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回 疤痕(2/8)

    正在前台选好房的阿诵突然听见一阵爆笑。

    他仿佛又看到程雪时跪在他跟前,一边颤抖,一边为他摘模糊血肉中碎裂的骨茬;但他永远回忆不起程雪时的表情,因为他什么也看不清,疼痛令他眼前一片模糊,口中的木板险些被他咬裂。

    王得意只觉得喉间有一颗棱角分明的小石子,硌得人痛,可吞也吞不下,吐又吐不出。

    只有清妙。

    两马,两人,一前一后,慢慢地走。

    天如醉,京师最好的酒楼。招待的客人,除却富商巨贾,就是贵人名流。王得意趴在大黑的背上,抬起困倦的眼皮,想道,真不愧是天皇贵胄,就算下榻,也要选最寸土寸金的地方。这地方有什么稀奇?他也来过。

    “谁成想,那几人说的不是闲话——他们是某个江湖帮派的强人,正在讨论如何埋尸,那尸体已经辨不出面目,正躺在他们遮掩的草丛之中。

    直到走至半山腰,少年才开口说:“你方才太过无礼了。”

    “你心有不甘,这是常理。”他缓缓地,残忍地说,“但洗砚司不过废了你一只手,你还活着。你的程雪时也还活着,不是吗?”

    王得意牵着他的大黑,缓缓走在山路上。

    “我那朋友受了惊吓,腿一软就要逃跑,跑时难免碰出声响,我们三个就这样被他们发现了。

    他反将一军。

    “我和明秀自小玩在一处。七岁那年,我和明秀、还有一个朋友,一同甩脱了大人和嬷嬷,自己偷偷出来玩。这本是常事,没有什么稀奇的。

    而阿诵抿了抿嘴,转开眼睛,恰好躲开了那个微笑。

    阿诵冷冷地看着他,那眼中的恨意几乎叫他以为,他恨的应该是他。

    “客官的马吃什么有什么讲究没有?”

    “挖得小一点就是了。然后我们去买棺材。”

    “我们远远看见几个人在说话,全无警戒之心,只想偷听他们说的什么,就只是为了好玩儿——”

    王得意眨巴眨巴眼睛,示意自己没听懂。于是那小二又笑道:“和您一块儿的那位客官,”——他对着门内柜台处努了努嘴,“说他的那匹小红马,只吃玉米和黑豆的。那您这匹——?”

    “我知道。你的手废了。”阿诵缓缓说,王得意的身影在乌黑的眼瞳之中瑟缩了一下,他不知道这算不算解恨,只知道心头缓缓泛起一种痛快的感觉,“但洗砚司除蠹,本是天经地义。因为天子脚下尚且如此,若是边远所在,又如何安民?”

    “画了一道之后,明秀还强撑着,没有昏死过去。那女人似乎也很惊奇,但信守承诺——”他冷冷笑了一下,但笑得很勉强,“先放了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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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又在生什么气?”

    王得意呆呆地站在那里,似乎没有想过阿诵会说这样一番话,也没有想过,这番话是这样的。他站在那里,左手紧紧抓着自己剧烈颤抖的右手,脸色惨白。阿诵抿了抿嘴。

    “明秀说:‘真的吗?’那女人自然说是真的。于是明秀说:‘好吧,那你要说话算话啊。’”

    此刻,这只手在剧烈的颤抖。那种幻痛几乎传达到整条手臂,渗进每颗骨骼。一只手,换两条命,真的值得么?不,其实不值得。他阴暗地想。如果我死了,还比现在舒服得多。

    “我吃饱了!”

    幻痛渐渐消退了,他缓缓站直身体——他又重新回到人间。大黑暖热的舌头舔了舔那只还在微微颤抖的右手,他虚弱地笑了一笑,拍了拍他的脑袋。

    “所以不要再闹脾气了。”他牵着樱桃,越过了王得意,不知怎的,避开了他的眼睛,“而且,不必担心洗砚司再找上你。清妙是不会出卖你的。”

    “谁说第六十二‘人’了?”少年努了努嘴,道,“还有死在你刀下的那只小白狗。”

    王得意瞪着他,但令他奇怪的是,那双平时总爱懒洋洋地眯起来的眼睛里,除了愤怒,还有恐惧——他肯定了心中的某一个猜测。樱桃随着他的步伐缓缓先前走去。

    王得意转过头来,向左看,是十四岁天真烂漫的明秀,向右看,是阿诵安宁得近乎冷漠的侧脸,他自己呢,则像是一个走错了地方,误入了他们青春的不速之客。口中的饭食忽而失去了原本的香气,他想了想,把碗筷放下。

    他牵着大黑的马缰,也缓缓向前走去。

    “清妙已经把你的事,全告诉我了。”

    一只丑陋的右手,五根手指,关节扭曲,仿佛都是被生生碾断后,再千辛万苦地长好的。

    “我已经挖了六十一口了!”他恨恨道,右眼已经不再流血,因为他用身上撕下来的一段布条草草包扎一下,“哪里来的第六十二人!”

