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清贵小公子沦落为大N老b子穿着低X装和黑丝招揽客人(1/8)

    仅仅一个月的调教就让莫一尘接受了自己已经是个婊子的事实,不同于过去在家里洗衣做饭忙的不可开交,在这里只需要老老实实岔开大腿服侍客人就好。

    只可惜,像他这样年老色衰又生过三个孩子的老男人,要招揽到客人必须要使尽浑身解数,他亲手缝制了许多件引人遐思的衣物。用完全不透明的黑布裹住其他部位,而胸口则用半透明的白纱包住,胸口两抹深色半遮半露隐在绿白两色丝线绣成的茉莉花下。

    不同于大多数浮萍无依的男人,作为莫家的长子,莫一尘出生起就被母上大人赋予了家族姓氏。母上大人独宠父亲一人,父亲因为生他难产丧失生育能力,总共就得了莫一尘这么一个孩子。

    母上大人教养时不避讳所谓男不习文,琴棋书画尽数相教,父亲也将一手精巧绣艺传授与他。任谁见了,都忍不住感叹莫家公子知书达礼,谈吐不俗,只可以是个男儿身,若是生为女子,将来必定大有作为。

    身为男儿,即便学富五车识文通礼,最大的成就也不过是嫁个优质女青年,然后闲居后宅,为妻主打理后院云云。

    母上大人与政斗之中被波及,成了替罪羊,为官无愧为臣尽忠的母上大人被扣上判官罪处死,父亲也受屈辱死于男狱中。

    当时还未成年的莫一尘逃得一死,却亲眼目睹了母上大人的枪决现场,随后他被曾经拒绝过的对家之女强占为侍,玩腻后便扔给了自己的保镖。

    莫一尘被捆在小房间里日夜操干,怀上了保镖的儿子,他本来想要随母父而去,却又不忍幼子无人照料,于是接受命运的安排,做了保镖的夫郎。

    他今年三十八岁,总共给保镖生了三个儿子。大儿子已经十八岁,前两年嫁了个憨厚老实的妻主,日子过得还算幸福;二儿子在六年前走丢,至今音讯全无;三儿子刚刚出生,尚处在哺乳期,还没有完全断奶。

    曾经优雅清高的莫家小公子,此时袒胸露乳岔开大腿躺在摇摇晃晃地木板床上,浪叫着夸赞身上陌生女人的技术高超,把他的淫贱肉根吸的欲仙欲死,欲罢不能。

    “啊恩……客人,轻一点吸,奴的乳头很敏感,会很痛的。”

    “再说一遍是什么?”女人揪扯着莫一尘的奶头,话语中已经有了些怒意。

    “骚奶头,是淫奴的大骚奶头,啊~”

    随着老男人的一声浪叫,乳孔中喷出两股奶汁,他满脸通红,双眼发自,张着嘴痴笑,清亮的口水从嘴角流出,他早就忘掉了过去的那个坚信男人不比女人差的莫家小公子,彻底屈服于命运,沦为了欲望的奴隶。

    又是新的一天,莫一尘穿着透肉的黑丝,站在破旧木门面前朝路人搔首弄姿。玫红色的短衫把本就硕大的胸脯挤成挺立厚实的一团,哺乳期男人的乳房不同于天生完美的女性躯体,雪白巨乳瘫在男性的胸膛上,有种畸形而病态的美,让人升腾起最原始的欲望。

    这条狭窄而阴暗的长巷,还有很多像这样的破门,每一扇门里面都住着一个或是几个和他一样的婊子,甚至有几扇门里还有为了钱甘愿侍奉同性的女人,不过这些女人都自视高于男人一等,一向不屑于与他们搭话。

    相对的,女妓的价格更高,成色也更优质,环肥燕瘦,各有千秋,一般都是达官贵人为寻求刺激所用,寻常人家是点不起的。

    只有女人才能算作是人,所以女妓是雇佣制,大多数都是自愿前来。她们挣得钱更多,生活更自由,用来打扮和保养的花费自然也就更多,要是女妓看上某个客人,他们这些男人是万万争不过的。

    前方不远处有位误入花巷的小姑娘好像遇到了麻烦,她不幸被314号房的女妓看上了,现在她正与314号展开斗争,费力把自己的手从314号波澜起伏的酥胸上挪开。

    “不,这位女士,我想您是搞错了,我正在找我的夫郎,但是我迷路了……”

