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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巷。”



    帕里卡重复着这个单词。他想起来了,在杰森寄给他的第一封信里,杰森写的地址本来是“犯罪巷”,然后划去改成了“公园街”。



    原来公园街就是犯罪巷,一个阴暗、陈旧,充满了犯罪、毒品和死亡的地方,却孕育出了最阳光、自由和正义的人。



    杰森。



    杰森。



    帕里卡鼓起脸,又想起hbo ax的电视剧来,罗伊说英雄落难、美好的事物被损坏是艺术的本质,但看看就行,生活总比它更糟!电影起码有happy endg,生活t得只有更坏的明天!



    他得找到杰森。如果杰森在地球过不上什么好日子,他可以带杰森离开这里,虽然他快要死了,但在宇宙里还是有几个朋友的……



    “你知道罗宾在哪吗?”



    他问被自己踩在脚下的好心扒手。



    扒手:“……”



    扒手警惕地问:“你要找罗宾?一个外地人找罗宾干什么?”



    见鬼的,这个外地人要找的甚至是罗宾,而不是蝙蝠侠!



    帕里卡想了想,决定说实话:“我是罗宾多年前的朋友,现在我想见他一面。”



    扒手顿时冷笑,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其实你是想绑架罗宾来要挟蝙蝠侠对吧?!你这样的外地反派我见得多了,听着,外来的,你以为罗宾就是好对付的吗?你想都别……”



    帕里卡困惑地踩断了他的两根肋骨。



    扒手惨叫起来:“等等!等等!我告诉你怎么找到罗宾!”



    帕里卡高兴地说:“那太好了,谢谢你!”



    他把胳膊搭在腿上,支着脸,期待地看着脚下的扒手。



    扒手:“……”你一定要一边打人一边这么说话吗?!真是白瞎了那张布鲁斯·韦恩一样无辜的脸啊!!这打人的力道甚至像蝙蝠侠!!!



    扒手在心里骂骂咧咧,表面上却恭敬起来,忍着痛说:“蝙蝠侠和罗宾白天很少出现,他们只会在晚上巡逻,但就算你遇到他们,他们也只会幽灵一样出没,给你的后脑勺‘砰’的一下,等你醒了就已经到gcpd(哥谭警局)了!”



    帕里卡点点头,说:“所以我只要等到晚上就可以见到他们?”



    扒手摇头,一副你这个外地佬怎么什么都不懂的鄙夷表情,说:“怎么可能?蝙蝠侠只会制止犯罪!如果你想碰到蝙蝠侠或者罗宾,那最好的方式就是放一个迷路的小孩,或者来一场酣畅淋漓的传统犯罪活动!相信我,只要你随便打几个人,他们很快就会赶到!”



    帕里卡理解了。



    他环顾四周,看到天色已晚,犯罪巷昏暗的路灯已经亮了起来。虽然十盏灯里有九盏是坏的,还有一盏半亮不亮,但这起码告诉他,夜晚即将来临。



    帕里卡站起来,活动了一下拳头。



    扒手:“……等等,你想干什么?”



    帕里卡居高临下地说:“你不是说随便打几个人就行吗?我又不能随便打无辜的人的,正好你要抢我的东西,那不是正好。”



    扒手尖叫。



    “不,你不能!外地佬——救命——蝙蝠侠,救命啊!”



    尖叫声响彻云霄。



    在这高分贝的尖叫声里,一个穿红、绿、蓝三色制服的身影飞鸟一样划过哥谭的夜晚,落在了他们面前。扒手顿时大喊:“罗宾!救命啊!”



    飞镖从身后袭来,帕里卡侧身躲开,转头就看到了罗宾。他眨了眨眼,说:“罗宾!你还记得我吗?我来地球找你了!”



    三色制服、飞镖、飞来飞去、打击犯罪,而且代号是罗宾——全都对上了,这一定是杰森!他找到杰森了!



    罗宾aka提姆·德雷克:……?



    等等,来地球?外星人?外星人大老远跑到地球来找罗宾?!



    罗宾



    “我想我们并不认识,这位先生。”提姆·德雷克警惕地说。



    “……”



    帕里卡沉思。



    可他应该没认错人啊?虽然杰森跟以前的体型不太一样了,可至少黑头发没错,职业也没错,穿的衣服也差不多啊。



    等等……他明白了,罗伊说超级英雄的身份是保密的,所以他不应该说“我是你的朋友,我来找你了”,应该按原计划从天而降踩爆罪犯并且宣布宇宙大皇帝降临地球了!这才符合超级英雄的朋友的身份!



