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番外(1/3)

    -女仆-

    艾诺斯很少会后悔跟着简出来周游世界,只有在不得不用自己的宝剑抓鱼并串起来放在火上烤的时候,他才会生出些后悔之意。

    虚华的饰物,漂亮的花束,美味的糖果,这些可以骗诱少女之心的东西对简来说完全不起作用,偷不得她的痴情。她只想用眼睛看遍世界,用双脚丈量这片大陆。

    于是,公爵的儿子,未来的骑士团团长,国度里最年轻的荣誉骑士,为了得到所爱之人的芳心抛下一切无偿当她的护卫。

    在旅行的第五天,艾诺斯买回来一辆马车。

    简奇怪地看着他,问:“你不是说自己没有钱了吗?”

    她曾说过不会嫌弃自己的爱人,艾诺斯便寻了个借口跟她说自己跟公爵断绝了父子关系,如今是个贫穷的骑士,小心翼翼地问简会不会不要他。

    艾诺斯忘了这茬,大脑飞快运转,“嗯……你知道的,对于一个骑士来说赚钱不算什么难事,给我一天时间就能赚到一辆马车钱。”

    从这里到最近的酒馆找侍卫买马车也就一天的事。

    简:“为什么突然买马车?”

    艾诺斯:“有辆马车的话你就可以坐在车里听雨了。”

    两天前,他们在路边的酒馆里躲雨,简感叹说如果有辆马车的话就可以到外边去听雨了。

    这话说得很轻很快,似有似无的感叹,艾诺斯还未来得及接话就换到了下一个话题。

    “我随口说说的,你没必要放在心上。”

    艾诺斯拉开车门,行了个礼示意她进去,“我也是随便买买,你无需在意。”

    “败家子。”简嘟囔了一句,心底的甜意从压不住的嘴角溢出。

    艾诺斯这么说只是不想让简有负担。

    他知道简从小就没了亲人,拥有的东西都是自己努力赚来的,突然得到一件以爱为名的东西难免会感到不自在,觉得欠了对方什么。

    马车只是一道前菜,艾诺斯在努力让简适应,毕竟以后她会得到更多更好的东西,未来的公爵夫人可不能因为别人送了她一条项链就感动得不行。

    -黑白键-

    即使是祝愿,偶尔也会因为一场个人音乐会而紧张。

    她怕自己会失误,担心得整夜无法安眠,于是久违地生出不想再弹琴的念头。

    “如果我出错了怎么办?”

    “没事的,你不会出错的。”

    “万一呢,万一就是出错了呢?”

    陈述抱住她,道:“即使错了,我也爱你。”

    “……你爱我有什么用。”祝愿咕哝着,压下嘴角以此掩饰心中莫名的愉悦。

    曾经祝愿觉得这种无厘头的对话是不会出现她身上的,她也不觉得这样的话能起到什么安慰的作用。

    可当陈述用这种眼神看着她表达爱意时,心里某处地方软的一塌糊涂,像是皑皑枝头的春雪融化,露出了新生的嫩芽。

    祝愿不清楚自己是不是枯树,她比较想当一只小鸟。

    她看过陈述小时候的作文,上面写着以后要成为一棵大树,为孤儿院的弟弟妹妹们遮风挡雨。

    当时祝愿跟他说:那我就变成一只小鸟天天停在你枝头,你肯定会嫌我叽叽喳喳吵得你不得安宁。

    陈述:为什么我们两个不能当人?

    祝愿:可能是因为我们恋爱了吧。

    恋爱中的人,要么是猫要么是狗。

    他俩比较特殊,一个是树,一个是鸟。

    -  行野-

    温芃会做饭,但跟祝司年在一起后就没再做过了。

    一是因为家里有负责做饭的阿姨,二是她对厨房很抗拒,除非必要否则不会下厨。

    学做饭是因为父母工作忙,她得做饭给弟弟吃。

    第一次独自下厨就被油溅到了手臂,起了一个很大的泡,很疼很疼,温芃用冷水泡了几分钟,又掰了段阳台的芦荟涂了好久才感到没那么痛。

    妈妈下班后,她本来想跟妈妈讲这件事,可妈妈一回到家就问弟弟今天在学校里过得怎么样,全然没有看见她手臂上的伤。

    温芃也很害怕洗碗。

    十岁那年洗碗不小心摔碎了盘子,被爸妈揪着耳朵骂了一晚上,此后每次洗碗都小心翼翼,生怕再摔碎一个碗或一个盘子。

    一个碗也才四五块钱,温芃却因为这四五块钱,担惊受怕了整个童年。

    她厌食最严重的时候,会在跟祝司年推碗的过程里把不小心把碗给砸到地上。

    里头的粥全洒了出来,碗碎得七零八落,那声音让温芃想起童年,僵在原地生怕祝司年像她爸妈一样发火。

    “吓到了?有被烫到吗?”祝司年难得焦急,蹲下身去看她的腿生怕粥或者碗的碎片伤到了她。

    后来温芃才知道,祝家的东西都不便宜。

    她砸碎的那个碗比她一个月工资还贵,她生气时摔碎的那个花瓶可以买下她当时工作的公司,这些祝司年从没跟她提过,他只在意她有没有因此受伤。

    事实上祝司年并不是如此大方的人。

    祝愿曾不小心把他收藏的花瓶给撞到碎了一地,第二天就收到了单子让她还钱并且赔他新的花瓶。

    学音乐的能赚多少钱,祝愿含泪从小金库里掏钱,然后再也没去过祝司年和温芃的家。

    -狗-

    冉瑾其实不怎么爱说话,但跟元序在一起时却像是变了个人似的。

    特别是当元序质疑她的解题方法时,她能花上五分钟来证明自己,势必要让他承认她是正确的才肯罢休。

    刚认识的时候,冉瑾的话特别少。

    除去上课的时候,她讲话基本不超过五个字。

    元序曾吐槽她是犯中二病装酷,换来冉瑾懵懂的眼神。

    她不知道什么叫中二病,头一回虚心向他求教。

    于是,元序花了一个周末带她补完网球王子灌篮高手等热血日漫。

    那是冉瑾第一次接触书籍以外的东西。

    在最活泼好动的年纪里,冉瑾没有玩伴陪她聊天。她好像天生就没朋友,家里只有一柜子的书。

    小时候的冉瑾就是靠着这些书消磨时光,倒不是她有多爱看书,是家里只有这些。

    闲下来的时候,元序会打游戏会看电影会玩模型,就是不会学习。他脑子好,考试前随便做两套题也能拿到不错的成绩。

    而冉瑾会在晚上坐在茶几前,有时是做题,有时是看书。

    他拉着冉瑾打过游戏,本想着秀一下自己高超的技术,最后看着战绩只能沉默。

    聪明的人做什么都行,冉瑾刚玩的时候不了解人物和游戏规则,玩了两把后就展现出了较强的游戏天赋。说不上carry全场,但也不拖后腿。

    玩了两把觉得没意思,任凭元序怎么劝都不乐意陪他再玩,找了个洗澡的借口躲过去,换来一时的清静。

    但冉瑾心里其实挺感谢元序的,某种程度上来说他弥补了她很多的童年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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