇卖萌的眼睛。

    和宋伶最开始想的不一样,这里并不是所谓的古代,男人说要去捡废品回收,说明这里至少已经发展到近现代的程度。这也不怪她误会,实在是他们家里连一点现代化影子的都没有,身上穿的也都是自己做的衣服。

    他佝偻着腰背着大竹篓走在前面,宋伶偶尔放进去一个塑料瓶,总会得到男人欣慰的眼神。她现在确定了,他看她的这种眼神就是欣慰,说实话她感觉有点怪怪的,毕竟她并不是这具身体原先的主人,而他的情绪却全是对原来的少女发送的。

    宋伶过去只在影视作品中看到过拾荒者,没想到如今自己现今成为了其中的一员。全程她只负责偶尔捡一两个瓶子,剩下的工作,从捡取、背送再到回收,全由男人来完成。他很熟悉这套流程,想必已经干过不少次。

    看着宋伶安安静静站在一旁等待,小小的一只,看着既乖巧又老实,然而在破旧灰衣下,他的身上全是看似这位乖巧少女随意踢打肆虐的痕迹。男人心里一时间五味杂陈,把老板递过来的几张皱巴巴的纸币收叠整齐,双手奉上,递到宋伶面前。

    不可否认的是,有女性在身边确实安心了不少,即便只是个弱不禁风的少女。以往他出门时总难免遭到路人的嗤嘲,老板收废品时也故意压价,甚至有一次他不过是梳了头洗了脸,就差点在接钱时被摸了手。

    今天没有刺耳的嘲讽,老板也没有压价。因为担心宋伶的身体,他想要早点回去,竹篓没有装满,却比平时还要多了两块钱。

    老板用打量的目光毫不避讳地来回扫视着他们,大概是已经有了自己的答案,于是咧开一口黄牙,和宋伶搭话:“小妹,好孝顺喏,和爹爹一起出来捡瓶子,累不累呀?”

    男人听完脸都白了,本就佝偻的背弯得更低。他本就比妻主大了十一岁,因长久的操劳更是显老,会被误会也是在所难免,而且,也不是第一次有人这样说了。

    法律规定年满十六岁才能领证结婚,可是在他们这种交通不便的山村,十三四岁就嫁人生娃的男孩儿比比皆是,若是被卖做童养夫的,月事又来得早,十一二岁就会被洗刷调教好学着侍奉妻主。

    童养夫和他这样的等妻郎一样,都是被自己的家庭舍弃的存在,有的是被母父亲手卖给妻家,有的则是交由人牙子转手。被人牙子调教过的男孩儿性情柔顺,而直接由母父之手卖掉的则更加干净,更受买主的喜爱。

    他就是被母父亲手卖给宋家的,因为手脚勤快性情温顺,婆公对他很是满意,欢欢喜喜交了钱,母亲也欢欢喜喜接了钱,一把把他推到公公的面前。只有父亲临走时偷偷回头看了他一眼,在接触到他的目光后又闪躲地避了过去。

    他一直是个懂事的孩子,大家都很高兴,所以他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好的。进门那天,公公还帮他换下了露了脚趾的破布鞋,连夜给他改了一双合适的棉鞋。

    公公把他抱在怀里,说以后他就是宋家的女婿,等到以后妻主出生了,他陪着妻主长大,感情一定很好,到时再多生几个大胖闺女,给他们二老抱抱。

    可是,一年又一年,公公始终没能怀上孩子,婆公对他的态度也渐渐变得不耐烦起来。他们按着他每天给送子娘娘磕头,让他去洗全家人的衣服,还打发他去除草浇水。

    他不怕累,也不怕苦,只想要和婆公一样的温馨家庭。他和婆婆公公一样,日夜期盼着小宋伶的到来。

    一腔痴情错付,满腹热忱落幕,他的爱随同他对幸福的期望一同死去。到如今,明日吃食都成问题,活着便好,哪里还敢奢望更多。

    “孝顺?”

    从今天早上起一直心平气和的宋伶突然语气急促起来,男人下意识缩了缩脑袋。被误会是他这种人的女儿,她一定是要发火了,只要她生气,就会不分场合对自己动手,来维护那几分可怜的大女子尊严。

    气血上涌的宋伶看着身旁佝偻瑟缩的男人,愣了一下,安抚着顺了顺他的背,小声道:“别怕,我不打你。”

    男人干瘦的手指死死握住胸前的竹篓背绳,她是他的妻主,除了相信她,他没有任何办法。这次她没有骗他,察觉到男人的颤抖,她拿开了试图安抚他的手,微笑着回复老板:“他是我的夫郎。”

    她把钱揣进兜里,回头握住男人粗糙的大手“走吧,我们回家。”

    这是男人幻想了无数次的温馨场景,在他还是个少年时,他羡慕地看着恩爱的年轻妻夫,妄想着能靠柔顺和勤劳来博取女人的怜惜和赞赏。若是他再年轻个十岁,或许还会相信自己会被温柔以待,可是现在,他临近三十人老珠黄,都是要做爷爷的年纪了。

    他似乎有什么话想说,然而最终只是一言不发顺着她的牵引,跟着她离开,看得出他很紧张,他身体僵硬,低垂着脑袋,行动轨迹几乎是同手同脚。

    想来想去,大概原因也只有今天他们赚到了钱,而且比平时他给她的要多几块,她又可以去小卖部买烟了。

    要是妻主反应过来问他平时少的钱去哪了,恐怕她就不会对他这么和善了,可是他哪里敢藏私,分明是老板看他一个男人回回独自来卖废品,又一副叫花子打扮,故意欺压于他。

    回去的路上路过小卖部,宋伶果然又拐了进去,看着永远也长不大的妻主任性离去的背影,男人轻轻叹了口气,乖乖站在原处等待。

    不同于以往总是买些古怪的零食或是烟酒,这次她拿了一包散称的谷物和一袋盐,还有两个咸鸭蛋。她的身形瘦小,面颊凹陷,肤色蜡黄,眼睛却亮得像星星。

    “好饿,我们快回去煮饭吃。”

    他接过东西,放进身后清洗好的背篓里,跟着宋伶往回程方向赶。在她看不见的地方,身后的男人悄悄抹了抹眼泪,虽然有些晚,但是妻主好像真的长大了。

    铺好新的干稻草,晾晒好散发着霉味的床单被褥,少女宋伶与她名义上的夫郎共进了晚餐,两碗煮得粘稠厚实的杂粮粥和两只咸鸭蛋——这些东西,花光了他们今天赚到的所有进账。这本就是一本不足以支撑两个人正常饮食的微薄收入。

    至于这个家庭过去究竟是如何度日的,想也能想到,无非就是拼命压榨这个性格温柔的男人。温柔与付出应该被珍重,而不是有恃无恐,肆意挥霍,若得不到应有的回复,不是温柔被消耗,便是生命被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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