    帕里卡在心里嘀嘀咕咕,早知道他就用原型登场给杰森一个惊喜了,可惜他已经开了个糟糕的头……好吧,他说:“好的,我知道工作的时候不该打扰你,那我们可以待会再见面吗?刚才我听到有人在聊一家很好吃的汉堡店,我可以在那里等你,罗宾。”他得注意称呼,罗伊说工作的时候要称职务。



    提姆·德雷克:……



    不,他真不认识这个外星人。



    提姆看着外星人把地上的三分熟地球人上交,叠成一团放在长椅上,说这是要偷自己东西的小偷,又看着外星人跟他挥手告别,走向汉堡店,一时卡壳。



    通讯里传来红头罩aka杰森·托德懒洋洋的声音:“小鸟崽子,你不是说一分钟就到吗?你在哪?”



    提姆抬头看到gcpd就要来了,把小偷扔到长椅上,快速检查了小偷碎成爆米花的两根肋骨,严肃地打开资料库,一边往杰森那边跑一边给新来的外星人建立档案:“有个没见过的外星人,他说他是来地球找罗宾的,还问我记不记得他。”



    “外星人?”杰森问,“你的外星小粉丝?”



    “我根本就不认识他!”提姆大声抗议,“他说他在汉堡店等我,定位显示他真的去了汉堡店,但在去之前我得搞清楚他的身份。”



    杰森吹了声口哨。



    哇哦,从宇宙找到地球的粉丝,这可不多见,一般有这种粉丝的人可是蝙蝠侠。



    年轻男人大马金刀地坐在银行的屋顶,战术靴踩着突出的檐角,迷彩裤上的战术绑带里鼓鼓囊囊地塞满了枪和子弹;他靠着他最喜欢的那只滴水兽,手边放着一个红色的头盔,宽松的黑色t恤下是再明显不过的肌肉轮廓,不过大概没人敢评论这个。他时不时看一眼下方的黑帮交易,但完全不上心,只是有一搭没一搭地跟罗宾聊天,还吃着一个刚烤出来的美式甜甜圈。



    罗宾。



    他曾经很在乎这个词,但那都是以前的事了,杰森·托德是上代——准确来说是上上代死罗宾,现在的罗宾是提姆,而他是大名鼎鼎的反英雄红头罩!他都死了,所以他可以在哥谭、在宇宙、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没有人能管得到他,哪怕是蝙蝠侠!



    杰森一边得意地想着,一边吃完了最后一口甜甜圈,看着新任罗宾飞到他面前。提姆跟他有过一点恩怨(主要是他单方面的),好在当义警的福利就是你随时都能遭遇生死危机然后经历一个不是你自己就是队友死去活来的过程,除非你的队友是蝙蝠侠,不然跟谁的关系都能好起来,belike提姆——现在他们两个甚至关系不错。



    杰森拍掉手上的碎屑,看到提姆正在编辑的档案界面,问:“还在查你的外星粉丝?”



    “不,现在有了新的状况。”提姆吸气,“我本来想给他建个临时档案,但刚才b发来联络,说有个危险的外星人可能已经抵达哥谭,他掌握着某种大范围的超自然能力或者魔法,让我们注意一下他的动向和目标,最好不要直接跟他产生冲突……”



    “那可真是个坏消息。”杰森转了转枪,毫不在意地伸了个懒腰。



    他并不担心,哥谭每个季度都能冒出一打外星人,365天24小时疑神疑鬼是蝙蝠侠的工作,跟他红头罩有什么关系?你说魔法?蝙蝠侠自己就是魔法大师!他只是不用!需要的时候蝙蝠侠也可以掏出一堆魔法来糊你的脸!



    提姆哽住:“可b上传的图片里就是我刚才见到的那个人。”



    谁?



    杰森看了一眼提姆的投影界面,顿时发出一声爆笑:“那太好了,你现在就可以完成蝙蝠侠的任务,只要你去一趟汉堡店,马上就能问到他来哥谭的目的,哈哈哈哈……”



    提姆踹他:“你不准笑!红头罩!我根本不认识他,谁知道他说的是哪个罗宾?万一是你呢?!”



    杰森侧了侧身躲开,还给提姆让了个坐下来的位置,说:“nonono,不可能的,我可没有这种外星粉丝,你知道我在做罗宾的时候就没去过几次宇宙任务,而且也没那么受欢迎。。”



    他站起来,望向下面打成一团的黑帮,对提姆说:“好极了,这群蠢货自己打起来了,那事情就简单很多了——ok,这儿用不着你了,罗宾,你有更重要的任务,就是去找那个外星人出卖你的美色……”



    “那应该你去!!”提姆抗议,“你去出卖你的胸肌!”



    “我觉得他可能不好这口,喜欢罗宾的人大多喜欢小男孩,一旦罗宾长大了,他们就会大叫‘不!我们要原来的罗宾’,然后我会告诉他们这得去棺材里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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