    “明秀的一道疤,换一条命。你也可以当,你的一只手,换了两条命。”

    吃过斋饭,就到了该告辞的时候。

    大黑偶尔打个响鼻,甩甩尾巴,动作磨磨蹭蹭,像是在等身后的樱桃。但樱桃同样不紧不慢,只踱着他小小的步子,跟在主人身边。

    “当头的是个女人,脸庞浮肿青紫,可说是容貌尽毁——长大后我才知道,她练的便是江湖中赫赫有名的‘千蛛万毒手’。明秀最小,也最招她的眼。她便抓着明秀,对他说:‘你们几个是好朋友不是?’明秀吓得脸色煞白,几乎说不出话,只好用力点头。于是她又说:‘现在你们有三个人。我往你脸上画一道,换一个人、一条命,你说好不好啊?’”

    山间忽然吹来一阵冷风,叫王得意打了个寒颤。右手又慢慢地疼痛起来,在垂下来的袖子里轻颤。

    “但恰恰就在那一天,天色已晚,我们走得越来越远,误打误撞,居然走到了京郊。

    本是两看两相厌的二人,缘何成了一条绳上的蚂蚱?是了,当初就不该救他的。在这小子美丽的皮囊下,有着与他和程雪时截然不同的东西——那种居高临下的冷酷。

    “我喊他们去救明秀……他们到的时候,明秀还活着。但也只是还活着。”

    前面那人自顾自牵着他的大黑,走起路来歪歪扭扭,不是不好好走路就是个醉鬼,只听他反驳道:“人家秃驴们都不管,就你事儿恁多!”

    他走了过去。脸色因为幻痛而惨白,可他甚至含着一点讥诮,微微笑了一下。

    “因为我说他告诉了我你的事……是骗你的。”

    要么是他伪装太好,要么是他果真已经皈依。他看过来的独眼之中只有平静,甚至还有着淡淡的笑意,那笑意也不是讥笑,只是一种宽和乃至于宽纵的微笑。这种微笑令王得意感到困惑无比。

    那时他也只有七岁。或许是害怕放了最大的那个再不好追,又或许是觉得他年纪这样小,应该认不得路——总之放了他走了。他在回去的路上狂奔,一面跑,一面呼号,那是他这辈子能够发出的最凄厉的喊声。可幸他很快撞上了循声赶来的侍卫们——那些总是和他玩闹、陪他练剑的侍卫们,脸上都是心急如焚的神色。他最喜欢的那个侍卫叔叔两只手掐着他的肩膀,摇晃得他几乎想要呕吐,在干呕声中,他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

    说到这里,少年脸上现出从未见过的一丝痛楚。

    但是他也只是伸了个懒腰,哈哈笑道:“好吃好吃。各位慢吃。”说罢,将椅子一拉,“吱嘎”地一声,尔后转身,先行走了出去。

    他顿了顿,略过了那一段。

    阿诵牙关紧咬,接下来的话,仿佛是每一个字眼都被隐忍的怒火和怨恨淬了一遍,在口齿之间碾磨过后,才吐出来一般:“这是天子脚下!匪寇便如此猖獗!”

    此话一出,比什么都还灵验。那决绝的背影果真停住了,王得意猛地回过身子来,似乎想要扑上来,又似乎没有扑上来的勇气。阿诵将他脸上那犹疑不决的表情全都仔细看进眼里,慢慢道:“怪不得,你第一次见我,就问我是不是学剑的。”

    那女人是用匕首“画”的,不是他们寻常游戏时,用毛笔在对方脸上画小乌龟那样的画。那一幕在多年后,仍会出现在少年最可怕的噩梦里。

    他转过头来,只见到王得意捂着肚子笑弯了腰,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接着,他留心去听,又听见王得意指着大黑笑道:“寻常百姓吃得了几两精米?畜生吃的倒比人还好了!我这匹马倒不娇贵,有什么吃什么就是了。”

    十丈远处,他遥遥望见一抹红影站在那里,牵着小红马的缰绳,似乎还在翘首等候着他。

    “王施主,吃饱了就且去吧。”

    不过他只是微微一笑,从大黑背上跳下来,将缰绳递给满面堆笑的小二。

    “我没有生气!”

    刘尔逊的脸扭曲了一瞬。

    一门之隔,阿诵那张欺霜赛雪的秀面当真是一会儿青、一会儿红,心里知道王得意是借题发挥、指桑骂槐呢!要是放在平时,依他的脾气——

    “你今天不是问我,明秀脸上的伤是怎么一回事吗?”他淡淡开口,眼中却有隐藏的警告般的锋锐,“不妨告诉你罢。”

    “你若想做个瞎子,我也成全你就是了。”少年缓缓睁开眼——他方才到底睡或没睡?刘尔逊不知道。他挖好第六十一口墓穴的时候还在思考这个问题。但少年却让他再挖一口。

    原本安静得只有碗盘碰撞的轻响声的斋堂突然响起一声大喝,接下来是长久的安静,僧侣们的目光纷纷投射过来,他毫不脸红地一一看了回去,把或困惑、或反感、或茫然、或恼火的目光一一看尽,然后发现原来他们也是有感情的人。于是他哂笑了一声。

    “那几人许是江湖上的甚么邪派中人,我们虽是小孩,但也不见他们有丝毫恻隐之心;不仅如此,他们还生出了要用我们几个取乐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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