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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我好,你怎么不自己娶?”

    “我还小。”他才十五岁,他大哥居然让他娶媳妇,真丧尽天良。

    宋思甜想说她可以等他长大来着,但他显然不会同意,干脆彻底放弃他,抓牢陆清河,等将来再跟他绿了陆清河这个渣男。

    “别再做无谓的抵抗了,你注定要娶我为妻。”

    陆清河拒绝和她说话,并向她丢了一个陆清洋。

    “我上工去了,晚上回家再收拾你们。”这话他是对陆清江说的。

    陆清江听完,没说什么,反倒是宋思甜,挺身而出道:“欺负小孩子算什么英雄好汉,有本事你欺负我啊!欺负完了,别忘了对我负责就行。”

    陆清河:“……”

    惹不起他躲总行吧!

    然后,他就躲了,健步如飞地朝田里走去,连头都不带回的。

    宋思甜以胜利者的姿势目送他走远,待他的身影彻底消失在视线内,她才收回目光,转而看向陆清江,见他手上还拿着菜篮子,像是要出门的样子,便问道:“你要去摘菜吗?”

    “准备去后山挖点野菜。”陆清江如实道。

    “我和洋洋可以跟你一起去吗?”挖野菜这事她从来没做过,有点新奇。

    “可以。”他本就打算带陆清洋一起去,再带个她,影响是有一点,但不算大,在心里权衡一下,最终决定带她一起,顺便借此多了解一下她的品性,好确定她是否适合他大哥。

    宋思甜不知他心中所想,听他说可以,就抱着陆清洋跟他一起出了门。

    刚走没几步,陆清江就让她把陆清洋放下来。

    “让洋洋下来自己走,别惯着他。”

    不等宋思甜回答,陆清洋先拒绝道:“惯着,要姐姐抱。”

    “你自己没长脚吗?”多大了,还要人抱。他像他这么大的时候,他亲爹、亲娘、亲大哥轮着抱,想想还有点小怀念。

    “长脚了,就不走,气死你。”气死你这三个字,是他不久前跟宋思甜学的,用起来心里倍爽。

    陆清江是他想气死就能气死的人吗?

    “晚上的肉肉没你份。”

    “二哥坏。”就知道拿吃的威胁他,坏死了。

    “明天的肉肉也没你的份。”宋瀚文送来的那块肉挺肥的,留下来的半斤,全都被他炸成油渣,可以吃好几天,也可以威胁他好几次。

    有他这样的二哥,陆清洋真的太难了。

    “二哥好。”

    “好就下来自己走。”陆清江言归正传,没再难为他。

    陆清洋想着他的肉肉,不敢再赖,乖乖从宋思甜怀里下来自己走,所幸他平常大多都自己走,也没觉得有什么。

    三人朝着后山的方向走了将近二十分钟才抵达他们此行的目的地。

    到了目的地后,陆清江没急着挖野菜,先找了个阴凉的地方,让陆清洋坐着别乱跑,再开始挖野菜。

    相比于跟陆清洋一起在树下乘凉,宋思甜显然更喜欢跟他一起去挖野菜,所以,她抛弃了陆清洋,让他自己坐着玩他的蛋……呸!玩她给他的鸡蛋,她则跟陆清江一起去挖野菜。

    去年天公不作美,不仅对地里的庄稼造成影响,对山里的野菜也一样,长得不好就算了,挖的人还比往年多,剩下的少之又少。

    宋思甜跟陆清江寻了好一会儿,才找到寥寥几棵。

    “我们俩分开找吧,这样快点。”

    “分开找也可以,但深山危险,你别走太远,有什么事喊我。”陆清江交代道。

    “好。”宋思甜应下后,就跟他分道扬镳,各自找野菜去。

    陆清江是真的在找野菜,宋思甜却不是,她是借着找野菜的由头,找八皮开个挂。

    “这山里有没有野物?”

    八皮:“比如?”

    宋思甜:“野鸡、野兔什么的。我想抓一只,给陆清河他们补补身体。”

    八皮:“你抓不到的。”野鸡、野兔什么的,要是那么好抓,陆清河他们还需要她抓给他们补身体?

    第25章 见者有份   第一次杀生,经验不是很足,……

    宋思甜:“我抓不到,不是还有你嘛!总不可能连你也抓不到吧?”

    八皮:“你在怀疑什么?”

    宋思甜:“抱歉,说错话了。我想说的是,你肯定抓得到。”

    八皮:“往前走两百三十米有个野鸡窝。”

    宋思甜:“不用说得这么精准,到了告诉我一声就行。”她又没带尺子,只知道往前走。

    两百三十米不算远,她走了几分钟就到了。

    在八皮的指引下,她很快就看到了它说的野鸡窝。

    “我上去抓它,它会不会跑?”

    八皮:“不会,我帮你打断它的腿了。”

    宋思甜:“……太残忍了,不过,我喜欢。”

    断了腿的野鸡,想跑也跑不了。

    所以,宋思甜轻轻松松就抓到了。

    除了野鸡外,她还从野鸡窝里收获了好几颗野鸡蛋。

    可谓盆满钵满。

    也是时候回去找她家江江邀功了。

    “江江,你看我抓到了什么!”

    陆清江正在挖野菜,听到她的声音,下意识抬头望去,原以为会看到野菜一类的东西,没想到看到一只野鸡,脸上霎时写满震惊。

    “你抓到的?”

    “嗯,它脚受伤了跑不了,我看见就把它一窝端了,还有好几颗野鸡蛋。”说着,她还把怀里揣着的野鸡蛋露出来给陆清江看。

    陆清江看了,只觉得她走狗屎运。

    “见者有份。”分几颗野鸡蛋也好。

    “我不要,都给你们。你把它弄死,和野鸡蛋一起放你的菜篮子里,像你大哥那样用野菜盖住,别被人发现,今晚炖汤喝。”她上辈子家里条件好,不是很馋肉,就是馋,也不会馋给他们的肉。

    陆清江听她这话,比刚才看到她手里抓着野鸡还震惊。

    他觉得宋思甜要不是太过知恩图报,就是个傻子,这么好的东西,她居然三两句话全给他了,整得他都不好意思了。

    “谢谢。”不好意思归不好意思,收还是要收的。

    “自家大嫂,不用客气。”宋思甜先将鸡给他,后又将怀里揣着的野鸡蛋尽数拿出来放在他的菜篮子里。

    陆清江没接她的话,他在想该怎么把野鸡弄死。

    宋思甜将野鸡蛋放好后,见他还没有动静,便问道:“怎么了?舍不得弄死吗?”

    “没有,我在想怎么弄死它好。”他没有带刀具,又不好当着她一个姑娘家的面用石头砸死野鸡,心里有点犯难。

    “这还用想,直接拧断它的脖子。”又快又狠,还能让鸡少受点罪。

    陆清江:“……”

    收回自己刚才的心声。

    “拧不断。”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病娇美男子,想拧断野鸡的脖子,有点困难。

    “把野鸡给我,我来。”宋思甜同样手无缚鸡之力,敢说这话,是因为她有外挂,分分钟可以变成大力士。

    陆清江不知道她有外挂,有点怀疑她的能力,但还是把野鸡给她,没有开口质疑她些什么。

    宋思甜接过野鸡后,三下五除二就把野鸡的脖子拧断,过程残忍是肯定的,但她是肉食者,避免不了要杀生,亲手杀了它,是对它的一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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