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4(1/1)

    &&&&的埋葬起来。

    在市区买了房,开始她的上班生涯。

    做了几份工作,在二十一岁那年,林笙被慕氏集团聘用,成为了其中的一员,成为了一个小小的白领,每天朝九晚五,平平安安的活着。

    偶尔回乡下看看老屋,打扫打扫,如迟暮老人般回忆着属于她的一生。

    陷入回忆的林笙弹的并不是什么名曲,是她的心境,是她的前半生。

    忧伤而又绝望的琴音让慕流湮这个不懂音乐的人都为之揪心。

    她不懂林笙的悲伤,但是在那一刻,慕流湮只想尽自己所能抚平她的眉间。

    从死亡到平淡,就犹如从高-潮回到了平凡,没有大起大落,却更让人为之痛心。

    因为明白痛苦,才更珍惜平淡。

    林笙,你究竟是个怎么样的人?

    你,又有多痛呢?

    慕流湮听着林笙的琴音,似乎看见了以前的自己,那个傻傻的,痴痴的女子。

    因为秦末的一个亲吻而羞涩,因为秦末的一句话而开心,因为秦末的我爱你而陷入了万劫不复。

    爱情的开始可以很浪漫,而它的结束,只需要很简单的一句话就够了。

    因为甜蜜过,才更痛。

    因为爱过,才会更伤。

    因为珍惜,才更痴傻。

    因为恨,才更放纵自己。

    林笙,原来,我们是一类人。

    当琴音停歇,林笙才发现不知不觉中琴键上已经被泪水沾湿了。

    摸着脸颊,那里早已经湿透了。

    回过头,在泪眼中看到微笑着的慕流湮。

    一边笑着一边流着眼泪,那笑似乎带着解脱,那泪似乎是在告别过去。

    两两相视,惧是‘噗哧’的笑出了声。

    从这一刻起,两人之间的距离才真正意义上的拉近。

    “慕妖精。”

    “木头。”

    两人同时出声,然后同时愣住。

    那一层隔膜,似乎随着泪水消失无踪。

    她不再喊她大慕,她不再喊她林笙。

    她说,慕妖精。

    她说,木头。

    水蓝色的双眸里是那个笑的很妩媚的女人,泪痕还没有完全擦去,却让人有种雨后彩虹的错觉。

    林笙仿佛听见了自己胸膛里急促的心跳声,有那么一瞬间,她似乎明白了什么叫做窒息。

    略微湿的手掌覆在慕流湮的手背上,然后缓缓靠近。

    这一刻,林笙好像闻到了春天的气息,万物复苏,春暖大地,连人心都跟着暖了。

    慕流湮的唇上似乎还有蜜桃的味道,撬开她的贝齿,在她的引导下,林笙爱上了这种纠缠的快-感,难舍难分。

    另一只手掌同样覆上了慕流湮的手背,她的手和她的唇一样柔软。

    在落日的余晖中,林笙深深的吻着面前的女人。

    也许,她是真的爱上她了。

    在这一天,在这一刻。

    两颗受伤的心紧紧的贴合在了一起。

    &&&&&&&&&&&&&&&&&&&&&&&&

    作者有话要说:汗,这章我怎么写的那么言情啊~~不过我好爱呀。

    感谢陌岸TX的手榴弹,嘿嘿。

    21、第 21 章

    慕流湮不是第一次吃蛋炒饭,但是如此好吃的蛋炒饭却是第一次吃,恨不能把舌头也吞下去。

    林笙看着慕流湮一口一口吃着自己做的饭,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有种幸福和满足感油然而生,似乎有了一种家的味道。

    自从奶奶去世以后,她就再也没有家了。

    这房子真正意义上说起来也只不过是个睡觉的地方,一个人的家,又是多么寂寞,多么凄凉啊。怪不得慕流湮宁愿呆在公司也不回去,想来也是这个道理。

    “木头,你做的饭真不错,谁娶了你可就有福了。”慕妖精傻兮兮的蹦出这么一句话,蓦然意识到这么说不妥,立马改口说道,“谁嫁给你也会有福的。”说娶,似乎男人也包括进去,说嫁,似乎泛指女人。慕流湮的意思其实指的也就是自己。

    林笙又会做饭,又会赛车,又会弹钢琴,长的还那么贵族气质,唯美中带着帅气,似乎是从画卷里走出来的。这样的好情人哪里去找?不不不,林笙就适合一起居家过日子的,要是把林笙娶回家,那自己一定会笑死的。慕流湮在心中暗暗想着。

    林笙对自己的厨艺自然是很有信心的,“奶奶的祖辈曾经是清朝皇宫里的御厨,一辈一辈传下来就传给了我奶奶,而我奶奶就传给了我。奶奶说,女孩子总是要会做饭的,抓住他的胃才能抓住他的人,奶奶就是这么抓住了爷爷。”

    经过刚才的事情,奶奶似乎也不再成为林笙的痛苦,反而变成了美好的回忆。

    即使现在提起,也不再觉得太伤感了。

    慕流湮看着林笙的目光就像是在看一个神话,虽然慕流湮很有钱见过的当官的也不少,但是,清朝时候的御厨她还真没见过,如今在这里见到御厨之后,不由愣了片刻。

    果然,把林笙拐走是正确的行为。

    奶奶真是好见地,因为,你把我的胃也给抓住了!

    单是蛋炒饭就这么好吃,要是其他的饭菜,那又是什么味道?

    慕流湮恨不能把自己全身家当都搬到林笙家,一起同居算了。

    “慕妖精,吃好了记得洗碗。”林笙把空碗放在桌子上,然后起身走向自己的卧室,“我去换件衣服,差不多也该出发了。”相对于做饭,林笙更讨厌洗碗,正因为讨厌,一般在家她都不乐意做饭,因为吃好后还得洗碗,油腻腻的,很讨厌,所以,她要么在外面吃,要么就叫外卖。

    “哦,好。”慕流湮心里美滋滋的,看样子林笙没把她当外人,“唉,对了,木头,帮我也找一件,我总不能穿这样去吧。”

    “知道了。”

    林笙和慕流湮身高差不多,身材也差不了多少,如果非要说的话,也就是慕流湮比较伟岸,林笙比较贫瘠了。

    慕流湮洗好碗就看到林笙穿了一件黑色的短袖T恤,正面写着一句话‘我只做饭,不洗碗’,下面还有一个碗的图案,穿在林笙的身上煞是可爱。

    “这件白的怎么样,我还没穿过呢,要换的话去我房间换好了。”林笙举起手里的白色T恤,上面赫然写着‘我只洗碗,不做饭’,一看就是情侣装。当时买的时候,林笙就觉得这两句话很温馨,就一黑一白买了两件,可是买来又不想穿,因为自己一个人穿似乎太惨了一点,所以一直被她压在箱底。

    如今,慕妖精自己送上门来,那就穿着出去逛逛好了。

    反正和慕流湮在一起,低调什么的已经是浮云了。

    慕流湮看着林笙手里拿的衣服,只觉得一囧,她怎么说也是堂堂慕氏的总裁,你让她穿这么‘喜感’的衣服走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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