    “呵呵,臭男人有什么意思,”314号的宗旨就是不会轻易放弃到手的肥羊,她拉住宋伶的手不放,试图强行把她拖进自己的房间:“你的话,我可以不收费哦。要知道,姐姐我可是很贵的。”

    宋伶显然是不愿意的,她并不是来这里寻欢作乐,亦或是发泄情绪,但因为找人而误入花街,这种话听来实在不很可信。

    “不,姐姐,您还是——”宋伶紧紧抓住门框,一些不太美好的记忆从脑子里略过,她稳住身形,用尽全身力气推开了美艳的314号:“抱歉,我对女人实在没兴趣。”

    314号抱拳盯着宋伶的脸,拨了拨风情万种的大波浪,突然笑出声来:“什么啊,小妹妹,怎么不早说,害得人家白白激动这么久。”

    314号只是在按照自己的性癖寻求刺激,可不是想要强奸一个忠杰烈女,可惜了,她的房间里有很多好玩的东西,这个正直可爱的小妹妹恐怕是没机会与她一同品尝了。

    当然了,那些玩具都没有她这个人好玩,她可是只给客人玩弄胸部的,但是如果宋伶愿意的话,她或许愿意给她看看自己最畸形也最痛恨的部位,至于这个或许有几层成功率,谁知道呢。

    314号是一位双性人,314是她的代号,也是她的名字,因为方便,她一直作为女性生活,然而她真正喜欢的是女人,并且淫根的欲望也比发育不完整的阴穴更为旺盛。

    虽然到现在还没有在其他客人面前脱下过裤子,但她自己早就用小玩具玩了无数遍。作为女人,她对男人没有任何兴趣和性趣;作为男人,他有着柔软丰润的乳房。

    这与隔壁房间那个哺乳过三个孩子的老男人不同,它是天生的柔美与秀丽,有着和成熟女性一样完美的弧线与形态,抛去下半身看,她完完全全就可以是一个真正的的女性。

    或许是314号太过招摇,宋伶完全没有注意到莫一尘的存在,他于她而言只是和夫郎在集市遇到的可怜老男人,现在更是下贱的老婊子。他甚至没有314号的美丽和自信,敢于表达妓子卑微的爱意宋伶:他?卑微?你确定?,也敢于承受失败。

    或许他曾经也有这样的勇气,不过事到如今,他只是一个为了生存叉开腿服侍各式客人的婊子而已。

    在长达几十年的时间里,宋伶是唯一站出来试图为他伸张正义的人,虽然她并没有成功,但是她不畏惧那个魁梧凶悍的女人,这首先就是绝大多数人做不到,也不愿去做的。

    于是,在宋伶走到他的面前时,他鼓起勇气,拉住了嫩黄色长裙的袖口:“您好,您还记得我吗?之前,见过的。”

    宋伶抬头看了看他的脸,差点没能认出来眼前这个脸上妆容很精彩的男人,他是一个月前在街上遇到的那个被妻主撕掉衣服的人,他果然被卖到了这里,成为了花街的一员。

    “对不起,我什么都没能帮到你。你还……”

    宋伶想问他还好吗,但又觉得很是冒犯,于是硬生生停住了。在这种地方,怎么可能会好,但看他的气色,好像比当时还好了一些。

    “嗯,我还好,你不用自责。可惜我还要,还要工作,不能带您去找回去的路,顺着这个方向一直往右转就可以出去了。”

    他穿着玫红色的短裙,两团因哺乳而发育的乳房半露在外面,头发好像比之前白得更多了,银色发丝从五五分成变为占据大半。也是,在这种没有自由被强行消费肉体的地方,就算能够吃饱穿暖,也绝对不会开心。

    “谢谢。”

    “不用客气,您路上小心。”

    他的大儿子年纪比她还要大,让他怎么能说出那种话来。如果有需要的话,可以来找他,他可以免费给她,这样的话,314号可以自豪的说出来,但他不行。

    根据莫一尘的指引,宋伶成功找到了出口。这条巷子又窄又长,布满了各式各样的廉价脂粉味儿。莫一尘来到这里不过月余,也融入了这里,染上乱七八糟的妆容,穿上性感暴露的衣服,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

