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回 纸钱(1/8)

    入了关,雪便不如在关外那么厚重了。

    习惯了在关外奔跑时深一脚浅一脚的樱桃疲惫地行过大门,背上载着两个人。即使是怎么样的神骏,也熬不过这两天一夜的奔波。在被守卫叫住查验时,她停下了脚步,用轻巧的蹄子在原地转了一圈小小的步子。阿诵正眼都不看那守卫,只是递上一张文牒。

    樱桃的四蹄重新“哒哒哒”地走动起来,王得意被那步伐惊动,倏尔下巴撞在阿诵的头顶,猛地惊醒了。

    “这里是……”他嘟囔一声,眼皮沉得厉害,下巴一沉,又搁到阿诵的肩头去睡觉,被阿诵一胳膊肘捅在胃上,再一次被迫醒来。

    “醒醒。到了客店再睡。”

    少年冷冷地道。这处边陲小城,有行商、有过客、还有些胡子头发编成几股小辫的乞答人,自然也就有落脚的客店。

    客店的规模并不很大,但来人络绎不绝。阿诵要了一间房——可惜的是,也没有不同的品级拱他去挑,就这一间房,还是一锭金子换来的。

    “照你这个花法儿,我看我们马上就得一路要饭回去了。”王得意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彻底醒了过来,抱着膀子冷冷看着老板眉开眼笑地用双手捧起了那锭金子,甚至还放在齿间咬了一咬,留下一个清晰的牙印,“何况财不外露,你这是在惹麻烦。”

    阿诵不理他,他自讨没趣,自己“嘿嘿”冷笑了一声,自我解嘲道:“也是,就算没了钱,你不是还有那柄娘们剑么?那颗明珠抠下来,也能卖不少钱呢!”

    他说话的工夫,阿诵已经走上了楼梯,他不情不愿地跟在后面,只听阿诵道:

    “第一,我不缺钱,而我也不是傻子。我若花一锭金子,只是因为这件东西在我心里值得这锭金子。

    “第二,人在剑在。

    “第三……”他顿了一顿,似乎正在掂量自己这句话该不该说出口,但是一顿之后,他还是如常说道,“洗砚司苦心孤诣,经营多年,你以为,江湖上,还有多少匪盗?”

    “匪盗?!”

    他一说这话,王得意果然恼火,说话间,已经一路追上了二楼门前,阿诵则垂头用那钥匙去开门。

    “江湖上的都是匪盗……你便以为洗砚司都是什么好人了?!甚么‘苦心孤诣’,甚么‘经营多年’!不过是可以刺杀的刺杀,可以挑拨的挑拨!手段卑鄙、作风阴毒,还兼严刑逼供,屈打成招!”

    钥匙发出了“咔”的一声轻响,阿诵的脸抬了起来,肤光胜雪,满面寒霜,冷冷道:

    “管好你的嘴巴。妄议朝廷,会惹来杀身之祸。”

    “好啊!你来杀我啊!”

    二楼走廊上静了半晌。倏尔,又重新热闹起来。王得意犹自瞪着阿诵,胸膛起伏,那只丑陋的右手在身侧紧攥成拳,跟他的怒火一起颤抖着。阿诵也望着他,望着他通红的脸,没一会儿,转回头,静静推门走了进去。

    洗砚司最早草拟的名字,本不是这几个字。

    原本礼部拟定的名字,是叫“除蠹局”。韩非子将国之大害者称为“五蠹”,中有学者、言谈者、带剑者、患御者和工商之民。“带剑者”所指,便是江湖上这些游侠——时至今朝今代,这些游侠或为名或为利,多多少少聚集在一起,居然使得江湖之中门派林立,成了不大不小的气候;江湖草莽,持械自重,难免为害百姓,故此有了“除蠹”一说。

    阿诵听闻,七年前,礼部的折子呈上天听,彼时圣上正在临摹一副前朝名家的山水画,打开折子,见到其上“除蠹局”三字,只淡淡一笑,吩咐身旁的大太监为他清洗砚台。不一会儿,砚台洗净,重回御桌之上,圣上便抚摸着那方净砚,笑道:“治大国如烹小鲜,‘除蠹’也是这个道理。砚台脏了,洗净便是,何必大张旗鼓?”

