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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颅,竭力地克制怒气,“师傅,我们来交流一下?”
月华幸福地瞟了个魅眼,气势如虹, “来吧!老子等不及了!”
魅术大比拼!多么激动人心的时刻……
屋内电闪雷鸣,熊熊的欲火,燃烧吧!
灯光灰暗,红唇微颤吐气如兰,喘息低吟,晶莹的肌肤摩擦出万丈火焰……
不过,月华从不按理出牌,过了不久,一场文雅的声色享受,变成了赤裸裸的肉搏战!
年轻的凤歌,凭借强劲的臂力,将月华禁锢在自己的怀里,眼眉间无比艳丽妖魅,舔着他的耳垂问,“师傅你准备好了吗?徒儿不孝,只好冒犯了!”
月华激烈地咳嗽起来,“噢,我真苦命,凤儿……”
嘴一张,哇地喷了口血在凤歌的颈间。
糟糕,玩得过头了!
凤歌心中大慌,着急地放开对方,为他穿好衣服,“对不起,我忘了,你身子不好。”
“咳咳,你躺好了,今晚让我压。”月华白雪般的脸,染上了绚烂的红晕,媚态可掬。
凤歌心情略好了一些,看来师傅没有大碍,还是这么精神,老想逗我。
他细心地打量一番,没有放过月华眼中稍纵即逝的狡诘光芒,便用手蘸了血放在鼻尖,闻了闻。
居然有番茄汁的味道。师傅,又在玩诡计。
他不怒反笑,将月华的脸轻轻搂入怀中,唉,这么爱演戏,我就陪着你吧。
师傅能生龙活虎的,我也开心。
比赛的结果,月华趴在凤歌身上,嘴角流着口水和血丝(番茄汁),愉快地入睡了。
第二天清晨,凤歌醒来,发现枕边已经空了。月华留了一张字条,“卿尘楼见。”
不错,正是师傅天马行空的风格,没有写时间,难道让我一直去傻等?
早餐时间,释空前来传话,今日有贵客前来白云寺烧香还愿,请勿去打扰,待怀礼下朝后,会来教他练功。
凤歌乖巧地应承了,拖着微痛的伤腿,来到后院桃花树下,掏出一个饭团,津津有味地啃起来。
粉红的花瓣,纷纷飘落在他的脸庞肩膀,人面桃花相映红,满园的风景,比不上他的嫣妍容光。
他靠在树干闭着眼小歇,微风送来花香,熏得人昏昏欲睡。
不知过了多久,听见院门有人傲慢的吆喝,“让所有人都出去,我们家王爷要赏花。”
他侧头望去,如受雷击,想像了多少次,居然在这么美丽的地方重逢!
全世界的颜色褪去,只剩下一个让他痛彻心扉的人。
齐王李宇凌。
几年不见,那天使般面容,更加赏心悦目秀色可餐,扒开那层俊颜,下面是一柄尖锐锋利刻薄蛇腹蜜剑。
他没有心,嚣张,无理,疯狂,嗜血……
李宇凌如踏着音乐节拍,优美地走进花园,淡金的杏仁瞳孔,被阳光照耀得如透明的水晶,熠熠生辉。
他傲慢的视线划过凤歌,哼了一声,对身后的侍卫吩咐,“这里有个贫民,拖下去……扔了!”
凤歌的心脏好像被爪子揪紧,脸上失去了血色,呼吸不畅,浑身的血液哗哗地直往头顶冲。
准备了这么久,他能闭上眼睛熟练地使用怀中的匕首,当对方靠近五步远,他就有九成可能性劫杀他,他可以腾空跃起割断齐王的颈子,部位精确正好落在大血管上,也可以横刀刺入他的胸口,利刃绝不会偏移心脏。
只要齐王再走近两步,眨眼的功夫,战斗就会结束。
支撑他这么久的仇恨,也可以被鲜血洗净。
一切就能化上句号。
在阳光下,满园春色烂漫,花团锦簇,蝴蝶翩翩起舞。
齐王丝毫不觉危险,缓缓地迈前一步。
凤歌的手已握紧匕首,一场血腥的暗杀,即将发生。
院门口,忽然挤进了两个灰色的人影,老实人释想如旋风窜到齐王面前,忠厚的脸上有些倔强之意,昂首道,“王爷,别动凤歌!他是我们的客人。”
李宇凌俊美的面孔,浮起一个冷漠邪气的笑容,“你还没有资格,与本王说话。”
他五指如利爪,抓起对方的衣领摔了出去。
释想武功不弱,却无法避开,被强大的气场,撞得气血上涌,连翻了几个跟斗,跌入一片蔷薇花丛中。
释空冲上前扶起师弟,礼貌对齐王深鞠一躬,“对不起,如公子吩咐,不得惊扰凤歌,让小人伺候王爷赏花吧。”
凤歌暗自调整呼吸,差一点,差一点他就要飞掠而起。
最好的时机已逝。
他像个平凡的少年一般,瑟缩地站到释想身边,垂眸不语。
“哦?”齐王一把推开两位武僧,逼近凤歌,丰颊粉唇哈气成冰,冷森森的让人发怵,“你是如公子的贵客?抬起头来,让我瞧瞧。”
凤歌犹豫片刻,抬头坦然注视对方。
他身材欣长,俊挺的五官,有一种让人移不开眼睛的性感,一道暗红疤痕横过面颊,增添了肆无忌惮的野性魅力。
他的心口砰砰乱跳,暗想,这些年我的模样已经大变,加上易容,这个魔鬼认不出我的。
李宇凌眉头微皱,好像在审视一件物品,目光如刀,冷冷地刮过凤歌的面孔,“原来是个丑八怪。”
他伸出手指,恶意地搔着那道淡疤,琥珀般的眸子,闪着夜间动物的幽光, “你叫凤歌?如公子很宠你嘛,派来最得力的两位手下保护你……”
他转头挥了挥手,随行的带刀侍卫们,将释空二人拦住,强行驱出花园。
诺大的桃花林,不再有别人。
凤歌的体内,热血开始急速流窜,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他的手悄悄的抬起,移向胸口。
此人的武功大进,如果现在动手,将是两败俱伤的结局。
只是,如公子会受到牵连。
他自我鄙视地冷冷一笑,算了,别作出高尚的姿态,我投奔白云寺,不就是为了这一刻?
怀礼,别怪我冷血……谁让你这大圣人,自讨苦吃救下我?
唉,对不起了。
“凤歌,”李宇凌勾起他的下颌,神情有些迷惑,“你的眼睛很漂亮,就像一位故友。”
故友?好一个美丽的说法。
耻辱,愤怒,仇恨,在凤歌胸口拼命地叫嚣,如潮水狂涌,要冲破喉咙,扑向一尺远的齐王。
然而,他将情绪控制得很好,闲散地微笑着退开半步,寻找最佳出刀的位置。
“多少钱?”李宇凌问。
“什么意思?”凤歌一愣,手不落痕迹地摸到匕首柄。
“把你的眼睛卖给我。”李宇凌不耐烦伸出手捏着他的面孔,那熏着兰花清香的手指抚过眼皮,让人毛骨悚然, “你不配有这样好看的眼睛。”
他是一位天生的掠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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