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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消息”是在又一个三天后传来的,前后整整六天。

    妈被富贵拷住手脚,而我被妈拷住手脚,在大大的房间里,小小地挣扎。

    一本《我与地坛》被翻来覆去,页角都卷边。紧赶慢赶吃完饭,持着精致的妆容从白天等到黑夜,最后在暗蓝星空下,卸下一层一层的腻粉,让原本的我得以出来透透气。

    妈的脸色一日比一日阴沉,外面下起雨夹雪,偶尔有冰雹砸在窗子上,像桃花镇那只撞上玻璃的笨鸟。

    我不可避免地反复想起阿森,想起他的笑,和他递来的糖——我的生日快到了,我不要奶油蛋糕,只想许愿早点见到他。

    比阿森更早见到的是派来接我们的车。

    枯坐的第四天清晨,车子穿破雾气,妈有本事,一眼就认出来,这回没认错,有人从车里出来进了大楼,没过一会儿就有人敲门。

    是个管家模样的男人,眼神温和,他非常有礼貌:“胡夫人,周先生派我来接您和小姐回去。”

    这样礼貌的称谓,让妈发作不得,看来这位素未谋面的父亲并不是接妈回去做周家人的,何况他是真的重视我们吗,样子也不愿做。

    和前几天周家表亲女儿的待遇有如天差地别,妈的手简直不知道往哪儿放才能体现她的学识优雅。

    我轻轻叹了口气,和妈上了车。

    只过了三个街区,车就停下,朝外看,常青树郁郁葱葱,枝头压着尚未消融的积雪,亭中保安下来鞠躬,为我们开门。

    再驶一会儿,停在一栋三层别墅外,车门一开,立即有人上前替我们搬拿行李。

    未消散的雾笼罩着这座城堡一样的房子,让它看起来像暗中蛰伏的凶兽,即刻出笼。

    我们被引进院子,有一株花叶茂盛的腊梅,遮天蔽日地生在院中,途径的风都变得香气扑鼻。

    没来得及仔细打量,我们已经进了屋,仆人取过我们脱下的外衣,拿去挂好,又递来合脚的新拖鞋,递来干净洁白的毛巾好让我们擦拭头顶融雪。

    放眼望去,整个屋子都是红木色,中式风格,我感到压抑。西南角有一架三角钢琴,尽管在仆人每日勤劳的擦拭下,也擦不去岁月的细痕。

    我立刻想到故事中,那位被妈夺去原有的幸福生活的夫人,不禁收回视线,不再玷污这位夫人的家。

    坐在比桃花镇蛋糕还软的沙发上,妈一口口小饮茶水,仆人们训练有素,面对我们这两个格格不入的外人,丝毫没有异样。

    好久一会儿才从二楼传来动静,我没有扭头看,妈整个人都僵住,茶杯磕在碟上,发出很大一声。

    这场面我无法描述。

    一个陌生的中年男人,器宇不凡,兄长那双不怒自威的眼似乎传承于他,而我,和他们毫不相干,我的眼是妈的桃花眼,嘴唇是和兄长不同的肉粉色,在我看来,他和刚刚那位管家并无区别。

    可我还是好演技地笑了一下,像一个真正十八岁的青春期女孩,甜甜地认他:“爸。”

    周先生…暂且这样叫他吧,他愣了一下,随即也笑了,却没什么感人至深的相认场面,他干巴巴地说了句:“好,回来就好。”然后径直走向沙发,忽略了失魂落魄的妈。

    无非又问了些爱吃什么,喝什么一些小孩子的话题,默契地绝口不提桃花镇。

    我从不知道自己有这样好的演技,强撑了一个小时,只在喝茶时,微微松懈嘴角,原来笑亦是一件难事。

    沉默中吃过午餐,唯一的互动是周先生用公筷替我夹了芹菜,我笑着吃下可以榨出汁的水芹菜,讨厌的味道淋了满嘴,我不动声色地吞咽下去,灌了一大口水。

    我开始想念阿森,他总会替我消灭这些讨厌的芹菜,摸摸我的头,笑着教导我不能挑食。

    饭毕,我借口出门透气,给妈一个开口说话的机会。

    走到玄关,立刻有人递来烘干的外衣,是个同我差不多大的女孩,我说谢谢,并没有搭话的意思,她却亦步亦趋跟上来,和我一块儿出门。

    “我是老爷派给您,陪您逛逛宅子的。”她解释,她说她叫小铃。

    我不反感,静静地走出屋,她替我撑起伞,我走了两步,实在不自在,转头对她说:“谢谢你小铃,可是我想自己逛逛,你不如打着伞站在这里等我,好吗?”

    她顷刻红了眼睛:“是小铃太笨,惹小姐生气了吗?”

    我揉揉眉心,收回对于周宅仆人的好评价,摆摆手:“跟着我,不过不要撑伞了。”

    她收回伞,喜形于色,跟在我身后。

    究竟出于什么目的,周先生会派这样一个性格的女孩给我,我尚未细想,就已被周宅后方一座美轮美奂的古宅所折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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