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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风看了看天,还黑着呢就跟尼泊尔说还要继续睡,尼泊尔也识相的出去了,风脱了衣服躺在床上继续睡我的觉了,躺在床上时想着怎么处理喝醉时的事,结果快到天亮还是没想出来个好办法,“唉!算了,船到桥头自然直嘛!想那么多干什么,这个公主我就暂时当下去吧,唉!”想到这里风也就“安心”的睡着了。

    第二天一醒,忽然灵光一闪,不由的想到了一个办法“如果要想掌权的话就要有人,但这人还真是问题,就算现在有十字骑士团这个强大的力量也是不够的,还是需要新的血液来增强势力,可是这人该上那去找呢?”风下了床穿好衣服走到窗边看着亚特蓝斯城的繁华景色,心里不由的一阵感叹,有战争和没战争的差距不是一般的大呀,不过没有战争就不能促进人类的发展,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看着他们那一脸幸福的表情,风好像也感觉到了他们的心情似的开心不已,当风正要回头下楼的时候无意间看到了一个坐在墙角的乞丐,心里不由的一阵感伤,以后我一定要建一个没有贫富差距的国家,正当想的起径的时候忽然想到了一个办法,“就是孤儿呀,这么简单的问题我都没想出来,还真笨那”,想到这里风急忙的奔向约翰的房间。

    &&&&&&&&&&&&&&&&&&第七章 迷失森林(修改)

    当风摸到约翰的房间时,他正好出门,看风来后行了一个骑士礼,风也回了一礼后就走了进去,约翰把门关上后向风说道:“公主,有什么事吗?”

    “约翰叔叔,这里又没人就不要叫我公主了,听这词满刺耳的”,看到约翰点了点头后风又说道:“约翰叔叔,训练一披优良的骑士需要多长时间?”

    约翰想了想说道:“一般的话四,五年就可以,如果要让他们有相当的战力的话那怎么也得九,十年吧!”

    听完约翰的话风琢磨琢磨后说道:“叔叔,您到各地找一披有资质的孤儿去训练,四年内我要见到相当的战力,能完成吗?”风说完一脸严肃的看着约翰。

    约翰看风这么认真的样子知道风已经要有所行动了,于是点头担保一定会完成任务,风看正事已经完成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这时风问道:“叔叔你们这次要去哪里?”

    “这次我们要去爱微特国参加云茜=爱微儿=艾微特公主的婚礼。”约翰笑了笑回答道。

    风听到那叫云什么的公主时来了兴趣,想亲眼看看这个世界上的公主是什么样子的,于是风问道:“我可以去吗?反正我也没有目的地,跟你们去爱微特国转转也不错。”前一句是问句,而后一句已经是肯定句了,这让傍边的约翰只能笑着说道:“一切听公主吩咐,”风听到后高兴的问道:“叔叔,那个爱微特国在那呀?”约翰说道:“从这里向东走,传过迷失森林后就到了爱比村,接着传过爱比村就到了。”风又问道:“那咱们什么时候走?”

    “估计就这两天吧,等买完贺礼就走”约翰微笑的说道。

    等风出了约翰的房间就看到尼泊尔走了过来,对风说道:“一会去逛街不?我发现了好多好玩的东西”,风听完后想了想,既然对方不是女生去逛街也许不会出事,于是就答应了,两人便向西城走去。

    看着人来人往的西城心里有点烦,本来就喜欢安静的风来到这里纯属受罪!正在走着时无意间撇到一个服装店,虽然不大,但是衣服的种类还是很全的,从平民的衣服到宫廷的舞装齐全无比,风走进这店时有一名女待者走了过来,微笑的问风需要什么,而风只是说看看,而那女待者微笑的向风介绍这些衣服的材料,用处等等,而风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完全不当回事。

    等那待者说累了后风问道:“这里能定做衣服吗?”

    “能”待者干脆的回答道。

    “那我给你们设计图,你们去作吧!”于是风拿出以前就设计好的图样,让她看了看说道:“这种衣服和帽子你们要作多长时间?”那待者看着从所未见的图样发起呆来,等风又说了一遍才回过神来说道:“这种衣服我们从所未见估计得两天完成”。

    “正好,我两天也就离开这里了”,风想了想后说道:“行,两天就两天吧”说完就走出了店,而未来这家店也因此成了风自己的服装店。

    两天一晃就过,当风去那家店时,那里的待者已经都准备好了,当风换上自己制作的黑色风衣,和一顶黑色宽边尖顶的帽子,再配上风的黑色面具,看了看魔法镜里的自己,简直帅呆了,一句话“这就是艺术”这样大陆上不穿铠甲的战士,不穿魔法袍的魔法师就此诞生了,当风出来后,店里的人都呆住了,风心里这得意,当出了店风才发现鞋子竟然不是黑色的,于是又去鞋店买了双黑色的靴子换上,进入鞋店的时候那些“售货员”都呆住了,连说话都结巴,使风花了好长时间才买到这双黑色的靴子。

    回到旅店看到尼泊尔他们已经收拾好在等风了,当他们看到一身黑装的风进来时都愣住了,看到他们这样风为自己的“酷”感到自豪,最先反映过来的是尼泊尔,他跟风去服装店的时候已经看过这衣服的图样了,所以比别人先一步反映过来,但他还是不敢相信这衣服穿在风身上是如此的完美。

    这时约翰也回过了神冲风笑道:“听尼泊尔说你去取定做的衣服了,没想到竟然设计的如此完美。”说完又上下看了看风,风笑着谢过了约翰,然后说道:“叔叔,我们上路吧”,约翰点了点头向身后的兄弟们说道:“上路”,于是一行四十八人浩浩荡荡的向迷失森林行去。

    “为什么那个森林叫迷失森林?”风问向尼泊尔,尼泊尔向风解释道:“以为那里树木茂盛阳光照不进来所以让人非常容易迷路,而且最主要的不是这个,而是那里的魔兽”,停了停又说道:“你想想,一个熟悉地形的和一个不熟悉地形战斗的话,吃亏的是谁?”风听了后点了点头。

    “那没有解决办法吗?”风问道。

    “有,很多,第一:魔兽是单体活动的,第二:他们只有晚上出没,第三:他们只找落单的人下手”,风听了后点了点头表示明白。

    “到了,各位准备好,提高警惕”,这时约翰的声音响起。

    风听到声音后向前一看,嘿!好大一片,和亚玛逊热带雨林相比只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且树木茂盛的阳光都透不过来了,反而给这片森林带来了无限的阴森感,难怪会让人迷路。

    约翰和尼泊尔持剑开路,其他人则把风围在中间保护起来,当刚踏进森林时风就感觉到好多视线在盯着他们,这种感觉总是让人不好受,连小便时都感觉面红心跳的,想着刚进森林的那天晚上,风忽然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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