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1/1)

    &&&&里初见童思芸时,对方礼貌性的笑容,美得将整间乌烟瘴气的酒吧都照亮了。韦婉颤抖着伸出手指,却怎么都触摸不到童思芸的笑容。

    如果时间能倒流回五年之前,会不会在见到童思芸的时候,就告诉她?会不会那时候就下定决心放弃安稳的工作,和童思芸并肩前行,哪怕一路荆棘?

    只要是为了童思芸,只要韦婉能陪伴在童思芸的身边,只要一切都能重来,韦婉从一开始就不会错过每一个与童思芸在一起的机会。童思芸,这个名字再念一遍,心如刀绞。

    仿佛有一个声音在半空中响起,几近幻觉:“满足你。”

    那是什么声音?韦婉向四处努力寻找着声音的源头,却什么都看不见。

    身体陷入了一片黑暗而无所知觉的世界中,灵魂像是在半空中自在游弋,又像是被囚困在一个狭小的地方,动弹不得。

    这就是死去的感觉吗?韦婉茫然地在黑暗中四处张望,不知道如何从这里突围出去。上空好像又传来了一阵什么声音,有些熟悉,仿佛是指引着她离开这一片黑暗。韦婉睁大了眼睛,像是朝圣一般循着那声音急切而去。

    近一点,再近一点……声音越来越大,是一首轻快的钢琴曲。韦婉蓦地想起来,这不是自己的手机铃声吗?为什么死后还会听到手机铃声?

    韦婉辨别着声音发出的方向,在黑暗的空濛中伸手用力一抓,感觉握住了什么实实在在的东西,她心中一喜,猛地睁开了眼睛,只觉得眼前光亮一片,耳边有些熟悉而嘈杂的声音,却不知身在何处。

    手机在手中震动,阳光从窗外洒进来,灿烂得耀眼。韦婉发觉自己躺在一张似曾相识的床上。她坐起身时,床板被她摇得狠狠一晃,脑袋险些碰到了上铺的床板,这是上大学时那张睡了四年的架子床。可是怎么可能,韦婉五年前就毕业了啊……她不可置信地拿起手机,电容屏上明明白白地显示着时间:2012年3月15日,8:30 a.m.

    2012年,这是五年前……

    韦婉重生到了五年前,还没有认识童思芸的五年前……&&&&&&&&&&&&&&&&&&&&

    作者有话要说:

    ☆、我有特殊的重生技巧(2)

    手机铃声已经停止了,韦婉还坐在床上,她身上穿着睡衣,现在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很普通的早晨,而她一觉睡到了八点半而已。

    她觉得自己需要清醒一下,然后接受眼前这个事实。现在是2012年的3月份,韦婉22岁,大四,再过三个月她就可以拿上毕业证卷起铺盖从学校滚蛋,以及……工作还没着落。

    架子床摇晃了一下,上铺探下来一个乱蓬蓬的脑袋:“怎么起这么早?”随后她恍然大悟地一拍脑袋:“对了今天有招聘会!赶紧的,起床收拾去投简历!”

    这人是韦婉的室友兼好友,韩絮。

    韩絮已经风风火火地开始穿衣服了,韦婉却仍在床上呆坐着。这真的不是梦吗?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了?童思芸……她想起了这个名字,觉得心里如被刺了一下一般。

    “你怎么还不起来?今天招聘会有XX公司和XX企业来哎,据说他们要我们专业的要得很多。”韩絮从床上跳下来,见韦婉依然呆坐着,出声催促。

    “不……不,你去吧。我身体有点难受,先不去了。”韦婉说道。韩絮便顺手将韦婉放在桌子上的一沓简历拿起来塞进包里,嘟哝了句“那我帮你去投”,拿起水盆出门洗漱去了。

    韦婉再度拿起手机,看到那个未接来电,是表哥韦达打来的。

    韦达是一个有着伟大的音乐理想的,奋发向上的年轻人。他从音乐学院毕业后成立了一个音乐工作室,虽然一穷二白,但他相信有朝一日可以因为音乐而变成土豪,而且孜孜不倦地想要把他每一个人都安利到音乐行业中来。韦达为人性格不错,结交了很多音乐人,从知名的作曲大师到天桥上卖唱的吉他手。

    韦婉深吸一口气,定了定心神,然后将电话回拨过去。韦达很快接了起来:“婉婉啊,刚才怎么不接电话?是不是还没起床?”

    “呃,我刚起来……”

    “今天晚上有家酒吧开张,请了一个乐队过来捧场,让我也过去凑凑热闹。乐队吉他手是我哥们儿,你要不要也跟着去,见见世面?”

    韦婉的脑袋一时还没有转过来,韦达又补充道:“他们乐队的键盘手还挺有名气的,叫童思芸。哎我估计你也没听说过,跟哥一块儿去看看吧,你们大四的又没事干。”

    童思芸。韦婉只听清楚了这个名字,别的,统统都不重要。因为濒死之时的执念,所以重生到五年之前,只是为了童思芸。

    她深吸了一口气,宛若刚完成了一个仪式,然后郑重地说:“好的,我去。”

    下午一点,韩絮哭丧着脸回来了,一进门就扑倒在韦婉的床上,叨叨痛诉:“XX公司说我们专业的只要研究生!妈的那点工资哪个研究生愿意去那儿工作……XX企业说只要男生,还有XX公司的条款太霸道了,简直就是卖身契,派去非洲安哥拉呆六年,我是不是也要嫁个黑人?”

    韦婉赶紧安慰:“别着急,面包会有的,工作也会有的。”

    韩絮依然在碎碎念着工作多难找,生活多艰难,大学生不如狗云云。韦婉顾不上听她抱怨,而是翻着自己放衣服的整理箱。衣服都皱巴巴地塞在箱子里,而且五年前的自己,穿衣品味实在不尽如意。

    韦婉挑了半天才选定了一件浅紫色的长袖连衣裙,配上深灰色的青果领外套,又急匆匆地翻箱倒柜去找化妆品。韦婉上大学的时候是个懒家伙,说是追求素面朝天的自然美,其实就是根本懒得涂脂抹粉。

    韩絮打了饭回来,好奇地问韦婉:“你晚上要去相亲?”

    “啊,是……不是,表哥回来了,一起吃个饭……”韦婉用卷发棒夹住发梢,一边含糊地说。

    晚上七点钟,韦达准时地开着他的橘红色两厢小福克斯到学校门口来接韦婉。

    “今晚你的打扮好隆重。”韦达小心翼翼从后视镜中打量着坐在后座上的韦婉,“没受刺激吧?我以为你会穿着背心拖鞋大裤衩就来了呢。”

    酒吧离韦婉的学校很近,开车十分钟就到了。整间酒吧装修得十分上档次,因为刚开业,吧台前显得十分拥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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