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回 疤痕(1/8)

    “你们刚刚在聊什么?”

    阿诵走过铺满鹅卵石的小路,向二人走来。明秀吃吃笑着,偷偷拽了拽王得意的袖子,王得意对他眨了眨眼。

    “我们刚才在说——”明秀卖关子似的拖长了音,倏忽顿住,拍着巴掌笑起来,“我才不告诉你。”

    明秀对自己幼稚的把戏沾沾自喜,但阿诵投来的目光中,却隐隐带着笑意。王得意看着他们两个,也长长地“哦——”了一声。那声音让阿诵如梦方醒,瞥来冷冷的、气恼的一眼。

    “不说就不说。”阿诵道,“只有一点,别叫这人带坏了你。”

    明秀用僧衣的袖子捂着嘴,两只大眼睛滴溜溜地乱转。只有王得意大逆不道地伸出之手来,大咧咧地一把将明秀揽住,说道:“我怎么就带坏他了?明秀,咱们说的不都是好玩儿的事儿么?”

    明秀配合地点点头。

    阿诵用警告的目光看了一眼那条胳膊。

    “诶?你们中午要不要留下来吃斋饭?我们的斋饭可好吃啦。”明秀道。

    “不——”

    “好啊!”

    阿诵闭了闭眼。他发现,自从遇到王得意,他的养气功夫一下子全成了摆设,总之百无一用。

    “我们还有事在身——”

    “你们今天中午吃什么?”

    要说默契呢,他们两个明明互看互不顺眼;若说不默契呢,分明每次都是同时开口。少年只感觉自己喉中像是吃了一块程雪时做的硬邦邦的玉米饼子,不管喝了多少水,都咽不下。

    “唔——吃什么我们不管,横竖厨房做什么,我们吃什么就是了。”

    “你们方丈也跟你们一起么?”

    “自然。他虽有自己的禅房,但吃饭的时候,还是和我们一道。”

    王得意在心中默默过了一遍这话,半晌笑了一笑,指指那处大雄宝殿,道:“我还没正经来过这地方呢,叫你纪哥同我逛逛,一会儿吃饭了再回来。“

    “好。”明秀点了点头,又说,“一会儿要吃饭的时候会敲长鱼——喏,就是那只大木鱼!还有云板。你们听到了,就能过堂用斋了。”

    说罢,他笑着挥一挥手,又去喂那一池的鲤鱼了。

    “这儿到底撑死了几条鱼了?”王得意喃喃一句,转身朝大雄宝殿的方向去了。

    僧人们除了日常功课、诵经以外,寻常洒扫杂活儿,也做得十分勤勉。这条小路上,连一点积雪也不曾见。王得意蹲在路边的一盆矮子松盆景旁边,煞有介事地欣赏起来。

    “你到底有什么事?”

    阿诵背手站着,于满山苍青的暗淡翠色之中,是一簇极为耀眼的鲜红。饶是王得意这么样从下往上看,仍觉出他貌美惊人——没来由,忽然想起他在关外小屋的那些日子,冬天太冷,有时候程雪时会同他一起睡,那时候醒来,他先见到的,是程雪时头顶的发旋。脑海中程雪时的发旋散去,忽而现出那日阿诵怒气冲冲的脸来,额头还带着红痕。

    他转回脑袋,专注地看着矮子松松针上的一片雪花。

    “他的脸,”他同时指了指自己的半边侧脸,“怎么弄的?”

    “与你无关。”阿诵淡淡道。

    “好罢。”王得意轻快地说,站起身来越过阿诵就要走,“我自己去问他就是了。”

    手肘一紧,是阿诵握住了他的胳膊。

    “这跟我们要做的事没有关系。”少年的眉头蹙了起来,隐隐正在发怒的前兆——这和他对着惊愕的王得意叩三个响头时的愤怒还不太一样,“你不要去招惹他。”

    王得意比阿诵还高出半个头,薄薄的单眼皮一垂,瞄过那只雪一样肤色的手,此刻那只手抓得很紧,薄薄的皮肉之下隐约透出青色的血管——这力气着实不小,都把他掐痛了。

    “好了好了,我不问了,不问了就是了!”

    他举手投降,脸上的笑容还是混不吝的模样,直到阿诵从他的眼睛里看不出任何心虚,才放开了他。一得了自由,王得意立刻“诶哟诶哟”地叫了起来。

    “你真在乎那小和尚。”他一边活动手臂,揉捏按摩着自己的手肘一边咂了咂嘴,“啧。真在乎!”

    “他不是和尚。”阿诵立刻反驳道。

    “嘿,住在寺庙里,不是和尚,是什么?”

    “他只是带发修行,并未皈依。”

    “哦——那就是说,他将来还是要家去,到了岁数,还是要娶媳妇的?”

    阿诵不说话了。

    “诶,不过我说,他这个长相,能娶着媳妇吗?”