    由是,“除蠹局”成了“洗砚司”,直到如今。

    阿诵闭目回想时,似乎还能闻到母亲为他讲述这则趣事时,身上衣料所熏的淡淡香味;那时他还是个孩子,还可以卧在母亲膝头,听她讲些舅舅在宫中的琐事,当作睡前用来消暑的消遣故事。

    母亲的形象在脑海中渐渐消散了,取而代之的却是一双红透的眼睛——王得意一定不知道刚才自己的眼睛红了。只是阿诵不晓得,那到底是因为愤怒还是因为别的什么?或许是因为疼痛吗?那双握紧的拳头,那只丑陋的右手。

    但那只不过是一方砚台之中,一滴小小的墨汁。随水洗去。

    他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又不知道什么时候突然惊醒了。

    少年因为口渴坐起身来,不是长公主府中的香暖睡榻,而是一室冷寂。只有月亮的清辉透过窗户,影影绰绰地投射下来。照得对面的床榻也一片冷白——是空的。

    王得意跑到哪里去了?

    跑了?不,不会的。他还要去找他的程雪时,何况他答应过的。不知怎的,他就是觉得,他答应过,就一定不会反悔。

    于是他起身,穿上鞋子,走出客店。

    老板已经不在柜台,客店之中,只有隐隐的鼾声,住客们都沉沉地睡着。他推开客店的后门,走到后院,果然见到那个刚刚熟悉起来的身影;那身影之前有一团小小的火光。

    阿诵没有说话,走近前去,只见小小的火堆之中,有几沓纸钱,正在寂静地燃烧;王得意没有抬头,火光映着他的眼睛,纸钱从边缘开始,缓缓变得扭曲、焦黑。

    “我应该埋了他们再走的。”他冷不丁地道。

    阿诵一瞬就知道了他说的是谁——是小酒馆的老于他们。他们急着入关,关外冬日的土地又冷硬得如同生铁,没法让他们入土为安——不过说到底,江湖中人,刀口舔血,有一日没一日地活着,本也很少在乎自己死后陈尸何处。

    “你什么时候买的纸钱?”阿诵问。

    “……和你吵完架之后。这里卖什么的都有。”王得意对着门外努了努嘴。是了,这里有各地的行商,真就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都有。

    王得意叹了口气。

    “算了。他们本也不是关外的人,把他们埋在关外,倒不是他们的本愿了。”他喃喃道。纸钱还在烧,他用一根从后厨摸出来的烧火棍捅了捅,让火苗又冷不防蹿了一下,吓了他一跳。他似乎是有点怕火的。

    “阿诵。”他突然叫阿诵的名字,“我一定要找到程雪时的。然后我们两个就回去,继续过我们的日子……我已经……已经不是江湖中人了。”他的右手藏在夹袄之内,没有露出来。

    “我是关外人。还是老死在关外,比较好。”

    纸钱烧尽了。他笃定地说完,站起身来。黑色的灰烬之中仍然含着橙黄色的点点火光,最后渐渐黯淡。

    “走罢。睡了。明天还要赶路。”说完,他毫不留恋地抬脚,走回大堂,走上楼梯,走进房间;阿诵再进门时,见他已经倒头睡下了,只是不知道有没有睡着。

    入关以后一路南下,再过半月,就到京师。

    “你这是想我死。”

    王得意坐在马背上,左手攥着缰绳。这是他们在路上新买的一匹马,通体湛黑,行动如风,也是一匹良驹;此刻这匹马正随着主人的焦躁在原地走了个小圈,王得意继续喋喋不休道:

    “要把我这个‘匪盗’——”他意味深长地拖长了音调,“带去顺天!你直接把我拱手送给洗砚司得了。”

    阿诵勒住樱桃的马缰,转回身来,神色淡淡地打量他:

    “你现在这个样子,就算我送你去洗砚司,洗砚司也不会把你当回事的。”

    圣上迁都顺天府后,洗砚司的势力也随之北上。武当少林裁撤大半后,仍有洗砚司的喜子们留在当地督察;少林则因为当今太后礼佛,在顺天也留下了一个弥陀寺,是贵女夫人们常来常往之地。

    这一次他们的目的地,就是弥陀寺。

    按阿诵的说法,驸马失踪前,常同一些“武林强人”盘桓在弥陀寺,失踪以前,来得更是频繁,但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其他征兆。但既然驸马是在京师失踪、又是弥陀寺的常客,只得先从此处查起。

    弥陀寺地处京郊弥陀山上,此山山势并不高挑险峻,石阶平缓,便于香客上山;从远处望去,只见云雾缭绕,香火鼎盛,倒真如避世仙山一般。

    王得意坐在大黑背上——他给这匹黑马起名大黑时,对方满怀幽怨地尥了蹶子——不情不愿地缀在阿诵背后,像一个摇摆不定,犹豫不决的影子。

    这是他第二次入关,也是他第二次来顺天。

    “喂!”他唤了一声,阿诵微微侧过头来,意思是他在听,大黑在原地转圈逡巡,他问,“我不去行不行啊?”