    一旦黄色成为可供盈利的产业,那就必然有胁迫和悲剧的发生,能够无成本的利用他人身体盈利牟取暴利,就必然会有投机取巧之奸人铤而走险,不断刷新道德下限。

    身处其中,宋伶毫无旖旎之心,只觉恐慌与悲哀。恐慌大概是被试图拉自己进门的314号吓的,而悲哀则是由看到莫一尘开始,直至走完最后一条巷子结束。

    她还记得之前看到他的模样,他拼命护着胸前的春光,羞耻到哗哗落泪,而现在,他大方的展示着这一切,因为曾经的羞耻之处成了他如今赖以生存的道具。

    并不是人人都能成为314号,女妓的噱头注定了她较高的,傲人的双峰为她增添了妩媚与吸引力,明艳动人的脸则是她最有力的武器——她是这条街区当之无愧的女花魁。

    想到314号富有女人味的身体,再看看自己一马平川的胸部,宋伶陷入了深深的沉思。这具身体只有十六岁,虽然在这边已经算是成年女性,是能够领结婚证的年纪,而原主更是在十四五岁时就强行侵占了秋时,可是无论是发育情况还是个头,都和成熟女性毫无关系。

    这也是每每她和秋时同行,都会被认成父女同游的绝大部分原因秋时:不,妻主,不用诋毁自己来为我开解,是我太老了qaq。

    他每次都不会辩解,只默默站在她身边微笑,他似乎根本听不见这些诋毁他的话,灼热的眼神里面只注视她一个人。

    他真的很爱那个小混蛋,以至于自己有好几次差点被他的眼神感染,要彻底融入角色,与他同享这场有关角色扮演的双人小游戏。

    借尸还魂不是她所愿,她并不想做谁的替身,她试图与秋时诉说自己并非原来的芯子,让他别再痴心错付,可每每接触到他因她而欣喜的视线,她就说不出会让他失望甚至绝望的话来。

    不知不觉间换了妻主,还和孤魂野鬼同床共枕,如果他知道了这些事情,一定会自责无助到要疯掉的。因为他的一生,全部在为了这个人而活,如果不做这个人的夫郎,他不知道还能做什么,又还能去哪里。

    瘦高的黄衣男人站在最显眼的地方,被人流挤得东倒西歪,但他并没有要挪动的意思,望妻石一般朝人群中张望,固执的守在原地。

    预料中与他并不相称的嫩黄色却意外贴合,包裹严实裁剪简单的长裤长袖,与她身上这件黄色长裙是同一块布料所制成。这样显眼的颜色果然有好处,不光她迅速找到了高高瘦瘦的秋时,秋时也成功捕获了她的位置,尽量不和女性贴近,快步走到她的面前,隔着袖口的布料握住了她的手。

    秋时闻到了宋伶身上刺鼻的脂粉与廉价香水味,她的脸上还沾着一道细长的红痕,像是粘上了口脂之类的东西。他掏出手帕给她擦汗,带掉她脸上的红痕,迅速折起手帕,装到上衣的口袋里。

    “妻主。”

    “嗯?”

    秋时握紧了她的手,见她没有反感的意思,放心将掌心贴了过去。

    她确实不抗拒秋时恰到好处的贴近,拨开恼人的衣袖,回握住了他的手掌。

    他似乎有些诧异,偷偷地瞄了她一眼,随即苦涩又窃喜。这样浓又这样杂的艳香,也只有花街的男人会用,她的身上满满的都是脂粉香甜,脸上的红晕未散,手指也微微发烫。

    他是见识过那条街男人的厉害的,那个人也曾用小伶的身体去做过这种事情,他哀求着她不要再做这样不乖的坏孩子,就是在那一天,恼羞成怒的她撕掉了他的衣服,失去了自己苦守二十六年的清白。

    那个人说,花街的男人会软软的扑上来,还会各种各样的姿势,叫的又柔媚好听,比他这副僵硬单薄又老态驼背的身子不知道要好了多少倍。他在繁重的劳作中抬不起头来,早已失去了男人本该有的柔软和滑嫩。

    男人果然不该多管闲事,如果不是他自以为是的为妻主好,也不会被孤魂野鬼占了身子,没能等到小伶回来。

    她摸着他手上厚厚的茧子,试探性问道:“秋时,要不买副手套吧?”他的手偶尔会被划伤,或是磨得发红,但是他很容易多想,对自己又苛刻,所以她决定还是先问过他的想法。

    果不其然,他的脸色发白起来,相握的手也想退出去。他羞于在她面前展示粗糙的手指和单薄微驼的脊背,还有那截受过伤无法正常弯曲的小手指。

    或许不仅限于此,他伤痕累累的肌肤,干枯分叉的头发,总是布满疲惫的脸,还有那双一接触她的视线就蜷缩起来的青筋凸现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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