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迷离面孔(1/1)

    车缓缓滑过收费窗口,有东西从方檀处贴着祝启蓝耳朵递过来。他接过去,看也不看就抛向窗外——已经和窗口有一定距离了,没人能伸手抓住它,它变成一只形单影只的黄蝴蝶。

    “五年前你这么干,我一定会翻脸。”只有扔门票一刹是突然用力的,之后祝启蓝迅速平静下来,仍然是喃喃的声音,“你不是不知道吧?祝岸当年是怎么认识周小菀的——美女作家的签售会,有人像这样送入场券给他,没人知道他根本不读书,当然,周小菀现在或许知道了……”

    “你不用多说一次,”方檀及时打断他,或许也算善意的提醒,“既然我都知道。”

    祝启蓝像是被哽了一下,又一次绷紧唇。他很擅长在适当的时候摆出这样的姿态,用以收获“漂亮得像刀锋”这样的赞美。但显然当下完全不算“适当的时候”。

    丢出门票的手方才还半悬在窗外,现在终于慢慢地、不情愿一般收回来,按回方向盘。他今天的表情管理糟透了,还好只有方檀在他身边,一个并不十分在意,且有十分理由并不在意他的表现的人。

    康定斯基不是人。

    “这是什么票?”

    隔了一会儿,他问。方檀将椅背向后调,靠在上面的身子完全放松。“你都不要了,还问这个干什么?”方檀说,有一会儿祝启蓝以为他还在像过去那样,轻轻地叹气——但随后明白这只是自己错觉,“专心开车吧,高速公路上我不能跟司机闲聊。”

    “……有韩复,是不是?”

    奇怪的是,他永远只叫那个人的全名,无论是在迟疑后的确凿语气,还是在别的场合里。至于他怎么称呼方檀?“方老师”这样的外交辞令,简直不算对方檀本人的称呼。可他除此之外,并没有什么机会在外人面前提到他。

    “你扔都扔了,那个是980的位置,黄牛能炒到三千。说这些有什么意义?你这么介意他,可是你会去看吗?”

    “说得好像你很了解我,”祝启蓝将声音放得很轻,“够了吗?”

    这回被呛住的成了方檀。他起初微微笑着,同样是和往常冷淡外表不太相衬的神色。祝启蓝一句话之间,笑意彻底凝固在他唇线上。短暂的沉默后,他所能做的只是撑起身子,让自己别过头去的动作被祝启蓝看见。

    祝启蓝没有看他。他的手机震了一下,是有消息进来。他看了一眼便匆匆关掉,表情没有什么变化。

    挡风玻璃后雨更大了,前方尾灯排开一路湿红,他知道很快他们就会再次停在漫长队尾,不必再全神贯注在一路驾驶上。他忽然想起几年前的一次,身边这个人在夜幕下的高架出口处缓缓松开油门,慢慢滑行停住的一瞬,祝启蓝的手遮住方檀双眼,在那之前高楼布景由紫转红,沉闷的斑斓永远在最需要它的时候上演。

    “不如我们暂时分开。”——头一个说出这句话的人是谁已经不重要,至少在几年前祝启蓝隔着手掌吻住方檀眼睛的时候,谁是说出这句话的人,并不是一个需要深究的问题。无非是重复地操演上一次罢了,方檀当时这样想着。从那时到现在消失的时间,几乎只是一眨眼而已。

    最后依然是祝启蓝先开口。

    “对不起。我不该这么说,”他说,“他们说,多一个人‘很了解我’,不是什么坏事。”

    “谁说的?”

    “米连啊严锦啊……我觉得那些粉丝也是这么想,不过他们不会这么说,他们会说‘我是最了解启蓝哥哥’的人,但我知道他们是这个意思。他们说得对。”

    方檀仍然没有说话。窗户还没摇上来,雨痕贴在窗边,由模糊洇成明显的一片,又渐渐模糊。他的手臂贴在上面,半张脸自然探到窗外。他看了眼前方,另一只盘着康定斯基的手一刻不停。

    “前面太堵了,可能不止这一截。不过是不是快到下个出口了?”

    “嗯。”

    “那就下次再来吧。”

    “……嗯。”

    叶瑾的演唱会连开四场,韩复是尾场嘉宾。前两晚他都坐最后排,对此他并无意见,只是仍然均有女歌迷在开场前迈过一干人找他要签名,引发其他歌迷小小不满。他对此又仿佛无知无觉,运笔流利,好似并不害怕有人事后指摘。说是电子音乐专场,抛却死忠粉丝的狂热,躁动的时刻并不太多,音符冰冷地跳动,反复地击打他的脉搏。绚烂的唯有漫天光雨,甚至灼得他视网膜发疼,才提醒他阔别这样的场面已久。中途他不得不起身上厕所,错过了叶瑾的特雷门琴时间。

    第三晚时他的生物钟仿佛起了变化。隔着门板的由粉丝尖叫变为一声极凌厉的唢呐呼喊,尽管有了前两晚的铺垫,他还是差一点点就尿出小便池。为此,第二个进门来的人瞥了他一眼。

    对方看上去同叶瑾岁数相仿,瞥来的一眼里似有愠怒,可惜缘由为何,韩复完全想不起来——他只知道再怎么样,他也没尿到对方鞋上,犯不着被这样针对。但他完全不知道怎么在不引发演唱会突发状况的条件下呛声回去,只能随他回到观众席上。这下他看清了:对方正坐在最前排最中央的位置上。恍然间他觉得对方眉眼同叶瑾有两份相似。

    “那是我弟弟。”第四晚开场前,叶瑾在化妆间说。他挑了最显白的粉底,口红选得鲜艳,韩复先前说他是“妖里妖气”,毫不意外地收获叶瑾一个白眼,浓重眼妆下似更挑衅。

    “不会叫叶瑜吧?”

    “操,你怎么知道?他不在圈儿里吧?”

    叶瑾望着他。韩复吃惊于他眼中的吃惊,耸了耸肩:“这他妈是最最常见的搭配好不好?周瑜周公瑾,怀瑾握瑜,我没读过三国都知道,你学历那么高,怎么想不到?”

    “不对吧,怀着叶瑾握着叶瑜,那叶瑜得比我大才行。你就是瞎猜的吧。”

    叶瑾又要飞白眼来,韩复本着弟债兄偿的原则,心中盘算了几种回击方式。正欲一一实施,Nora来催他上妆。叶瑾的应援色是很浅淡的灰蓝,粉丝管这叫“天青色”。造型师给他挑了同色系的外衣,泛出冷冽的金属感。同样是过白的粉底,过重的眼妆,换了偏暗的口红。他以为差不多已妥当,孰料化妆师福至心灵,在他唇角一抹,深绛的痕迹泛开。像陈旧的血迹。

    化妆师指使他看镜子里:“这样看上去凶一点,好看,你骨相本来就硬。”

    韩复客气地笑,配上唇边逸出这段暗红,反而越客气越违和。他因此立刻收敛,面无表情地望向镜中。骨相很硬,这也不算最新评价,无非这些年来听到的次数少了。镜中的人眉尾被拉长,字面意思的眉入鬓中,眼角贴了金粉亮片,灯光一照乍有些像鳞。他能想象粉丝会怎么说:凌厉、孤傲,也许还有别的用词。只能在舞台上停留不到二十分钟,可也未必能说是“惊鸿一现”。发型师正在纠结要不要稍微烫一烫头发,让它看上去更蓬松,因而没有别的指令下给他,韩复继续望着镜面,一种诡异,然而又久违的恍惚感在他心头徐徐升起。

    来了——不是“终于来了”,而是“这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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