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1)

    第二天一大早,绿皮小火车抵达了北京西站,两人先到酒店休息了一上午,睡饱之后,陆致恒带着梁忻去护国寺吃小吃,哄他喝了一大口豆汁儿后,成功把人给惹哭了,赔上两颗大白兔奶糖才消停。

    晚上的计划是要和陆致恒的战友聚会,这一帮兄弟是他十八岁刚入伍时认识的,那会儿都是一帮新兵蛋子,越是瞎混出来的感情就越是难得。后来退伍的退伍,调职的调职,大多去了不同的城市,但雷打不动的是,他们约好每年过年前都要在北京聚一次。

    陆致恒本来想着这回带着梁忻,就不参加聚会了,毕竟一群老爷们儿聚在一起,又是见过对方年轻时犯蠢犯二的样子,酒过三巡后什么话都敢说,每次都能抖落出来不少陈年糗事,带上梁忻不合适。

    哪知道小东西一听说这事儿,比他还激动,非吵着要去,陆致恒耐不住他软磨硬泡,犹豫了一下还是带人去了。

    聚餐的地点在工体附近的一家烧烤店,陆致恒怕梁忻吃不惯,路过甜品店的时候给他打包了一份红豆双皮奶和舒芙蕾。

    梁忻是典型的小孩儿胃口,饭不好好吃,就是爱吃甜的,陆致恒平时给他大白兔奶糖还要控制着量,也就是偶尔纵容一下。

    梁忻坐在陆致恒身边,乖乖拿着小叉子吃蛋糕,他不喜欢大人之间的聚餐,但他喜欢听陆致恒和他的战友们聊刚入伍时候的事,一个叔叔讲到陆致恒因为顶撞首长,被罚去炊事班刷了一星期锅,梁忻忍不住捂着嘴偷笑。

    陆致恒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陈芝麻烂谷子的破事儿又搬到台面上说,一点儿面子都不给他留。他面上倒酒,忙着堵上这帮损友的嘴,另一边在桌子底下捉住梁忻的手轻轻掐了一下,低声说:“小东西笑什么?”

    梁忻腮帮子里塞满了蛋糕,嘴角还沾着奶油,笑嘻嘻地跟陆致恒闹:“当然是笑你啊。”

    “喂干爹吃一口。”陆致恒顺手抹掉梁忻嘴角上的奶油。

    梁忻撇了撇嘴,一副舍不得的样子,但还是叉起舒芙蕾最中间的那一块,连着上面的草莓一起喂给陆致恒。

    “靠,陆致恒你这是认了个干儿子还是养了个小情人儿啊?”当年睡陆致恒下铺的战友操着一口京味儿骂他。

    这话直接导致陆致恒被酒呛到,咳得脸都红了,等平息下来才想起来要骂人:“你小子胡说什么呢,滚一边去。”

    陆致恒带着个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漂亮干儿子来参加聚会,这已经可以列入他们一三九团的团史了,这会儿居然还旁若无人地喂蛋糕,刚被陆致恒灌得七七八八的一帮人免不了开始起哄。

    梁忻看着陆致恒吃瘪,莫名其妙很开心,就好像在他面前像超人一样无所不能的干爹,也拥有了某一样弱点。

    啤酒的泡沫鼓胀起来,又顺着杯沿溢出来,烧烤炉的热气不断蒸腾上升,橙黄色的灯光打在陆致恒不常有表情的坚毅侧脸上,就变成了一种近乎可爱的人情味儿。

    陆致恒在部队这些年,确实是越来越成熟稳重,尤其是在梁忻面前,就更要成熟,但他骨子里还是有当年那个刺头小子的影子,部队也不是什么教人如何斯文矜持的地方,陆致恒见到损友,又喝了点酒,兵痞子的感觉一下子冒出来了。

    “操,”陆致恒一口气吹了半瓶啤酒,空酒瓶哐的一声砸在桌上,骂道:“这就喝不动了,真他妈孬。”

    梁忻正专心咬着双皮奶上的红豆,被响声震得抖了一下,他下意识抬起头看陆致恒,然后就把没吃完的双皮奶抛到了脑后。

    从十岁时第一次见到陆致恒开始,梁忻就一直觉得陆致恒穿着军装的样子是最帅的,特别有男人味,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正。

    对,就是正。

    陆致恒敬军礼的样子,挺阔的背线,一丝不苟的领口,贴着帽檐的指尖,从肩章到衣摆再到军靴,都透着别人身上没有的一种正气。

    陆致恒仰头喝酒时上下滑动的喉结,衬衫领口随意敞开,偶尔蹦出几句脏话,怎么看都和身着军装的样子相差甚远,梁忻咽了咽口水,突然有种背叛了自己审美的负罪感。

    可是,干爹讲脏话的样子……真的好帅啊。

    梁忻心虚地低下头,小口小口吃着双皮奶,用余光瞟着陆致恒,红着耳朵,直到桌上的人喝到尽兴,他被陆致恒揽着肩膀走出烧烤店,北京深冬的夜风吹得他一个激灵,负罪感才稍稍缓解。

    ·

    回程的出租车上,陆致恒将车窗摇下一条缝,意识模糊,太阳穴一跳一跳地疼,他有些后悔了,不该来今晚的聚餐的,明知道带着一个需要照顾的小东西,还放任自己喝了这么多酒,也不知道冷落了一晚上,小东西有没有不高兴。