    阿诵没理他,樱桃打了个神气活现的响鼻,载着他慢悠悠地朝前走了。

    阿诵像也是此处的常客。二人行到近前时,正在侧门扫雪的僧人各自放下笤帚,双手合十,又有两个出列,为他二人牵马。

    少年的眉目中有种极冷的神色,他本就肤光胜雪,又穿一身烈烈如火的红衣,极度的艳丽和极度的冰冷在他身上奇异地杂糅在一起。他这样的人,显然也不是来此礼佛的。扫雪那僧人不等他说话,已经诵了一声佛号,道:“童施主。”

    阿诵“嗯”了一声,又问:“明秀何在?”

    “这会儿下了早课,想必就在法堂不远。”

    “明秀是谁?”王得意突然道。扫雪的僧人此刻却各自拿起了扫帚,又开始扫雪。他转头去看阿诵,阿诵则已经目不斜视地迈步进了门,他只好咬牙切齿地快步跟上——“好嘛,一个个的,都天聋地哑的。”

    王得意跟在阿诵身后,很觉得自己有几分被迫狐假虎威的感受,二人走了没多久,果真在法堂不远的鲤鱼池见到了一少年。那少年大冬日穿一身单薄的浅灰色僧衣,手中抓了一把鱼食,正向池中抛去——他虽着僧衣,却不曾落发,一把乌黑发亮的头发只是松松在脑后一抓,抓成一个满不在乎的小髻。王得意正对着他右半边侧脸,只见他轮廓柔软,十分温文可亲。

    “你来这儿不是为了调查驸马失踪吗?现在来见什么漂亮和尚……”王得意正在背后小声絮絮叨叨,阿诵却全当没听见地——就目前来说,他掌握的和王得意相处的一大要诀就是:装聋——于是他喊道:

    “明秀!”

    他这一唤,那人也恰好喂完手中最后一把鱼食,转过脸来;只见他右边侧脸转来,人如其名,果真极为俊秀;可另半边脸,却有一道极为可怖的疤痕,从额角穿过脸颊,直到下巴,才堪堪收尾:当真算得上半面僧、半面鬼。

    “呀!纪哥!”他这样一笑,一面温柔俊秀,一面狰狞可怖,阿诵却毫不变色,从从容容迎了上去,一边走,一边还将身上的狐裘大氅解了下来,不由分说披到明秀身上。

    “这么冷的天,穿这么单薄,你擎等着生病才好?”

    他向来惜字如金,王得意何曾听过他一口气说这许多话?不由得大为惊诧,眼光止不住地往明秀脸上瞧,目光直剌剌的——这漂亮和尚,漂亮得只剩一半了。他不由得暗暗思索起来:这刀疤形状凶险,疤痕极深,伤及真皮,由是才不能康复;看起来虽然好似陈年旧伤,可绝不是寻常那种小儿误碰了家中柴刀之类意外造成的伤痕。

    明秀眨巴眨巴眼,由着阿诵给他系上大氅,嘀咕说:“你比陆之寒还能操心。”

    阿诵的手顿了顿,最后继续系紧,打了个利落的结。

    “啊,纪哥,这位是?”

    明秀黑黝黝的眼睛转过来,单看一边脸,还像个未长大的孩子似的——他也确实是个孩子,粗粗看去,也不过十五年纪,仿佛自小就在佛寺之中生长,纯质天然。

    “一个朋友。”阿诵简单道,不理会王得意对他撇来的一记眼刀,又说,“陆之寒什么时候也来了?”

    “也就是前天么!他说这几日有事要离京一趟,走之前来看看我。喏,他前天来,还给了我这个!”明秀说着,献宝似的,从僧衣里掏出一个拨浪鼓来,“哄小孩儿的玩意儿,拿这个来作弄我!”

    阿诵忽然笑了笑。

    “他是怕你在这里闲得无聊。和你开玩笑。”

    明秀还是个孩子样,两人年纪相仿,倒比阿诵更像一个纯稚孩童,闻言连连摆手:“休要替他说话!咱们才是一伙儿的。”

    说着,他又将那拨浪鼓小心翼翼地重新揣进怀里,问道:

    “我父亲母亲都还好罢?”

    阿诵“嗯”了一声。但明秀的大眼睛还是一转不转地望着他,他顿了顿,又道:

    “燕伯伯前些日子给叫去御书房了,最近年关,各部都在扫尾,燕伯伯和伯母有些事忙,也是在所难免的。”

    明秀眨巴眨巴眼,半晌,怔怔地“哦”了一声,两条眉毛慢慢低了下去,过了会儿,又强打精神,振作起来,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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