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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末了,她把他们送到门口,告诉了魏之远他父母的墓地地址。

    至此,周老太太才转向魏谦,抓住了他的手。

    “谢谢,”她说,“谢谢你。”

    她从始至终,没有过问他们俩是什么关系,然而魏谦怀疑她已经通过某种方法察觉到了,他低了低头,冲她挤出一个笑容,觉得自己这声“谢”受之有愧。

    他们一起找到了叶殊夫妇的合葬墓地,魏之远弯下腰,轻轻地擦去墓碑上的尘土,露出经年的墓志铭——“虽九死其犹未悔”。

    父母与他非常相像的长相并没有给魏之远很大的触动,直到看见这个墓志铭,他才突然感觉到了那种阴阳两隔的血脉相连。

    “原来我是这样的来的,我的父母是这样的人。”魏之远想着。

    忽然之间,那些对他而言刻骨铭心的、童年时代的流浪逃亡生涯,都变得不那么真实了,他像一个远行的孩子,找到了某种精神的归宿与认同感。

    魏谦弯下腰,把花束放在墓碑前,搂住魏之远的肩膀,拍了拍他。

    魏之远拉起他的手——而他的远行途中,竟幸运地有所获,得到了他一生最珍视的人。

    与之相比,颠沛流离的惶恐与痛苦,都算什么呢?

    “是给我的磨砺吧?”魏之远心想。

    春风,就快要吹开北方的冻土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虽九死其犹未悔——离骚

    终章

    魏谦的手机响了一声,他掏出来一看,是一条彩信,一点开图片吓了他一跳,刚出生的小婴儿的脸突兀地占满了整个镜头。

    本来刚生出来的小东西就丑,皮红得跟西红柿似的,满脸褶子,五官都皱在一起,像是憋着一场大哭,再加上镜头离得近,有点变形,魏谦往后一仰,心说这生出来的是个什么玩意,别是太空友邻派来地球搞和平演变的吧?

    随即又一声响,三胖的短信来了——我闺女!这他妈是我闺女啊!

    后面跟着一串感叹号,魏谦没仔细数,大概一扫,能有一个加强连,魏谦仿佛能从他短短的几个字和标点符号里,就听见了三胖那声带着唾沫星子的咆哮。

    魏谦趁着公司午休时间赶到医院去了,三胖的父母,他老婆林清的父母全都在医院,四个老东西正热火朝天地商量着出门凑一桌麻将,欢乐地一起出门了。

    三胖满脸红光,每隔三秒钟就要去摸摸床上的小婴儿,他那刚刚历经了一场生死劫的闺女正想好好睡一觉,总被这个莫名其妙的猥琐男骚扰,没过多久就不干了,“嗷”一嗓子嚎了出来。

    声如洪钟,中气十足,这丫头生来就比别的孩子硬朗几分,大概是个挺有福气的小东西。

    林清头一次当妈,哄孩子还不大熟练,立刻手忙脚乱,怎么哄都哄不好,小丫头哭得肝肠寸断,都快背过气去了。

    魏谦探头看了看:“哎,给我吧。”

    他从林清手里接过了婴儿,一开始有些生疏,然而一碰到那小小的躯体,他很快就找回了小时候带小宝时候的感觉。说来也奇怪,小姑娘似乎和他颇有缘分,被他轻轻地晃悠了一下,她的哭声就渐渐弱了下去,最后居然就在他怀里睡着了。

    “叫什么?”

    “我说就叫‘谈恋爱’得了,又浪漫又好记,她妈死活不同意……唉,我妈当年要是也能这么坚持立场,我也不至于……啧,说多了都是泪。”三胖摇摇头,“最后她姥爷给起了个名,说叫‘谈明’,就‘明天’的‘明’,跟马春明那二逼可没关系啊。”

    魏谦笑起来,弯下腰,把新鲜出炉的小谈明轻轻地放下,从兜里摸出两个小盒子,放在她的手边。

    林清一看,一盒里是金锁,一盒里是小玉镯,凑了个金玉满堂。她立刻坐了起来,小声说:“魏董,她眼睛还没睁开呢,这个给小孩太破费了,再说你怎么还一个人买两件呢?”

    魏谦:“收着吧,就这么一个侄女,不给她花给谁花?有一个是我送的,另一个是我替别人送的。”

    “什么别人?”林清没听明白。

    三胖却心领神会了,忽然在一边开口说:“没事,你就给孩子收起来吧。”

    当年胡同口的小哥仨,如今少了一个。

    那时候魏谦还是个少年犯一样一脸阴郁的中二病,三胖是个穿着“二杆梁”背心蹲在地上啃西瓜的胖小子,麻子还跟他妈在路边挥汗如雨的炸油条。

    “多少年了?”三胖问。

    “十六年。”魏谦说,“要是好好投胎,现在都该上高中了。”

    “可不是吗?”三胖感叹一声,说着,又要手贱撩闲去捏他小女儿的鼻子。

    林清让这小东西魔音穿耳了一上午,连忙一巴掌拍开了三胖的爪子:“好不容易睡着了,你让她消停会!讨不讨厌?”

    看,这都物是人非了。

    “小远呢?”三胖问,“什么时候回来?”

    “差不多该到了,我一会去机场接他。”魏谦看了一眼表,又弯下腰,用指腹轻柔地碰了碰小姑娘的脸蛋,“妞儿,叔走了。”

    说完,他自己也觉得感慨万千——就这么从“哥”升级为“叔”了。

    魏之远刚出了一趟国,他们筹备了数年的公路游戏以横空出世的架势公测了,由于资金充足,在全球铺开了好大一张地图,从前期宣发到包装,全都噱头十足,风靡是意料之中。

    魏之远一走走了俩多月,回来累瘦了一圈,魏谦没回公司,直接把他带回了家。

    魏之远困得眼皮都快睁不开了,还死活抱着他不撒手,好像要把俩月的份都给腻歪回来。

    “董事长,我厉害吧?”他就像条打滚讨表扬的大狗一样,美得就快伸舌头了。

    魏谦揉揉他的下巴:“牛逼大发了。”

    魏之远就搂着他的腰,把疲惫的脸埋在他怀里:“那我的奖励呢?”

    “奖励?”魏谦正襟危坐在沙发上,端庄得就像正在进行商务谈判,然后他一本正经地低头问,“你要什么样的奖励?穿着衣服的奖励还是脱了衣服的奖励?”

    魏之远手一松,差点从沙发上掉下来。

    他面红耳赤,连瞌睡虫都不翼而飞了,嗓子里蓦地有些干渴,呆呆地看着魏谦。

    魏谦伸手在他肩膀上推了一把,推着他坐了起来,十分严肃地说:“啧,大白天的,想什么呢熊孩子?我说给你弄一个最佳劳模的小金人奖杯,要穿着衣服的还是脱了衣服的——吃点什么吗?我去给你看看冰箱里……”

    还没说完,就被魏之远纵身一扑,压趴下了。

    他们俩没羞没臊地在沙发上闹了一会,魏谦险些被魏之远从“衣冠禽兽”扒成“没有衣冠的禽兽”,就在这时,他手机响了。

    “你别拿领带绑我手,这他妈破布条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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