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错发错别看(1/1)

    叶同尘看着凌苍:“你先在这里好好休息,我有些事出门一趟。”他语气平静,似乎遇到祭夏族不是什么值得惊讶的事。

    凌苍看着他拿着东西推门而出,心中一动,他手上的东西莫非是?如果真是那样的话,诚然叶同尘的身份就很容易证明了。但到那时,叶闲之子重现永兮大陆也不知道会掀起怎样的风雨。

    想到祭夏族最近遇到的事,凌苍的瞳孔愈发幽深,在帘子后散发着幽幽的蓝光。

    昨夜藏寒等三人各要了一间房,未曾联系。

    叶同尘下了楼,发现了正在吃馒头的藏寒。

    “叶兄,休息的可好?”

    叶同尘挑眉看着少年的嘴角粘着碎屑,开朗的笑容很容易让人放下戒心。

    “还算可以。”托了楚梦的福,这家店还算不错。

    “楚姑娘说要休息,就在房间躺着。叶兄今天是要去哪?”

    叶同尘喝楼一口凉茶,有些涩味。

    “我打算四处转转,乐城富饶,有不少有趣的地方。”

    藏寒闻言一乐,期待的问:“这里有什么呢?我是第一次独自出门,也不知道该去哪里。”

    叶同尘问:“你知道乐城最副盛名的是什么吗?”

    藏寒挠头:“丝竹六音?”

    乐城乐城,无论何时都离不开“乐”字。

    叶同尘说:“虽说这是永兮大陆,但多年前行路不便,于是缺乏交流,分散在各地的人形成了大大小小不同的族群。其中有一个族群,被称为乐族,他们天生擅长各种丝竹乐器,歌舞音律。其中佼佼者,只要开口就如同黄莺啼唱,乐器着他们手中如同孩童里的玩具。他们最喜欢的就是族人聚在一起,奏乐弹唱直至天明。”

    说到这里,他微微低眉端起茶水。藏寒眼力好,察觉到最后一句有些颤抖,他抬眼看了对面好似无事的叶同尘,发现他端起茶水的双手正在微微颤抖。

    他情不自禁的放柔了声音:“所以现在的乐城里的城民就是过去的乐族?”

    叶同尘放下杯子时已经变得不动声色,那细小的波动反复春水吹皱的湖面,不过几瞬就消失不见了。

    叶同尘:“也不尽然。乐族爱好玩乐,以至于对武学并不精进。永兮大陆众多族群,都有一二绝学,偏偏乐族什么也不研究,只知道春来奏曲,夏至游湖,秋总而言之,他们在大战中大伤元气,死伤颇多。最后乐族出了一个名人,将内力灌注至一把七弦琴中保护族人,乐族得以存活。后来他们与叶闲联手,建了这座乐城。”

    藏寒:“不过乐族那时已经不剩多少,乐城建立后,随着和其他族群通婚,渐渐被人忘记。”

    叶同尘赞许的点点头:“没错,不过乐族喜爱丝竹的习惯也保留了下来。这里民风闲散,没事就喜欢听曲游乐。你可以四处逛逛,去找找那些热闹的茶馆听书赏乐。”

    藏寒哦了一声,心中有些奇怪。“没想到乐城还有这样的过往,叶兄来过这里?”

    叶同尘摇头:“只是过去家中有所藏书,有幸读过。”

    藏寒暗叹,书籍对常人来说可是奢侈物件。

    叶同尘装模作样轻咳两声,好像才意识到自己暴露了什么一样。

    藏寒露出两个虎牙,看起来十分开朗。“那我过会出去转转,可不能浪费了这个机会。”

    叶同尘颔首又问:“之后你打算去哪?”

    藏寒:“过了乐城,我打算去金城。但我有些担心楚梦姑娘,想问她之后去哪,如果顺路就一起前去,不然那群马贼也不知道会什么时候冒出来。我看我还是不要出去了,对了,我还没有去看看疾风。”

    叶同尘:“金城吗?应该往东走。那和我顺路,我们可以结伴前去。若你不离开这里,能否帮我照看一下那位?”

    藏寒:“那位醒了?”

    叶同尘点头,他的唇边露出些笑意。一瞬间,藏寒从他身上看到了一丝少年风流的意味,整个人看起来很具风采。

    莫名的,藏寒对叶同尘充满了好感,甚至在面对师兄的问题上也不觉得被冒犯。

    对于叶同尘这番莫名的话,藏寒下意识的认为在暗示着什么,不过叶同尘已经拿到他想要的信息,也不再多说什么了。他卷了卷身上的灰色长袍,手中的东西被掩盖其中,就这样施施然走出了店门。

    再说楚梦那头,这姑娘一路抑制着来到了乐城,众人被这热闹的地方吸引注意力的时候她已经痛的无法说话了。本来她对叶同尘等人充满好奇,可身上的剧痛让她完全无法分出心神,不过就算这样,她的身上和脸上却没有丝毫异样,连冷汗都没有流下一滴,因此藏寒和叶同尘都没有察觉。

    她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折磨,那个人为了控制她,特地为她调配了一种药,让她在剧痛发作时变得面无表情,连呻吟都发不出来。

    不过这次让她发现了什么?