    陆致恒一摸兜,坏了,没带大白兔奶糖。

    梁忻正侧着身,用手抹开车窗上的雾气,专心地看着窗外倒退的夜景。

    陆致恒心里一动,怎么觉得小东西今晚格外的乖呢,刚才在饭桌上,除了偷偷笑自己之外,一直呆在旁边吃蛋糕,这会儿只剩下他们两个人了也没发脾气。

    “别靠那么近,凉。”陆致恒把人往自己身边挪了挪,离透着寒气的车窗远一点。

    “哦。”

    梁忻应了一声,是觉得有些冷了,手缩进大衣袖口,小半张脸也藏进厚厚的围巾里,只露出一双圆圆的杏眼。

    平日里尖牙利嘴的磨人精偶尔露出乖巧的小模样,总是让陆致恒特别受用,加上酒精的撩拨,他挑了挑眉,说:“梁忻,亲干爹一下。”

    按理说这种割地赔款的不公平交易,梁忻只有在大白兔奶糖面前才会爽快地听话。

    但经过这一晚上,梁忻小朋友感受到了干爹不断刷新的帅气值,又解锁了干爹身上爆表的荷尔蒙,小脸红红地泛着迷糊,来不及耍小心思就乖乖亲了上去。

    然而陆致恒却不太满意,“亲这里。”他不假思索地点了点自己的嘴唇,被酒气浸透的目光不甚清明。

    梁忻一愣,一时不知道是该拒绝还是乖乖听话,还没反应过来,就听到干爹不耐地叹了一声:“梁贝贝,不乖。”

    话音未落,陆致恒带着酒气的鼻息直直扑在他脸上,大手按着他下意识想要躲闪的肩膀,微凉的嘴唇贴上他的嘴角,轻轻碰了一下,很快分开。

    梁忻刚刚吃过双皮奶,嘴唇上还残留着浓郁的奶香,陆致恒尝到他的味道,只觉得脑袋里嗡嗡直响,这才意识到自己刚才做了什么。

    “吓着了?”陆致恒揉着眉心调整表情,伸手揽过梁忻,哑着嗓子解释:“干爹喝多了,知道错了,下次再不会了,乖,听话,别怕,好不好?”

    乖,听话,别怕,好不好。

    陆致恒大概是真的不太清醒了,哄孩子的套路全都忘光了,好听的话想起什么说什么,一个短句一个短句地往外蹦,也不知道梁忻听进去没有,心里有些慌。

    说实在的,梁忻是有些怕的,他从没见过陆致恒那样强势霸道的样子,理智告诉他不该在干爹喝多的时候靠近他,可身体记忆作祟,他听到陆致恒那声低沉的“好不好”,便已经下意识地将手放进了他温热的掌心,随即被他攥紧,灼人的安全感将他密不透风地包裹住。

    就这样,天才梁忻小朋友,在初二生物课本中青春期知识都没搞懂的情况下,稀里糊涂地提前进入了青春期,并且稀里糊涂地经历了青春期的第一次脸红心跳。

    ·

    十点半的北京二环立交,车窗外,是对于梁忻来说陌生的旖旎灯火,鼻尖萦绕着陆致恒身上的酒气,头脑混混沌沌,包裹住他手掌的温度却最真实。

    梁忻想起他以前最爱做的数独,最后留下的几个空,他始终不敢轻易下笔,但那也是他最享受的时刻,梁忻从小被夸过最多的就是聪明,但他享受解不出的难题,享受被困在其中,一寸寸摸索答案的过程。

    比如现在,陆致恒变成了摆在眼前的未解之谜。

    这晚之前,梁忻知道陆致恒穿着军装很帅,知道陆致恒会无条件地宠着自己,但他突然也很想知道,褪去“梁忻的干爹”这个身份的陆致恒,是什么样子的。

    他想看看陆致恒十八岁时在学校打架的样子,想看看陆致恒二十岁时在部队里被罚的样子,想看看不是像现在这样,强大到似乎什么困境都能迎刃而解的陆致恒。

    他也想快点长大,想快点长到和陆致恒一样高,想知道那时候的自己,是不是还会像现在这样崇拜他。

    陆致恒靠着椅背闭目养神,眉头紧蹙,忍耐醉酒后泛上来的难受。

    梁忻悄悄挪到车窗边,用左手食指,拨开湿凉的雾气,一笔一划地写:

    陆 致 恒

    陆致恒睁开眼睛就看到梁忻又趴到窗边去了,这回直接箍着他的腰,把人牢牢固定在自己身边,“窗边凉,听话。”

    梁忻还想蹭回窗边把刚才写的陆致恒三个字擦掉,却怎么都挣不脱了。

    这时的梁忻还太小,无法将心里那些莫可名状的感情组合在一起,只觉得轻飘飘地捉不住,像车窗上薄薄的雾气,用手指小心拂开,尚未将窗外一晃而过的夜景记在脑海,很快又会被新一层的模糊覆盖住,他始终看不清。

    后来有一天,他会恍然大悟,原来十岁时见到的身穿军装的陆致恒,是数独盘面上已有的数字,看上去是无规律地散落,却引导着后来的每一步。

    而他对陆致恒的感情,无从名之,难以归类,只知道从第一眼开始,就再也无法控制在他身体里野蛮生长的崇拜、依赖,又在年深日久的习惯使然下,融进身体,慢慢变成了迷恋,细细碾成了爱,填满了数独九宫格中的每一个空白。

    是陆致恒,无意中开启了他的青春期,又满满当当地,占据了他的思春期。于是,在他梦境里尚未被发现的隐秘角落,有成片成片的玫瑰肆意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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