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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直爽翻了!”伍天玺乐得合不拢嘴,从照片事件爆发以来,他天天心情都很好。“看到马旭那张脸没有?跟苦瓜一样囧!哈哈!”

    叶筝淡淡嗯了声,对这件事似乎不怎么关心。

    “话说回来,那些照片到底是不是真的啊?贴照片的人又是谁?听说学校查了半天,都查不出所以然来。”

    “也许再查一阵子就会知道了。”

    “是吗?凭学校那群老头的能力,我看还是算了吧!如果他们肯拉下脸找你这个电脑天才去帮忙,说不定还有点希望。”

    叶筝嘴角轻扯,起身提起背包。

    “天玺,我先走了。”因为不用参加晚自习,他下课时间一到就可以自行离校。“我要去公园附近的文具店一趟,需要顺便帮你买什么吗?”

    “不用了,谢啦!明天见。”

    伍天玺看着叶筝背影离去,心里实在佩服好友的修养,之前马旭处处找他麻烦,现在出大糗了,他却还能不落井下石,真是太了不起了!

    “……李家的小孩是吧?最近半个月天天都跪在公园那边,很奇怪啊!”

    从文具店老板与客人闲聊中听到“那个小男孩”的事,叶筝欲离开的脚步顿了顿。

    “不是他爸爸罚他跪的吗?我之前看过两三次了。”

    “好像不是。这阵子都没看到他爸爸人影,不知道又跑去哪里,丢下小孩一个没人照顾,也不知道有吃饭没有。”

    “听说李先生好像在外面赌博欠了一大笔债,为了躲债,才带着小孩搬来这附近。”

    “哎呀!那要是那些讨债的跑来这边闹可怎么办……”

    不再继续听下去,叶筝转身走出文具店,行往和公园相反的公车站牌方向。

    走到站牌时,正好上一班公车刚开走,下一班还要再等十五分钟。他看看手表,决定改用走路的回去。他最近刚搬出家里,新住处是步行可到的距离,途中刚好会经过公园。

    没有刻意要去看那个男孩,但走到公园外时,叶筝还是稍微放慢脚步,侧眸往里头扫去了一眼。

    没想到果然在灌木丛间看到那抹小小身影,他蹙起眉,穿过树丛走进公园。

    只因为他随口一句话,他就真的在这里跪了半个月?这小鬼脑袋坏了不成。

    “不要跪在这里了,起来,回你家去。”

    垂着脸的男孩闻声一震,迅速回过头来,一见是朝思暮想的人,脸上表情像变魔术,由原本的黯淡顷刻迸发出光彩来。

    “姊……”男孩喊了一声便顿住,露出疑惑神色,似乎对身着男生制服的叶筝感到不解。

    “我再说一遍,我不是你姊姊。”将呆跪着的小男孩一把拉起,叶筝拍拍他身上灰尘,掏出一张纸钞塞进黑黑小小的手掌里。“去买点吃的,然后回家去。”

    自觉义务已经尽了,他转身离开公园,但走没几步,眼角就瞄到小男孩又跌跌撞撞跟了上来。没有追近,只是有些畏缩的保持在十几公尺外的距离,一路跟着他返家。

    他无所谓,由得他跟。就当作遇到一只会跟着人回家的流浪狗,不理会它,自然就会自己走开。

    新住处是一幢座落在台北高级住宅区的花园透天洋房,完全无可挑剔的房子,除去它门牌上写的是“倪”字。

    他会住进这里,纯粹因为这是父亲答应他搬出来的交换条件之一。既然父亲这么说,他没有任何异议。

    拉开一人半高的雕花铁门,叶筝头也不回走了进去。

    “啊……”

    远远看到大门阖起,男孩心里一慌,急忙想跑步追上,结果因为久跪的脚肌力不够,又重重的摔了一跤。

    非常非常痛,手脚和胸口都是,头也晕得让他看不清眼前事物。但这次他没有哭泣。

    怕只要慢个几秒,那人又会消失到找不着的地方去,男孩咬着牙关,凭一股执拗的意志力,颤巍巍的又站了起来。

    门铃响起时,叶筝刚从浴室走出,炉上焖煮的浓汤正好也到了火候。他将炉火关掉,擦着头发走到电脑萤幕前。

    安全监视系统显示来者是住在附近的女高中生。他刚搬来这里不久,便收到几次她和她母亲送来的水果或点心,是一对从外表到个性都很梦幻的母女。

    “有什么事吗?”

    他穿过庭园走到栅门前,昏暗天色下,并没有漏看杵在少女身边的矮小人影。这小鬼还没走?

    “我看到这个小男孩一直坐在你家门前,刚才还想爬上墙,差点就摔下来了呢。”王紫函抚着胸口心有余悸的道,看看叶筝,又看看身旁的男孩。“那个……你认识他吗?”

    叶筝不语,垂眼与抓着门栏的男孩四目相对。

    还是那样直勾勾眨也不眨的目光,强烈近乎无礼,让他打心底感到不耐。

    “姊……”小男孩才开口说了一字,就察觉到叶筝明显不悦的一瞪,缩缩身体闭上了口。

    “他是我远房表弟,不知道怎么跑到我这里来了。”叶筝沉稳说着,打开铁栅门将小鬼拉进来。“谢谢你,紫函姊。”

    “不会……还有叫我紫函就好了啦。”

    王紫函害羞的笑笑。叶筝虽然年纪比她小,却是她一见钟情的对象,此时头发微湿的模样更是让她心头小鹿乱撞,连忙道声别就红着脸匆匆离开。

    “你家在哪?你爸爸妈妈呢?”王紫函一走,叶筝立刻放开小男孩的手。

    男孩紧闭嘴唇,摇头不答。

    看来这小子这一晚是赖他赖定了。他皱眉,指着花园角落浇水用的水龙头道:“你脏成这样,别想进我屋子。去那边把脸和脚洗干净再进来。”

    男孩点着小头颅,跑过去笨拙的扭开水龙头,整个人愣愣的站在开到最大的水柱下面。

    等叶筝走过去像拎小鸡一样抓起他,男孩早已全身湿漉漉,成了名副其实的落汤鸡。

    “算了,你站在这里不要乱动。”

    把男孩搁在玄关,叶筝叹口气,回房间拿了毛巾和T恤,命令小鬼将不知道几天没洗的厚重衣服脱下,蹲在他身前从滴着水的头发开始帮他擦起,再擦脸和手脚。

    没有衣服包覆的幼小身躯比想像中更瘦弱,几乎是皮包骨,而且全身布满诡异的伤痕和疤痂。叶筝第一次知道原来人瘦到一种程度,膝盖看起来会是小腿的三倍宽。

    其中有几道伤口还在渗血,他拿来药箱帮男孩上药包扎,随口问道:“你很常跌倒?”

    男孩摇头。

    “常跟其他小孩打架?”

    男孩还是摇头。

    叶筝没再继续问下去,将大人尺寸的T恤往他身上一套,再拿着脏污的毛巾起身径自走进屋里。他知道小鬼会自己跟上来。

    “吃吧。”

    餐桌上,叶筝舀了一小碗刚炖好的汤,放到不烫才端给站在桌旁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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