    当那个祭夏族进来的时候,疼痛居然开始慢慢减轻。

    她抬起被长长衣袖遮掩的双手,手腕向上布满骇人的伤痕。不少还是新增的,刚长好的疤痕旁泛着粉红。她习惯性的开始抠挖刚长好的伤疤,灵动的眼睛中充斥着暴虐的混沌。

    过了半晌,她才停下神经质的举动。

    她熟练的收拾好自己,将长长的袖子放下,谨慎的打开窗户观察了一阵,这个店的后院连着一片住房,这个时间大多数人已经出去,所以没什么人。楚梦踩上窗檐,扫视了几眼房间,似乎是不打算回来了,所以看看是不是还有什么东西需要带走的样子。但她没有再下来,轻飘飘踩着屋顶离开了。

    叶同尘绕着乐城走了半圈,晚上将举行花灯节,不少府邸的门口都聚着奴仆装饰大门,街道上摆着不少摊子,一些少女叽叽喳喳的挑选着物品为今晚做准备。也有不少和叶同尘这般的,因此也不引人注目。

    叶同尘随意的走着,仔细的观察着四周,这里的住民看起来十分富足,走过好几条街道竟看不到一个乞丐。说不上哪里有问题,但隐隐透露着一丝古怪。

    他加快脚步,拐进了另一条街道。这里比起其他地方就要冷清许多,还飘散着令人不怎么舒服的香味。同时店铺也不多,只有孤零零的几家,有的还没有开门。

    而距离他最近的一家,挂着红楼的牌匾。艳红的大门上点缀着几朵盛开的牡丹,看起来十分俗艳令人眼睛一痛。他还没有走近,就看到几名打着赤膊的仆役正在吭哧吭哧的扛着一顶轿子在门口停下。那几名仆役做惯了体力活,膀臂上有着薄薄的肌肉,一路走来让他们汗流浃背气喘吁吁。

    而从轿子里出来的人让叶同尘恍然大悟,这人巨肥无比,脖子上的赘肉足足有三四层,堆在脖子上让人牙酸。可真的是肥头大耳,活像那猪精变成了人。他的衣服紧紧的包裹在身上,一看就要心疼做衣服的裁缝,要为这位做衣服,真是又废料又费心。

    他从轿子上下来,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大概也是知道自己的体重,他没有像多数富贵人家那样踩在仆役的背上下来,而是自己踩着小凳慢悠悠的从轿子里走来出来。

    他没有看红楼一眼,直接走了进去。剩下的仆役低眉顺目,将轿子抬至一边,也没有凑在一起,弥漫着一股压抑的氛围。

    叶同尘挑眉,这几人看起来十分眼熟。

    他跟着那个男人进了红楼,本来他的目的不是这里,但似乎也没什么关系,他嘴边溢出一丝讽刺的笑。世人皆是寻欢客,莫管你我何处来。

    当然,他没有走正门。光天白日,里面只有几个正在打扫的仆役。看到那肥硕的身影,几个正在打扫的仆役瑟瑟发抖,极力避开那人的视线。

    叶同尘也溜进了后院,巧妙的避开了几个下人的视线后走进了前院。

    刚走几步,就看到那个身影,不过实在是那人过于庞大了,一点都不用寻找。

    一个女子靠着他慢慢引着,她穿着轻薄的纱裙,走路间扭胯摆腰,声音也细细柔柔。

    “荣爷,红妈正睡着呢,您先到青石间歇息着。小烟给您上点好酒好菜,您等个一会,红妈马上过来。”

    那位荣爷哼了一声,他气息也比常人粗重,听起来一头老牛哼哼哧哧。

    叶同尘看了一眼青石间,就在他的右侧。两人已经走近,于是他转头进了左侧的房间,情急之下,他进去才诧异的发现里面有人。

    居然是楚梦!

    古人有云,心有灵犀一点通。这本是说有些人因为太了解对方,以至于不用沟通就能明白对方的意思。但事实上,大部分时候人都是这胡乱揣测别人的意思。但有一种人,天生就有这样的本事,那就是孪生子。即便相隔千里,但却能感受到另一个人的存在,这种能力,可以带来好运,有时也能带来祸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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