    王得意偷眼去看阿诵,只见少年的睫毛低垂下来,在脸颊上投出浅金色的影子,那影子忽而扇动了两下翅膀,是少年淡淡地看了过来。

    “他出身显赫,于婚配上,不该那么艰难。”

    “是么?再显赫又怎么样?我若是大姑娘小媳妇,嗯……我也得考虑考虑。”

    “无所谓。”阿诵突然道,王得意看着他,只见他神色极为沉郁,沉郁之中,又格外平静,“他若终生不娶,我也终生不娶就是了。”

    王得意忽然感觉自己得意不起来了。

    “你,你真那么在乎他啊?”他试探地道,“终生不娶,也不是个容易事啊。”

    “……只是说说罢了。”阿诵忽然转过头去,叫王得意只能看见他的侧脸和一只小巧的耳朵——此刻那只形状秀气的耳朵染着淡淡的薄红。王得意干笑道:“啊,啊哈哈,你们,倒十分情深意重……”

    他说完这话,自己心里突然也没滋没味儿起来,甚至不知道自己说的什么胡话。两个人一时都默默无语。这时,一阵悠远的木鱼之声传来,王得意几乎原地跳了起来,如蒙大赦一般,迈着脚步就往斋堂跑:“吃饭了吃饭了!可饿死我了……”

    他跑得极快,犹如饿死鬼托生,阿诵远远地望着,不知想些什么。过了一会儿,才终于迈开脚步,也跟了上去。

    王得意左手边坐着明秀,右手边坐着阿诵。

    他本不想坐在中间,但明秀似乎很喜欢他,连他口口叫的“纪哥”都抛在脑后,不新鲜了。

    吃饭之前要诵供养谒,念了供养谒后,要做五观想:第一观,计功多少,量彼来处;第二观,忖己德行,全缺应供;第三观,防心离过,贪等为宗;第四观,正事良药,为疗形枯;第五观,为成道故,方受此食。——这些都是进斋堂前,明秀在王得意耳边悄悄说的,那时候阿诵听得明白,侧目看了看,心道,王得意一定记不住。果不其然,此刻僧人们正双手合十齐声念诵,王得意却不知道在念些什么,只是摇头晃脑,装装样子,时不时还要掀开眼皮,偷看别人有没有发现他,真个如做贼一般。

    阿诵不由得又在心中默念“平心静气”四个字。

    王得意坐在中间,阿诵坐在最右边,从这半边看来,依稀还能见到明秀孩子气的半边轮廓,见不到左半边脸上那道可怖的疤痕。

    眼前忽而浮现起那小小的明秀,彼时他还叫做燕棠。持刀那人的面貌他已记不太清,唯有小小的燕棠,颤抖着,被对方抓在手里。

    这疤痕是他一生的债,他双手合十,心中默念了一声,阿弥陀佛。

    和尚吃斋饭,原来是这么安静的。

    王得意眨巴眨巴眼睛,端起碗来,等着行堂僧人为他添饭。斋饭确然不难吃,他想,这群秃驴不能吃肉已经够可怜了,要是素斋也那么难吃,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思及此,他放下重新添满的饭,转头去看刘尔逊——他现在叫清妙了。此刻他正爱惜地拨开自己的白胡子,缓慢而从容地用筷子去粘碗底的饭粒,尔后慢慢送入口中。时间是多么锋利的兵器!他咬着筷子尖儿,眯着眼睛思考,他是真的还是假的?

    十年前,“鸳鸯双刀”这等恶徒,也是头一次遇见这样一个初出茅庐的少年。这少年身穿一件厚皮袄,头戴一顶貂皮帽,不合时令,怪里怪气,眉目间神采飞扬,有一股狡黠的顽皮劲儿;但当他将目光投向捂着血流如注的伤眼的恶匪时,那神色又是极严肃、极愤怒的。那柄破口的、敷衍般的铁剑,在他手中,却有如神兵,绝没有一丝一毫的偏差。

    他的嗓子正在倒仓的时候,话声粗噶难听,但偏偏他就是一个爱说话的人:

    “你本无心悔过。我若今日在此杀了你,左不过是这世上少了一个无足轻重的恶人。”刘尔逊抬起头来,鲜血从指缝中满溢而出,仅剩的那只眼盛满了怨毒和恐惧,“你自己造下的恶孽,你自己来偿还。若你偿还得好,世上不光少了一个恶人,还多了一个庸人、甚或是个好人。”

    少年为自己的算数而沾沾自喜,颇为自得地收回了剑,伸手一指地上的尸体,冷然道:

    “我要你现在挖好了坑,将他们全数安葬。还要刻好墓碑、牌位,为他们每一个人都上好了香!否则,我一剑要了你的狗命!”

    说罢,他果真抱剑盘腿坐下,冷眼看着“鸳鸯双刀”一边满面流血,一边呼哧带喘地用双手挖土——他的手是握刀的手,纵然刀茧遍布,伤痕累累,但这样用一双赤手空拳,生生挖出六十一个墓穴,仍然是一件令他咬牙切齿的苦差事。挖到夜深,他已经饥肠辘辘,两眼昏花,而一抬头,只见那戴着貂皮帽的古怪少年依旧盘腿坐在原地,目光炯炯地望着他。

    这是个什么妖怪!

    他只好又埋头苦挖。他失血不少,头晕眼花,只想快点了事,反而挖得更快,等到天边浮起鱼肚白时,他已经挖好了第六十口墓穴。等他再挖第六十一口时,少年终于阖上了眼睛。

    机会来了!他虽然失血过多,但勉力一拼,尚且使得!“鸳鸯双刀”方要出鞘——那柄生锈又破口的铁剑,已经对上了他另一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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